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的罪名什么意思?
你好,怎么说呢。首先回答你,“莫须有”三字出自秦桧之口,后世通常三个解释。第一,或许有。秦桧敷衍韩世忠,岳飞的罪名应该有吧,要不怎么会把他抓起来呢。第二,不须有。秦桧跟韩世忠说,岳飞不须有罪名,因为皇帝要他死,君要臣死不得不死,难道还须一个罪名吗。第三,必须有。秦桧跟韩世忠说,岳飞必须有罪,没有不行。三个说法中最为主流的是第一种,或许有。此时岳飞的造反罪名已经定了,秦桧就差跟赵构汇报了,所以跟韩世忠交了实底,岳飞儿子岳云和岳飞部将张宪有涉嫌岳飞谋反的书信,如果这条证据坐实的话,那么岳飞的(谋反)罪名或许就能成立吧。但是韩世忠听了很生气,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你丫居然说什么或许有,这能交代了谁?意思你能忽悠了我,可是忽悠不了天下人。史载韩世忠“性戆直,勇敢忠义,事关庙社,必流涕极言”,没有听懂秦桧这些弯弯绕也很正常。
希望对你有帮助。
纯手打望采纳。
莫须有的罪名这句话出自何处?
分类: 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有谁知道这句话的典故?
解析:
“莫须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岳飞传记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
中国知识人读古书,摇头晃脑,做博学状,其实古书读得实在不行,因为他们读书不化,乱读一气。以“莫须有”三字为例,大家都解释做“没有”的意思,这是根本说不通的。秦桧若悍然说“莫须有”是“没有”,等于没有证据就整岳飞、等于公然承认自己胡来,天下哪有这种事?中国知识人人人读“宋史”岳飞传,可是人人都不深究这样解释如何说不通,真混球。
总算有一二敢提疑问的人出来了。徐干学在《资治通鉴后编》一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朱彝尊说过这样才对。但是“莫”字改成“必”字,又根据什么呢?“莫”字和“必”字,明明是不同的两个字啊!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俞正燮这种解释,虽然不犯私改古书的毛病了,但犯了乱点古书的毛病,还是不通。
其实,“莫须有”三个字,是宋朝人的用法,应该从宋朝人的书里,去找旁证,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宗。在宋朝人的书里,我发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分类夷坚志》里有“莫须谢尚书否”的话;《思陵录》里有“莫须批出”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从这些宋朝口语中,我们归纳出来“莫须”的语义,原来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的意思。印证“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翻成现代话,明明是“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莫须有”三个字这样解释,才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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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岳飞是“莫须有”的罪名?
因为岳飞在绍兴元年( 1131
年),他却被秦桧所谋害,以“谋
反”之罪被杀。这个罪名被称为“莫须有”的罪名,是指毫无根据、毫无证据的罪名。
实际上,岳飞并没有谋反,他只是对秦桧把持政权和对国家政治腐败的强烈不满而发表了一些批评言论。而秦桧为了消除这个反对声音,便栽赃陷害岳飞,将其定为“谋反”的罪名。这个罪名毫无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岳飞有谋反的行为,可以说是一个完全捏造的罪名。
岳飞因此被虚构罪名下狱,最终被杀害。
莫须有罪名不只岳飞,他们无罪赐死
莫须有罪名不只岳飞,他们无罪赐死古代“莫须有”罪名不只岳飞,他们更冤更惨,无罪赐死,无过被杀,最冤无故挨千刀,最惨无故变肉泥。蒙恬——无罪赐死。蒙恬是秦朝开国大将,在秦朝平定六国战争中,蒙恬功居第三,因而深得秦始皇尊宠。秦朝统一天下后,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率军修万里长城和九州直道促进了北方各族经济、文化交流和融合。蒙恬曾驻守九郡十余年,威震匈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死,赵高同李斯、胡亥暗中谋划政变,胡亥即位后,赐死蒙恬,但连胡亥自己都说不出理由。蒙恬更不知何罪,最后觉得自己修长城时可能挖断了秦朝龙脉,于是自杀了。蒙恬想的这个罪名,其实也是“莫须有”。