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

时间:2024-05-15 15:59:09编辑:揭秘君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1、 登记材料规范、完整;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和用户证明;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软件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和研究报告;

  3、 到科技成果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什么是科技成果登记?

问题一、科技成果到底是什么? 科技成果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所取得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重要进展和重要结果。科技成果一般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1.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发现并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科技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科学论文和专著。 2.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可用于生产或指导生产的科技成果,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主要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设计、新方法、新装置、新装备、新资源及其他应用技术。成果形式包括知识产权、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标准、用户使用反馈等。 3.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问题二、什么是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登记有什么用? 凡执行国家、省(部)、市、厅(局)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计划外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科技成果登记就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负责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最后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如下图所示。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没有进行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一般情况下不具备被推荐参加省级有关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资格。科技成果登记数据可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的参考依据。对企业自筹经费取得的科技成果,经登记上报后,可作为抵扣研发经费的依据。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属于知识产权。政府鼓励、支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问题三、科技成果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技术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2.评价证明 (1)基础理论成果: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2)应用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价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成果评价证书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 3.有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质量标准及相应检测、验证材料; 4.第三方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对成果按贡献大小排序的加盖公章的完成单位名单及其本人签名的完成人员名单。问题四、科技成果登记的一般流程? 1.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在成果评价之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成果完成单位在线填写。 2.登记机构在收到成果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应退回申请登记单位修改。成果完成单位书面材料提交。 3.登记机构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单位修改或不予登记。 4.登记机构对审查通过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科技成果登记异议期。同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无争议的科技成果,由登记机构发放“广东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6.登记机构应在证书发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成果登记信息。


科技成果登记有什么?

科技成果登记后,在应用方面享有以下支持:
1、获得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
2、对于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证书和验收证书(或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一同作为结题验收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
3、优先推荐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省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4、优先获得科技成果推介等其他相关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支持。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它可以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已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鉴定方式

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增强财政科技投入效果的透明度,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指导全国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第四条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全国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授权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予以登记。


第六条 科技成果完成人可按直属或属地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二) 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三) 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 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二) 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三) 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


第九条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十条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当及时登录到国家科技成果数据库,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站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公告。


第十一条 凡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擅自使用、披露、转让所登记成果的技术秘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84年2月22日原国家科委(84)国科发成字141号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成果的信息化和交流、应用推广,依据国家科委有关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的范围:
  1.在医药领域(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医药包装等)中取得的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和有实用价值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生物新品种等;
  2.在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3.高技术研究成果(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4.在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5.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标准、科技情报等)中取得的成果;
  6.为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7.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第三条 医药系统的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及非医药系统的单位完成的国家医药管理局计划项目、攻关项目、开发项目在通过鉴定(或评议)后,应及时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进行登记,并作为申报国家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条件之一。第四条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的材料:
  1.《科学技术成果报告表》(见附件)。(二份)
  2.《技术鉴定证书》(或视同鉴定证书及同等证明材料)(二份)
  3.主要研究实验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套)第五条 科学技术成果应按项目完成单位的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局直属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经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地方所属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按其隶属关系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隶属关系申报。
  非医药系统单位完成的国家医药系统下达的计划项目,攻关项目,开发项目,由完成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第六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收到上报的科学技术成果后,应及时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并定期发布成果公报。第七条 凡正式公布的科学技术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提出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属剽窃或弄虚作假者,则在原公布的范围内宣布撤销,并予以批评。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国家医药管理局。
  附件:(略)


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有什么用

法律分析:《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是经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技术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是由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明文件,可作为科技成果登记、新产品税收优惠、科技奖励、科技计划立项、生产许可证审批、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宣传推广、资产评估和知识产权等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科技成果 , 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 , 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 , 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 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 , 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 , 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代表什么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代表了一项技术成果被认可并正式登记注册。这个证书是由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科技成果登记、新产品税收优惠、科技奖励、科技计划立项、生产许可证审批、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宣传推广、资产评估和知识产权等的依据。具体来说,科技成果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该项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该地区或部门进行了科技成果登记。2. 该项科技成果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已通过实验室或中间试验阶段的验证。3. 该项科技成果必须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和经济价值,并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颁发,意味着该项科技成果已经通过了科技管理部门的审核和评价,具有了正式的法律效力,同时也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支持。


