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邮编
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305室 邮编:430064交通方式:601路,581路,540路,702路目录: 工作出国 > 人才市场区域: 武汉 > 武昌区 > 中北路标签: 中南路 人才中心 人才市场 求职 招聘特色标签: 人才市场网址: http://www.hbrccg.com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同事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邮编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邮编:430010。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特1号。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简介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是国家人事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了“武汉-中国光谷”人才市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建了国资分市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国际互联网站以八千多人的常备容量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中国武汉人才市场通过信息,交流、培训、测评、代理、保障等社会化功能和调节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已经成为华中地区的人才资源集散地。简介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接受武汉市招才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1995年,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由原国家人事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了华中地区的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现有武汉人才网等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主要发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包括文化建设、形象宣传、重要事项、大型活动及行业动态等。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是个什么机构啊?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是事业单位性质,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国际人才港。中心主营业务涵盖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档案寄存、招聘求职、人事(业务、事务)外包、软件开发等服务,拥有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全国领先的专业人事档案产业基地,其800组智能密集档案柜,可容纳人事档案200万份。中心配备有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大厅及18个对外服务窗口,从而使中心的影响力、竞争力、创造力、硬实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大楼光谷人才港三楼C区办事服务大厅
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7-67880502,公司邮箱ggrcfwzx@163.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5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公司介绍: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是2007-11-29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0号光谷新汇1号地块6层606号。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琴,注册资本2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一般中午休息,下午三点上班。周六周日休息。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是国家人事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了“武汉-中国光谷”人才市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建了国资分市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国际互联网站以八千多人的常备容量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中国武汉人才市场通过信息,交流、培训、测评、代理、保障等社会化功能和调节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已经成为华中地我最大的人才资源集散地。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规;(2)、制定并不断修订《湖北省就业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3)、牵头召开每年省县市就业工作会议;(4)、负责就业指导综合性讲座的安排,每个月组织2场综合性的职业指导讲座;(5)、建立知名就业指导专家库;(6)、为毕业生和从事指导就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指导和咨询等服务;(7)、规划并不断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8)、帮助指导高校学生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设计,并负责举办市区院级职业规划大赛;(9)、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将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和对人才质量的需求情况提供给省及各院领导,作为调整专业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的参考;(10)、向就业指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毕业生生源情况;(11)、协助各系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等派遣手续。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多少?
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一般中午休息,下午三点上班。周六周日休息。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是国家人事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了“武汉-中国光谷”人才市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建了国资分市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国际互联网站以八千多人的常备容量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中国武汉人才市场通过信息,交流、培训、测评、代理、保障等社会化功能和调节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已经成为华中地我最大的人才资源集散地。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规;(2)、制定并不断修订《湖北省就业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3)、牵头召开每年省县市就业工作会议;(4)、负责就业指导综合性讲座的安排,每个月组织2场综合性的职业指导讲座;(5)、建立知名就业指导专家库;(6)、为毕业生和从事指导就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指导和咨询等服务;(7)、规划并不断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8)、帮助指导高校学生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设计,并负责举办市区院级职业规划大赛;(9)、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将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和对人才质量的需求情况提供给省及各院领导,作为调整专业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的参考;(10)、向就业指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毕业生生源情况;(11)、协助各系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等派遣手续。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
武汉市档案管理方法:1、本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应符合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2、设置市、区综合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3、设置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4、国家级开发区设置综合档案馆,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5、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由其自行决定。扩展资料武汉市档案管理措施:(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办理对象 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档案调出证明 (1)、接收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调档函; (2)、应届毕业生生和派遣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改派到外地,需出具派往外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录取通知书(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4)、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 2、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档案托管合同书原件; 3、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代理单位集体存档人员持原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身份证、相关档案转出证明、档案托管合同书等材料到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市人才中心根据存档人员情况和档案转入方要求出具相应的材料并转出档案; 3、对签订人事关系管理合同的人员,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单》,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注意:对于转出无人事关系档案按办理程序1、2步进行办理 四、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拓展阅读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