史万岁——无过被杀。史万岁是隋朝开国大将,南征北战,屡建战功,遭到杨素嫉妒诬陷。史万岁为众将请功时,杨素先在杨坚面前说他的坏话,杨坚很是生气,死活不给众将记功。史万岁情急之下说了一句:“将士有功,朝廷为何压制!”杨坚因此大怒,竟命武士将史万岁暴杀朝堂。史万岁死后,杨坚也后悔了,但还是给史万岁安了一大堆“莫须有”罪名。袁崇焕——最冤无故挨千刀。袁崇焕是明末名将,炮击努尔哈赤,威震辽东。打败皇太极,解救京师。后皇太极施反间计,说袁崇焕私通大清,崇祯信以为真,以“通敌叛国”之罪,让袁崇焕挨了千万。袁崇焕就是明朝的岳飞,但死得比岳飞惨。彭越——最惨无故变肉泥。彭越是西汉开国第二将,封建成侯、梁王。初在魏地起兵,成为楚汉相争的中间力量,谁争取到他,谁就可得天下。曾因刘邦不封他魏王而拒绝出兵,结果刘邦被项羽战败,垓下之战,彭越帮了刘邦,结果项羽大败,刘邦得了天下。刘邦当皇上后,有人告他谋反,他辩白后刘邦将其发配,谁知半路遇到了吕后,又把他骗回去,找人重新告发,把谋反罪砸实,然后让他变成了肉泥,传示诸侯。彭越根本没有谋反,吕后硬说他谋反,彭越死得无缘无故,最冤最惨。
秦桧杀谁一一罪名莫须有
岳飞以莫须有罪被杀
宋代名将岳飞的被杀,历来被认为是史上最大冤案之一。尽管古代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惯例,但是做为一个皇帝,杀大臣还是要有一个足够的借口的,也不能随便杀戮。特别是在中国的主干王朝,比如唐、宋等,那些皇帝基本都有“天下之志”,不管真真假假,都不会随便给自己弄个坏名声,让后人骂他,都想当明君。所以他对于大臣,特别是那些征战沙场的武将都是不能轻易动斩刑的。即便再想杀他,也要罗织一些罪名,而且罪状必须明确,比如谋反,或者用兵不力,抗旨不尊之类的。
但岳飞的被杀却是一个例外。当时岳飞抗金早已名动天下,谁不知他是抗金的英雄?但宋高宗赵构还是把他杀了,而且是没有确切罪状的情况下。不过,虽然没有确切罪状,还是有个罪名的,即“莫须有”。这个令许多人不服,究竟什么叫“莫须有”?
《宋史·岳飞传》有如此记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这里是说韩世忠对岳飞一案愤愤不平,诘问秦桧,秦桧说出了“莫须有”这个罪名。如果按现在的字面意思,“莫”即“不”的意思,“须”是“必须”、“一定”的意思,“莫须有”,一般的解释就是,“不一定有”。
《辞源》便持此观点。它的依据是,“莫须”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语,即“大概”、“或许”的意思。如收录岳家家藏旧帖的典籍《宝真斋法书赞》有“莫须与他明辩”之语等。按照这个说法,“莫须有”就是“大概有”“或许有”之意。
秦桧杀()——罪名莫须有
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扩展资料19岁时,岳飞投军抗辽,其后因父丧而退军还乡守孝。钦宗靖康二年(1126年),金兵大举入侵,岳飞便再次投军,开展了他抗击金军的戎马生涯。岳飞投军后,很快便因屡立军功而得到晋升。后来,岳飞建立起抗金的军队“岳家军”。岳家军练兵认真,作战勇敢,能够以少胜多,在突然受到敌人袭击时一点也不慌乱。金兵惧怕他们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在岳飞的带领下,岳家军收复了很多国土。但是,由于奸臣秦桧当道,使得岳飞的壮志难酬。后来,岳飞被解除兵权,其后更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而死。这一代爱国名将,死时只有三十九岁。作为爱国将领,岳飞精忠报国,其爱国精神在历史上是一道永恒的光芒,传承至今亦不褪色。岳飞的一生,是为了革命事业献出毕生精力的一生,是为了江山稳固而鞠躬尽瘁的一生,全家作战,英勇杀敌,既不为名,也不图利,既不结党,也不媚权,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
莫须有的罪名什么意思
莫须有的罪名就是指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出处解释:“莫须”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语,是“大概”或“也许”的意思。清代的《资治通鉴后编》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续资治通鉴·考异》引《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是“必须有”,朱彝尊亦同意此说。吕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标点做“莫,须有”的说法,解释为“或许有”。台湾作家李敖曾考证“莫须有”的正确解释应该为“莫须,有”,“莫须”是宋朝的口头语,指等等看,是“等等看,有的”、“等等瞧吧,有的”的意思。扩展资料历史典故: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岳飞的“莫须有”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的历史典故?
