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

时间:2024-05-07 17:55:15编辑:揭秘君

城镇化进程的四个阶段是什么?

第一阶段是缓慢发展期,第二阶段为停滞发展期,第三阶段是平稳发展期,第四阶段是快速发展期。城市化(urbanization/urbanisation)也称为城镇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城市化的概念也不尽相同。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地理学角度来看城市化是农村地区或者自然区域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经济学上从经济模式和生产方式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生态学认为城市化过程就是生态系统的演变过程,社会学家从社会关系与组织变迁的角度定义城市化。科技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信息化的推进,使现代化大城市成为主要的科技创新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进而提高区域的整体发展水平。文化交流城市文化向乡村广泛地扩散和渗透,影响着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并提高乡村的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城市与乡村的交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发展的动力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无非两种,一种是推力,一种是拉力。推力指使人群离开乡村的因素,拉力是指那些吸引人群来到城市的因素。推力如人地矛盾加剧,自然灾害频发,收入低,生活水平差,社会服务资源短缺等;拉力如就业机会多,社会服务资源丰富,交通便捷,文化设施齐全等。

城镇化过程的三个阶段

法律分析:城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如下:初始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中期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70%;后期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70%以上。初始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工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缓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城镇化进程的四个阶段

法律分析:建国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949 ——1957年,是城市化起步发展时期;(2)1958——1965年,是城市化的不稳定发展时期;(3)1966——1978年,是城市化停滞发展时期;(4)1978至今,是城市化的稳定快速发展时期。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下列关于城镇化进程按时间顺序排列四个阶段表述,准确是( )。

【答案】:C
城镇化进程按时间顺序排列划分包括:①集聚城镇化阶段,是指巨大城乡差异,使人口与产业等要素从乡村向城市单向集聚。②郊区化阶段,是指住宅、大量就业岗位、商业服务部门及事务部门等向城市郊区迁移。③逆城镇化阶段,是指中心市区以及郊区人口向更大外围区域进行迁移,产生大都市区人口负增长现象。④再城镇化阶段,是指对于大量人口、产业外迁,许多城市通过发展高新产业、第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功能等吸引特定人口回流到中心城市。


城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城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初始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中期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70%;后期阶段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70%以上。 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这一阶段农村人口占绝对优势,生产力水平较低,工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缓慢。 2、中期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70%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可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破50%进而上升到70%左右。 3、后期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70%以上这一阶段也成为城市化稳定阶段。 城市化的特征 在世界范围内,已高度城市化的国家和地区,在世界范围内的人口流动进行再次城市化,形成世界新的经济、社会可持续中心,为二次城市化,所形成的的城市即为新的世界中心。 1.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单一工业化经济及远距离物流交换模式形成的通胀危机,利用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杜绝通胀危机而形成的新的无通胀危机的城市,是其第一特征; 2.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单纯以经济利益为前提,缺少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而形成的能源危机,利用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杜绝能源危机而形成的新的无能源危机的城市,是其第二特征; 3.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掠夺与人类共生的生物质资源,超出了人类的预期,城市随经济利益的驱使而无限扩大,掠夺了大量的可生产粮食的土地资源,使粮食形成了新的危机,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消除通胀危机、能源危机同时消除了粮食危机而形成的无粮食危机的城市为其第三特征; 4.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单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牺牲了人类生存质量使养老和就业发生危机,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农事很好的解决了就业和养老问题而形成无养老就业危机的城市为其第四特征; 5.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燃烧化石能源形成的单一工业经济而形成的人类无法在生存的气候危机,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很好的解决了气候危害而形成无气候危机的城市为其第五特征; 6. 针对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城市化历史遗留的对水的无限制使用而形成的无水危机,能自产能源的碳熵城市用水是原有城市水消耗的百分之一,从而解决由水消费而引起的水资源危机而形成的无水资源危机的城市为其第六特征。 针对上述第一次城市化的历史遗留而形成的多项危机,联合国碳熵行动纲是世界二次城市化的纲领指南。 人口的主要流向是城市中、上阶层人口移居市郊或外围地带,这就是郊区城市化。

城镇化的机制与进程

1、城镇化的基本动力机制

  (1)农村剩余贡献

  (2)工业化推进

  (3)比较利益驱动。决定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转移规模的两种基本力:城市的拉力和乡村的推力。