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登记最长需要60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化学工业工业卫生科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化学工业(以下简称化工)工业卫生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化工系统具有工业卫生科研能力的单位。第二章 计划编制及管理第二章 计划编制及管理第三条 科研项目选题应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原则,适当选择管理性软课题及基础性研究课题。第四条 依据化学工业部和各地工业卫生科研规划,编制各单位下一年度科研计划。每项课题的选定,都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写出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国外研究情况,达到水平和现场调研情况)。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开题送审报告由单位组织专家(或本单位技术委员会)论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及盖章。年度计划于每年十一月底前报化学工业部劳动安全司(拟在地方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同时抄报化学工业部)。上报材料包括:课题文献综述一式两份;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两份;开题送审报告一式两份。第五条 上报项目由部劳动安全司审定后,经部科技司审核,列入化学工业重点科技发展计划,并由劳动安全司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按“化学工业部科学研究项目合同”(格式见附件一)签订合同。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六条 凡列入化学工业部科研年度计划的项目,都要纳入科研管理轨道,按合同要求,考核科研课题进度及质量。第七条 各科研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包括课题进度、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总结材料应分别在当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前上报部劳动安全司。第八条 科研项目合同一经正式签定,必须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第四章 成果鉴定管理第九条 科研单位每年一月份将本年度需部组织进行鉴定的科研项目列出计划,报部劳动安全司。第十条 鉴定可分检测鉴定、验收鉴定、专家评议(包括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以及视同鉴定等形式。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做好技术鉴定的准备工作。在完成了试验方案所规定的内容后而无新的要求提出时,该课题即可结束试验工作,经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可后,课题组即可做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提出课题的研究报告和工作情况报告,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及附件。第十二条 课题完成单位应提出鉴定委员会成员的推荐名单,由部劳动安全司和科技司负责审核。鉴定委员会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该行业或该领域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控制在五至十三人。第十三条 工业卫生科技成果鉴定要符合申请手续。
  (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提前两个月填写四份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并附有两套完整的学术或技术资料报部劳动安全司。
  (二)部劳动安全司对鉴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作出能否鉴定的决定,并确定适当的鉴定形式;由主管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全套学术或技术资料送交部科技司审核会签,经批准后由部劳动安全司发文,抄送科技司。第十四条 部劳动安全司负责办理化工工业卫生科技成果具体鉴定事宜。科技成果鉴定会的主持人一般应是处级以上的干部或有关专业的高工,对于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项目须由司局级领导主持。对科技成果具体的鉴定(评价、讨论等)应由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选出的主任委员主持。鉴定意见由主任委员亲笔签字,鉴定组全体成员应列表签名。第十五条 化工工业卫生科技成果应办理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成果登记。
  (一)部劳动安全司将形成的技术鉴定证书清稿送部科技司复核,符合条件者给予编号,由课题承担单位打印成正式文本。鉴定证书按国家科委规定的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三、四)。
  (二)已经完成的技术鉴定证书送部科技司加盖科技鉴定专用章,同时办理成果登记。
  (三)办理成果登记须填写“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五)和“科技成果简介”(格式见附件六)一式四份,并报部劳动安全司。
  (四)填写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一般控制在五人以内,少数水平高、意义大、涉及面广、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可放宽到九至十五人。第十六条 对于事先未列入鉴定计划的课题,实际已达到可以进行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在经过部劳动安全司和部科技司严格审查,认为已具备鉴定条件的,可在鉴定会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2.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3.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2.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三、程序1.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2.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当及时登录国家科技成果数据库,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站或者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公告。四、相关文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科技成果登记软件著作权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要什么证明文件?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有哪些

著件著作权,是指关于计算机方面的著作权,著作权经登记后,具有对抗效力,如果要申请登记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必要材料。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需交什么材料呢?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代理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其他证明文件: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资料,权利归属的证明,委托别人开发的,必须提交委托合同,属于合作开发的,应当出具合作合同,合并或分立著作权的,应当提供股东会证明,注销登记,如果是继承著作权,应当提供遗嘱,死亡证明,与著作权人的关系,法院出具的证明等等。


上一篇:双下巴吸脂多少钱

下一篇:just be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