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上市交易的房产均被称为二手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许多内幕需要我们去挖掘,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相关费用。
Part1: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PS:a.审核卖方的房产证时,可看下房产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b.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另外,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审查内容包括: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当然,产权证一定要看原件,同时应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查档,以最终确认,该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PS: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点击查看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Part2: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二手房交易流程时间图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Part3:二手房交易费用
一宗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所需要缴交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份: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费用和交易税费。
一、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会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二、按揭费用: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
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其中,银行公积金代办费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交易税费由房管局直接收取,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交付相应税费。)
二手交易税费主要包括:
1.交易契税:评估价×1.5%;(买方)
2.交易印花税:评估价×0.05%;(双方)
3.交易管理费:住宅类物业3元/㎡,商用物业6元/㎡;(双方)
4.交易登记费:每宗6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买方)
5.测绘晒图费:每宗5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买方)
6.产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买方)
如果是单位购买或者交易物业为非住宅类,交易契税标准为评估价×3%。如果交易物业是房改房,卖放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3%,补地价:成交价×1%,补交公摊面积差价:套内面积×10.98%×评估价×10%。商品房二手交易卖方补地价的标准60~120元/㎡。
目前,二手市场中的确存在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主要是一些不规划的中介机构利用买卖双方不了解收费标准的情况,巧立名目或加价收费。
最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用一些笼统的、模糊的概念额外收费。如以交易杂费、按揭费等名称出现的非正常收费项目。另一个主要表现是,有些费用并不是所有银行或相关机构都收取的,而中介并不如实告知这些情况,即使银行或相关机构不收取,他们也照收不误。如以上提到的银行公积代办费、转按揭费等,都只有个别银行在收取。其次,有的中介会在有些收费项目上乱加价。比如,涂销收费是每宗90元,而有的中介机构收200元。作为普遍的交易双方,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中介、特别是有品牌的大型中介机构。同时,平时也应多储备相关常识。
二手房交易过程涉及到的合同:
1.中介委托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那中介一般不会让您直接见卖房人,他们会担心您会跨越他,直接和卖房人达成协议。所以,中介一定会让您跟他签一个居间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中,买房人一定要签仔细房屋原来的所有权是谁,房屋的面积有多大,房屋的价格是多少,各种费用的结清问题。对于出卖人来讲,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签订一个相对细致的合同,各个条条框框都签订好了,也能避免纠纷。
3.银行贷款抵押合同: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多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结语: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是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多方面收集资料,全方位的去观测,去了解,才能防止在二手房交易中遇见纰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