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局电话
渭南市教育局电话: 0913-2930835。渭南,古称下邽、莲勺,陕西省辖地级市。渭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素有华夏之根、文化之源、三圣故里、将相之乡美誉。渭南位于关中平原东部,陕西省东部,地势以渭河为轴线,形成南北两山、两塬和中部平川五大地貌类型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全市总面积13030平方千米 ,下辖2区、7县,代管2个县级市;截至2021年底,渭南市常住人口463.1万人。渭南东襟黄河与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毗邻,西与西安、咸阳相接,南倚秦岭与商洛为界,北靠桥山与延安、铜川接壤。距古城西安60公里,距咸阳国际空港80公里。郑西、大西2条高铁在此并站交汇,陇海、西南等6条铁路与连霍、京昆等3条高速公路和9条国道省道纵横贯穿,是中东部地区进入西北门户的交通要道。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 2019年1月25日,渭南市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2021年,渭南市全市生产总值2087.21亿元,较上年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4.1%。
渭南市教育局电话
电话号是 0913-2930835渭南市教育局是渭南市政府的一个教育职能组成部门,隶属陕西省教育厅管辖。渭南地处我国版图中心,是东西部的交汇点,西北东大门,处于西安大都市半小时经济圈内。古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现辖一区(临渭)、两市(韩城、华阴)、八县(华县、潼关、大荔、蒲城、澄城、白水、合阳、富平)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全市有142个乡镇(办事处),322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52万人,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所获荣誉:2020年1月17日,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0年3月,获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称号,同年5月18日,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军分区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021年9月,入选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021年11月17日,渭南市教育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渭南市教育局电话
电话号是 0913-2930835渭南市教育局是渭南市政府的一个教育职能组成部门,隶属陕西省教育厅管辖所获荣誉:2020年1月17日,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0年3月,获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称号,同年5月18日,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军分区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021年9月,入选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021年11月17日,渭南市教育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渭南招生办电话号码
渭南招生办电话号码:(0913)2192910考试注意事项:1、考前三十分钟,考生需持符合报考规定的并与准考证显示信息一致的有效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2、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物品:签字笔、铅笔、橡皮、二十四色彩笔(包含黑色、蓝色、棕色、绿色、灰色、橙色、粉色、紫色、红色、黄色)铅笔盒、塑料瓶装水、药品、纸巾和准考证。3、考试期间需放在指定区城的禁止携带物品;外干关闭状态下的手机,相机或任何其他电子产品,字典,笔记本修正液/修正带等、纸张、书包、手提包、行李箱。4、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在考场内饮食。5、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6、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7、笔试开考10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照统一规定结束。开考1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提前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进场续考。考试最后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8、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9、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对于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限期停考。11、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12、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卓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渭南中学招生办电话
渭南中学招生办电话如下:0913-20733200913。渭南中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中学,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学校创建于1926年,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段时间里,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经成为渭南地区的一所知名中学。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广,设施齐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实验室,包括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机会。此外,学校还注重学生的课外学习和文化交流,如学术竞赛、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等,让学生能够充分体验学习和生活的乐趣。渭南中学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教育目标,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个性化发展。学校开设了国家标准课程和国际文凭(IB)课程,为学生提供多种课程选择和国际化的教育。学校还注重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为学生提供了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实习机会,以帮助学生在未来的职场中更好地应对挑战。此外,学校还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个性化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挑战。总之,渭南中学是一所优秀的中学,学校拥有优秀的师资、一流的设施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渭南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渭南市教育局投诉电话如下:12391是教育部的服务电话,对于教育问题是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举报。12391可以投诉学校,因为12391是教育部用于教育事业服务的专用电话号码。设立该专用号码是为了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积极协助教育部办公厅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渭南教育局投诉电话
渭南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913-2930835。渭南市,陕西省辖地级市,古称下邽、莲勺,位于关中平原东部,陕西省东部,地势以渭河为轴线,形成南北两山、两塬和中部平川五大地貌类型区,属温带季风气候,总面积13030.56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11月,全市下辖2个区、7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截至2022年底,渭南市常住人口461.9万人。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360年)。渭南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素有华夏之根、文化之源、三圣故里、将相之乡美誉。全市东襟黄河与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毗邻,西与西安、咸阳相接,南倚秦岭与商洛为界,北靠桥山与延安、铜川接壤。距古城西安60千米,距咸阳国际空港80千米。郑西、大西2条高铁在此并站交汇,陇海、西南等6条铁路与连霍、京昆等3条高速公路和9条国道省道纵横贯穿。是中东部地区进入西北门户的交通要道;曾获国家卫生城市(区),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境内有AAAAA级景区华山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渭南市地势以渭河为轴线,形成南北两山、两塬和中部平川五大地貌类型区,中部渭河冲积平原是八百里秦川最宽阔的地带。地势属于华北地台的陕甘宁盆缘区,地质呈现南北隆起。中部断陷的阶梯状地堑构造。南北高,中间低,东西开阔,呈仰瓦状。海拔330—2645米之间。外围是台塬,垦耕历史悠久。南部黄土台塬与洪积扇相间。南北边缘为石质山地。
渭南市教育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全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推广先进教育教学成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按照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估与考核。(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七)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九)研究提出全市高中、职中、初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布局调整意见,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十)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负责全市高校、高中、职中、中专的招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十二)负责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十三)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协调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后勤保障及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全市学校的稳定、综合治理、安拿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十五)负责教育系统的行风和行政监察工作。(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陕西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受理范围
1、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包括2018届驻渭南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渭南的社会考生。
2、2018届驻渭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3、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驻渭高校2018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作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18届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历条件。
3、身心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户籍条件
