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在厦门就医怎么报销?
答:医保异地就医报备流程:1、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2、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3、将填好后的申领表拿回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4、住院时请及时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登记。5、出院一个月内,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和此表复印件报销住院医疗费。6、选择就医医院必须是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7、跨年度医疗费必须按年度结算相关知识:1、 异地就医人员的适用范围(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在厦门就医一定要了解厦门异地就医的的相关注意事项,异地就医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政策,以下三点为厦门市异地就医特别注意事项。(1)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手续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因病情需要,来不及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须于异地就诊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补办。已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多疗程治疗,可不必再次办理转诊。(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3)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社保卡就医。社保卡是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厦门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法律分析:可以。无论厦门参保人到外地就医,或是外地参保人到我市就医,经备案后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方便了市民跨地区就医购药。持厦门社保卡,可在漳州、泉州直接刷卡看病买药,接受刷卡的目前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下一步将逐步开通;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合作项目正式实施。厦门的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持社保卡到漳州、泉州就医购药时,医疗费用可以实时刷卡结算。目前,接受异地刷卡的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和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将在下一步逐步开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衍生问题:不是本地的医保卡可以报销吗?不是本地的医保卡可以报销,但是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异地医保就医报销范围和原则: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3、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厦门医保卡怎么办理
厦门医保卡办理流程如下:1、微信搜索“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2、然后点击进入,在公众号下方的菜单栏中点击“服务”;3、然后进入,在社会保险页面下方点击“居民首次制卡申请”;4、然后进入,绑定社保卡信息,然后点击“居民首次制卡申请”,然后进入完善信息即可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厦门医保卡办理过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如果资料与手续齐全,一般区县医保中心是当场予以办理的。
2、参保人也可以至附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医保事务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然后参保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医保事务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4、如果是用人单位集体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再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放给参保人。
综上所述,厦门医保卡办理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办理,并且办理时需要带齐相关资料,这样在疾病来临时就可以获得保障。
厦门医保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任何一种医疗保险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那么,厦门医保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带齐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到厦门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报销办理。
2、经相关部门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报销。
3、申请人办理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另外,我们还需要清楚的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因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厦门医保卡该如何使用?
厦门医保卡该如何使用?
厦门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7、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8、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以上便是厦门医保卡该如何使用,从文中不难看出,医保卡和一般银行卡的使用方式是一样的,而且连一些基本的业务也是一样的。医保卡还有很多一般银行卡所没有的功能,比如说没有对于医保款项没有转账功能,医保款项不可以体现,可以说医保卡上的金额只能用于与医疗相关的地方。
厦门医保卡丢了怎么补办
厦门医保卡丢了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然后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此首先电话挂失)。重新办理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台港澳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原件)。如系统查无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3、带补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有银联标志的厦门地区银行卡可进行自助办卡。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医保卡丢了可以补办吗
一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医保卡丢了补办麻烦吗
医保卡丢了补办麻烦。医保卡的补办需要1—2个月时间,各地规定不同。大部分地区是45天,具体需要消费者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咨询。
医保卡补办所需材料 有:
1.本人身份证;
2.《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补办、更换申请单》。
医保卡补办流程 为:
1.申请人填写《申请办理补(换)社保卡登记表》;
2.申请人提交加按本人手印的《申请办理补(换)社保卡登记表》,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双面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员验证申请人身份,审核《申请办理补(换)社保卡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厦门医保卡丢了怎么补办
厦门医保卡丢了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然后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此首先电话挂失)。重新办理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台港澳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原件)。如系统查无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3、带补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有银联标志的厦门地区银行卡可进行自助办卡。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那么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吗
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就是三句话: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参保人员结算时,到就医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窗口出示社会保障卡,就医费用医保支付部分当场报销,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完成结算。
综上所述,是本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您了解了吗?《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厦门医保卡是如何办理的
一、厦门医保卡如何办理
基本上所有地方的医保卡办理都是非常重要的,办理了医保卡才可以更有效保障自己的利益,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厦门医保卡是如何办理的。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如果资料与手续齐全,一般区县医保中心是当场予以办理的。
2、参保人也可以至附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医保事务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然后参保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医保事务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4、如果是用人单位集体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再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放给参保人。
综上所述,厦门医保卡办理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办理,并且办理时需要带齐相关资料,这样在疾病来临时就可以获得保障。
二、厦门医保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任何一种医疗保险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那么,厦门医保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带齐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到厦门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报销办理。
2、经相关部门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报销。
3、申请人办理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另外,我们还需要清楚的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因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厦门医保怎么报销流程
法律主观: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保机构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厦门医保如何报销流程
法律主观: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保机构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厦门社保卡怎么查余额
一、厦门社保查询个人账户办法:拨打厦门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二、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凭本人医保卡到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单位查询账户信息。三、网上查询网站四、关注厦门社保公众号进行注册后就可以查询、登录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业务注册查询,登录厦门地税网站的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进行查询。查询方法如下:一、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厦门社保“,搜索后找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并点击进入。二、进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后,找到”社保缴费查询“一项,点击进入。三、进入社保缴费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登录。四、登录成功后即可查询到个人社保具体情况。扩展资料:厦门个人社保缴费查询的方法如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3%,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 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厦门医保余额如何查询
法律主观:正规的公司都会给职工买社保,每个月职工自己也需要交一部分钱,所以每个人都会关心自己的账户余额到底有多少钱了。一、查询医疗保险余额的方法查询医疗保险账户的方法有很多,包括以下这些:1、网络查询。大部分城市的社保部门开通了网络服务,参保人可以登录社保局的官方页面,输入自己的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2、电话查询。您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或者拨打所在城市的社保查询语音系统的电话号码查询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3、办事大厅查询。如果您对前两种方式不太放心,可以使用最传统的查询方式,直接到社保机构的办事大厅人工查询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二、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有哪些1、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1)ETS缴费:与地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书),并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备足应缴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可缴纳当期费款及清缴历史欠费。(2)门前开票缴费: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费。2、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方式:(1)首次参保人员:①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②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按“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2)新社保年度续保人员:①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②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至23日期间,按“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三、医疗保险能转移吗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综上所述,查询医疗保险余额的方法有:办事大厅窗口或者自助机查询;电话查询;官网查询;支付宝查询;微信查询等等
厦门第一次办医保卡在哪里办
厦门第一次办医保卡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厦门医保参保条件:(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二)在城镇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及其职工(三)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四)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劳动合同制职工(六)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七)户籍关系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在本市从事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且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注:最低参保年龄16周岁(特殊情况需经人社保部门审核)厦门医保卡办理流程如下:1、微信搜索“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2、然后点击进入,在公众号下方的菜单栏中点击“服务”;3、然后进入,在社会保险页面下方点击“居民首次制卡申请”;4、然后进入,绑定社保卡信息,然后点击“居民首次制卡申请”,然后进入完善信息即可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是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机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于一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住院报销: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是三级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本市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外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缴纳比例为20%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8%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12月联合发文,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是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机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于一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住院报销: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是三级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本市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外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缴纳比例为20%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8%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12月联合发文,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