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及上下水管道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管道都是在一定范围内构成一个整体系统,各家各户无法完全独立。因此在对这样的管道进行改造的时候,就应该小心谨慎。
所有的改造都应该以不影响整个系统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对此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你对暖气、上下水主管道的改造,妨碍了共同使用此主管道的其他人,那么就违反了此条规定。
具体说,比如:一般上水是从主水管出来一根支路水管,这里往往有一个水表,过了水表就到你家的各出水口了,所以从原则上,你可以对水表之后的管道任意改动,因为水表后的管道改动不会影响到主系统。
但如果你打算改造水表之前的主管道,那就必须得经过物业的同意,一般物业会代表其他业主来审核你的改造方案会不会影响其它用户的正常使用。同理,暖气管道和下水管道都是,对主管道是不能进行随意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