岳飞案中莫须有做指的是当时岳飞被捕。案子即将做成铁案时,岳飞的好友一名韩姓将军不服。去找秦桧评理时问的为什么。秦桧当时表示有岳飞儿子的仅动信,但是找不到了,即使是没有找到信,可是这件事事存在的。韩将军说莫须有三字,怎么可以做到让天下人信服,这个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到的开始。主流关点是可能会有吧。意思就是秦桧说,也许会有吧,这未免太让人生气了,你把他家父子杀了,满门忠良,只是因为可能也许会有可能做下来,这也导致我们恨秦桧的原因。第二种观点是:难道不是吗?就是说秦桧在反问,难道他就莫得罪,冤枉了他?言之凿凿的模样。其实在宋代许许多多的历史资料中有过记载,但结合当时宋史里的语气,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了,因为他不像是在反问。第三种观点是在当时大宋律法中有不需要白纸黑字的罪名。当时皇上想投降你根他对着干能有好果子吃吗?如果说皇上杀他杀错了,不应该杀应该贬为平民。杀也许是有点过了,可表达他当时做的事不计后果。当时皇上已经不愿打仗了,要是你是皇上也可能会反感岳飞的。皇上立子嗣是我都明告诉你我不需要你说话了,你岳飞为啥老提?总和我对干。一个民族是需要英雄的、一个国家更需要千千万万个英雄。最近一段时间,极个别的人老是东一句西句的对历史英雄人物岳飞提出质疑,阴阳怪气的,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专门对中国历史上有影响力的英雄人物进行逐个抹杀,妄图以此毁去中国人民的精神支柱,毁去中国人骨气,其行为卑鄙无耻、恶劣之极!
岳飞的“莫须有”罪名 何解?
分类: 社会/文化 >> 历史话题
解析:
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
岳飞幼年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
1124年21岁从军为宗泽部下,屡建战功,尝以八百岳家军大破万五金兵,声名大噪。历官御前忠武统军、鄂州驻答诸军都统制使、河阳等三镇节度使。
1126年靖康之变,金兵攻破开封,北宋覆亡。1134年(绍兴四年) ,岳飞首次伐金,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1136年(绍兴六年)再次北伐,占伊阳、洛阳,后因孤军作战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飞在这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
1140年(绍兴十年)春,金兀术南侵,岳飞出兵大破金兵,收复郑州、洛阳,兵临朱仙镇(今河南开封南20公里),直迫金国首府汴京。岳家军士气高昂,高喊“直捣黄龙”。主和派秦桧向宋高宗献计,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岳飞退兵前,长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干坤世界,无由再复!” 结果岳飞的北伐因为政治原因而失败,岳飞父子因“莫须有”的罪名(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于绍兴十一年(1142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被赐死。。
至绍兴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 *** 岳飞,追封鄂王,谥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被处死的原因
岳飞父子被宋高宗处死的原因有多种说法:
1. 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飞取胜,可迎徽钦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但也有人认为宋高宗并不担心此事。徽宗当时已死,而高宗和金国绍兴议和时屡次强调要迎钦宗回宋。后来由于金国的反悔钦宗才未被释放。钦宗本人在执政时就已心生退意,高宗并不惧怕失去权利。
2. 为讨好金人,以利和谈。
3. 秦桧是金国奸细。此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无稽之谈。
4.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高宗本人无后,而岳飞屡次上书建议高宗为社稷安定着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讳。岳飞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显得拥兵自重。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
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 莫须有的罪名的含义
1、莫须有的罪名就是指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
2、出处解释:
“莫须”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语,是“大概”或“也许”的意思。
清代的《资治通鉴后编》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续资治通鉴·考异》引《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是“必须有”,朱彝尊亦同意此说。
吕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标点做“莫,须有”的说法,解释为“或许有”。
台湾作家李敖曾考证“莫须有”的正确解释应该为“莫须,有”,“莫须”是宋朝的口头语,指等等看,是“等等看,有的”、“等等瞧吧,有的”的意思。
莫须有的罪名
“莫须有的罪名”的意思:指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扩展资料历史典故: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莫须有”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 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成语“莫须有”的解释为恐怕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 也有人解释为“没有”的意思。这些解释如果放在整个对话情景中和对话双方的身份时,这些解释的确有点勉强。因为秦桧是当朝宰相,韩世忠是元帅。岳飞下狱后,韩世忠为岳飞鸣不平,就问宰相秦桧,秦桧回答“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造反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如果把“莫须有”解释为“没有”、“不一定有”、“也许有”、“恐怕有”,根本就解释不通,秦桧以他的学识和地位,不可能对韩世忠的质问回答得这么含糊。关于这个问题后来许多学者对这个“莫须有”进行考证。 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一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 清朝大学者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一定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俞正燮这种解释也有一定的道理。 台湾学者李傲通过对宋朝书籍中的考证,得出“莫须”是宋朝的口语,是“难道没有”的意思。在宋朝人的书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分类夷坚志》里有“莫须谢尚书否”的话;《思陵录》里有“莫须批出”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从以上宋朝书中, “莫须”的语义,的确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有”的意思。与 “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其事体莫须有”就是这样的“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有!”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符合秦桧的特点。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