1、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为渭南户籍(提交本人户籍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渭南辖区内就业人员(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和明细等材料)。
2、驻渭高校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在7月上旬取得毕业证书的,参加所在高校网报并现场确认。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按照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5、普通话水平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
1、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6月7日至6月10日。
2、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网报信息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
1、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应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应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
3、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上传的证件照片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4、提交成功后,请牢记个人注册信息、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做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完成,下 载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须本人在表中指定位置亲笔签名,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现场确认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网报完成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
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6月7日至6月10日。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确认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20日。社会人员由户籍、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安排体检并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驻渭高校非师范类申请人,依据学校通知要求(各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现场确认材料,
所有材料按“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单”(见附件2)顺序进行整理并装档案袋,将目录打印并黏贴在申请人档案袋封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下 载打印,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须本人在表中指定位置亲笔签名)。
(2)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各县市区确认点核对后现场返还本人)。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制表,制表日期须在2018年5月之后且在验证有效期内)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7)合格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所在高校、各县市区教师资格确认点领表体检)。
(8)《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见附件3,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社区、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驻渭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
(9)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 载打印。)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中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体检执行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关于《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的相关规定,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申请人按照县市区教育局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
(四)审查认定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确认点进行初审,分学段整理汇总造册后统一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复审,最终根据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结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于7月下旬及时与各县市区教育局、所在高校联系,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份,认定申请表由本人交存个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信息参与认定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2、渭南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关注渭南教育网(http://www.wnedu.gov.cn),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操作,及时了解网上相关信息,熟练掌握网报系统,准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核对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网报或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相应的高校、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电话或现场咨询。
附件1: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单
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渭南师范学院2133936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3033129
临渭区教育局2669805
华州区教育局4733734
华阴市教育局4611398
潼关县教育局3811380
大荔县教育局3266015
澄城县教科局6868821
合阳县教育局5515633
韩城市教育局5224252
蒲城县教育局7212897
白水县教育局6156311
富平县教育局8203241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112109
经开区教育局2050039
2022年上半年陕西渭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果的通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渭南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陕西渭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果的通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和《渭南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宣传、组织和实施,圆满完成了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评议,经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538人,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1427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561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587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19人,共计3132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人民教师权利及义务,积极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附件: 渭南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渭南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临渭区教育局电话
临渭区教育局电话;0913-2930835临渭区总面积1221平方千米,是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临渭区常住人口为920044人。渭南古称下邽、莲勺,属于陕西省辖地级市。渭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素有华夏之根、文化之源、三圣故里、将相之乡美誉。渭南位于关中平原东部,陕西省东部,地势以渭河为轴线,形成南北两山、两塬和中部平川五大地貌类型区,属温带季风气候。渭南东襟黄河与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毗邻,西与西安、咸阳相接,南倚秦岭与商洛为界,北靠桥山与延安、铜川接壤。距古城西安60公里,距咸阳国际空港80公里。行政区划:截至2022年,全市总面积13030平方千米,渭南市辖临渭、华州2个区,有潼关、大荔、合阳、澄城、白水、蒲城、富平7个县,代管韩城、华阴两个省辖市,共108个镇、28个街道办事处,2076个行政村,253个居委会。临渭区地处秦岭纬向、祁吕贺山字型、新华夏系和陇西旋卷4个巨型构造体系的交汇地区,渭河平原东部。全境呈梯状长方形,地势南高北低,依次分为秦岭山地、丘陵沟壑、黄土台塬、渭河平原4个地貌单元。秦岭山地99.84平方千米,占7.9%;丘陵沟壑64.45平方千米,占5.1%;黄土台塬256.54平方千米,占20.3%;渭河平原842.93平方千米,占66.7%。海拔在330~2449米,境内最高峰箭峪岭位于桥南镇境内,海拔2449米,城区海拔338米最低点位于渭河河道漫滩地内海拔330米。渭河经中部自西蜿蜒东流,零河、湭河、赤水河自南向北成“川”字形注入渭河。构成山峰起伏,丘陵连绵,河溪交汇,塬面相接的地貌。
临渭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临渭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为0913-2050765。0913-2050765是临渭区教育招生部门的一个热线电话,用于解答家长和学生的各种问题。该电话号码可以在任何时间拨打,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会及时接听电话,并尽力为家长和学生解决问题。该电话号码在临渭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家长和学生可以通过网站或者手机查询该电话号码。拨打该电话可以咨询招生政策、报名流程、考试通知、录取信息等问题,也可以了解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等详细信息。通过该电话号码,家长和学生可以更方便地与临渭区教育局招生办联系,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和政策,也可以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动态和通知。同时,该电话号码也可以用于投诉和建议,家长和学生可以通过该电话反馈对学校和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临渭区教育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反馈和改进意见。招生办的主要工作:1、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是招生办的主要工作之一,包括在学校或社会上宣传学校的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以及参加各种招生展览会、招生咨询会等宣传活动,吸引优秀学生来学校报名。2、报名审核招生办需要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历证明、成绩单、身份证等材料,确定报名资格,并给出初审结果。3、考试组织招生办需要组织入学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以选拔优秀学生。考试的组织包括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时间的安排、考试场地的安排、考试试卷的印制等。4、录取工作招生办需要对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进行录取,包括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注册等,确保录取流程的公正、公平、规范。5、数据统计与分析招生办需要对招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包括报名人数、录取人数、生源地区、性别比例等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陕西渭南临渭区高考响错铃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高考考试铃声提前5分钟响起,50名考生退场后又重返考场。6月9日晚,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决定,给予育红初级中学考区责任人员以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主考被撤销行政职务。
