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什么自治权利?
1、民族立法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变通执行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3、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5、组织公安部队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什么自治权利?【提问】
1、民族立法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变通执行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3、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5、组织公安部队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回答】
可以制定自己民族节日的放假制度【回答】
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扩展资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权包括什么?
自治地方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各种自治权利。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6、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7、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8、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9、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10、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11、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12、实行减税或免税。13、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14、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15、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扩展资料: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的正确选择。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2、在经历了1951年和平解放和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于1965年成立自治区,正式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这一制度既继承历史传统,又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义;既符合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历史传统,又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3、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各自治地方在国家生活中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自治权利,在自治地方有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白皮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基本国情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国家统一和民族进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名词解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名词解释:自制制度为少数民族自治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法相关规定。自制民族有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下列自治权: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则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名词解释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的解释 我国少数 民族 在 国家 统一领导下,以民族聚居区为 基础 建立自治地方,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 制度 。我国 宪法 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 机关 ,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 共和 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 。 词语分解 民族的解释 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 不同 社会 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详细解释.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中华民族。.特指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 自治的解释 行政上 相对 独立,有权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自治领详细解释.自行管理或处理。《史记·陈涉 世家 》:“诸将徇地,至,令之 不是 者,系而罪之,以苛察为忠,其所不善者,弗 下吏 ,辄自治之。”《汉书·南粤传》:“服领以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关键,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实质,实质就是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使之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行使自治权的制度。确立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法律依据】: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地位、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地位: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意义: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地位、意义?【提问】
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地位: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意义: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回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1、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3、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法律分析: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法律依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第三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1、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关键,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实质。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实质就是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使之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真正实现当家作主。2、作为一项富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有机结合。3、这些内涵和特征,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精神,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实践经验与政治智慧的结晶。【法律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民族区域自制制度是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其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制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