6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局长李小艾向记者说,6月8日晚上,区教育局接到有关情况反映后,立即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调查事件经过。两级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调出该考区所有视频监控查阅,发现在当天上午理综考试结束前5分钟,铃声短暂响起,4个考点共有50名学生走出教室,其中第十考场有26人。考区随即广播通知考生返回教室继续考试,这个过程前后大约1分钟时间。
李小艾说,6月9日,区教育局和考生所在学校联系了走出考场的50名考生及家长,进行沟通,大多考生和家长情绪稳定。“高考响错铃事件”引起临渭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昨日下午,临渭区委主要领导召集纪检委、监察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区委、区政府认为,高考过程中发生“响错铃事件”,考区发现后及时纠正,主考临时处置是正确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按照高考相关程序规定,考区应该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但却没有上报。本着警示的目的,建议区教育局给予责任人处分。
6月9日晚,临渭区教育局决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育红考区主考、育红初级中学校长黄志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副主考、育红初级中学副校长丁君朝、宋承龙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司考总负责、育红初中总务主任周进元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区教育局下点干部刘振发行政警告处分;临渭区监察局给予该局下点干部薛晓峰行政警告处分。另外,育红初中司铃人员被学校开除,并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21年陕西渭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渭南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陕西渭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陕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2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渭南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渭南市的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及2021届驻渭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驻渭高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隶属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及初审,初审结束后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进行认定。
(二)驻渭高校2021届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统一在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我市实行统一的网报时间,网报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6月21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按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确认点。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网报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或所在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并咨询体检安排。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本人。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及体检表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四)审查认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初审结论,整理汇总造册后统一交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复审,最终根据渭南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结论。
(五)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8月中旬及时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联系。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份,认定申请表由本人留存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渭南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关注渭南教育网(http://jyj.weinan.gov.cn/)发布的认定公告,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附件: 渭南市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渭南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2019年陕西渭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3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现将渭南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的人员,包括2019届驻渭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渭的社会人员。
(二)2019届驻渭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驻渭高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报及确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3、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1、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统一在渭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2、2019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7月上旬取得毕业证书的,参加所在高校网报并现场确认,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按照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3、社会考生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网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审核确认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籍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渭南辖区内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居住证或工作证明材料。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我市实行统一的网报时间,2019届驻渭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网报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网络维护)
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
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网报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检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所在高校咨询体检安排并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
各县市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9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本人。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9年5月20日之后),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应与网上申报上传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及体检表照片相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6、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7、《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按“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单”整理装订,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所在县市区或学校、姓名、申请学科,材料目录等相关信息。
(四)审查认定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办公室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初审结论,整理汇总造册后统一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复审,最终根据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结论。
(五)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7月下旬及时和所在高校、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份,认定申请表由本人留存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渭南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关注渭南教育网(http://jyj.weinan.gov.cn/)发布的认定公告,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渭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教师资格现场审核确认点联系电话
渭南师范学院2133936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3033129
临渭区教育局2669805
华州区教科局4733734
华阴市教科局4611398
潼关县教科局3811380
大荔县教育局3266015
澄城县教育局6868821
合阳县教育局5515586
韩城市教育局5224252
蒲城县教育局7212897
白水县教育局6188188
富平县教育局8203241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112109
经开区教育局252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