  (4)制度变迁促进

  (5)市场机制导向

  (6)生态环境诱导与制约的双重作用。两个方面。

  (7)城乡规划调控

  2、城镇化的基本阶段

  依据时间顺序,城镇化进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1)集聚城镇化阶段

  (2)郊区化阶段

  (3)逆城镇化阶段

  (4)再城镇化阶段


城镇化产生的原因

问题一:人口城市化的形成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人口城市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计,没有办法才到城里去去打拼挣钱;还有就是有人到大城市寻找自己的目标,在寻找目标的过程中自己就会喜欢上城市里比较高档的生活,然后,在回到农村后炫耀,人都是又攀比的心理,所以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去城市,这是造成人口城市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城市”不是“农村”的对立面城市化更是一种生活状态的描述。或者说在一个物质文明发展很高的阶段,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只有个人体验上的不同,没有价值观上优劣的判断。相对于农村来说,无论东方和西方,大城市就意味着有更多的机会。但是仅此而已。收入上的鸿沟不是城乡之间差别的正常表现。如果大家为了更高的收入只有到大城市去,那么这样的城市化是不健康的。比如东京大学毕业的学生肯定对自己有更高的期待,他们更愿意到大城市的金融机构、报社等去上班,在这里收获的可能更是主流价值观认可的个人价值实现上的满足。不过在工资上他们还不一定比在所谓中小城市甚至是所谓的农村工作的人高。“城市化”更是一个均衡发展的过程土地问题是城市的根本问题。土地的供不应求诱致地价上涨,这本是供求规律的一般反映。城市化的另一个前提是要发展好农村的问题,城市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实际上这也许只是一个暂时性的现象,一些流动性的人口只会有很少的比例转化为城市化人口。实际上随着城乡均衡化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人口会重新回到农村。所以,城市化过程是农村城市均衡化发展的过程。高房价制约城市化进程房价的过高定位不仅会因“透支需求”而造成今后需求增长的明显放慢,损害当地经济,更重要的是房价过高将降低一个地方的经济竞争力,一是因商业用房将会抬高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导致外部资本流入速度放慢;二是房价过高,将会抑制第三产业发展,像餐饮、小商业和其他服务业主要的成本是店面租金,高房价将会阻碍这些第三产业发展,影响就业增长,最终影响消费增长。高房价不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体现,也不是一个城市生活水平的必须反映,努力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城市,是地方 *** 的重要职责,这种职责包括防止房价的过度上升而增加城市社会成本。

问题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城镇化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发达国家出现了郊区城市化和逆城市化现象
B.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主要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移动
C.当代人口城市化的发展主流,已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问题三:探析在城镇化进程中,小城市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城市规划建设不科学不合理
从大多数城市来看,我国普遍存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水平低、工程布局不合理、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逢雨必淹、积水严重,一遇暴雨就使整个城市堵得一塌糊涂”是我国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的真实写照。我国城市规划的不科学、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规划缺乏科学论证,以领导意志为转移。二是专项规划各行其是,缺乏统筹协调性。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部门,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不仅造成交通拥堵,也给城市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三是城市规划急功近利,缺乏长远眼光,致使城市规划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

问题四:阐明中国城镇化的时空特征并分析其形成原因和影响 一、城镇化时空变化及特征
(1)1990年,中国大部分县域城镇化率偏低,且区域差异明显。
(2)2000年,中国城镇化率空间分布较1990年有所变化,东部沿海县域城镇化发展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
(3)中国城镇化时空变化的地域规律:北方边境县域统计型虚高城镇化带和东部沿海地区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为核心的高城镇化带构成了“人字形”的县域高城镇化局,且呈逐渐形成和加强趋势,北方边境县域城镇化质量亟待优化。同时,各省会、大多数地级市高城镇化的中心性明显,而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动力不足,县域城镇化率明显偏低。
二、原因
城镇化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主要受到城镇固定投资、离中心城市距离、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口 密度、人均GDP等要素的影响。
(1)县域城镇化率较低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落后的山区、传统农区、西北干旱缺水地区,其县域城镇化发展受到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落后双重约束,工业化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受大中城市辐射作用小,城镇化发展投资带动较弱,产业结构处于较低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能力有限。
(2)高城镇化县域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投资强度大、受中心城市辐射强、工业化水平较高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苏南模式、浙北模式、温州模式独具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市场化促进农村城镇化。珠三角地区接受港澳产业转移和“三来一补”企业兴起,促进了区域工业化,进而带动城镇化发展。
(3)西南地区受地形和石漠化的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外资拉动作用有限,人口密度较低,工业化水平低,造成了县域城镇化的较低水平。青藏高原南部县域的低城镇化水平还与高寒地区的自然环境约束有直接关系; (4)黄淮海传统农区人多地少,人口密度大,在耕地保护核心区、粮食主产区战略定位导向下,县域农业劳动力转移缓慢,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固定资产投入不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制约了地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导致县域城镇化水平偏低。
(5)成都平原、关中平原、辽东半岛的资源禀赋及区位条件较优,地区工业化水平较高,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因而具有较高的县域城镇化水平。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问题五:中国农村城镇化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农村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城乡融合的通途。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揭示农村城镇化的实质内涵、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从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角度评价农村城镇化水平,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方针、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对策建议和政策选择,以加快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中国城镇化的趋势及原因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说,综合分析我国城镇化现状、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
平及发展趋势,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
据分析,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
工业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增长迅速,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推进城镇化的物质基础基本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城镇住宅、投
融资及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城镇化的体制环境已渐形成。推进城镇
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十五”计划纲要编制了城镇化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根据
规划,国家将从完善城镇体系、发展城镇经济、健全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等方
面加快城镇化进程。
目前,国内生产总值的70%、国家税收的80%、高等教育和科研力量的9
0%以上集中在城市。从1978年到2000年,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
63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到20312个,市镇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36
.1%。不过,我国城镇化进程仍然较慢,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强,城镇
体系的宏观布局不尽合理。部分城镇产业基础薄弱,功能不完整,基础设施落后,
环境污染严重,要素集聚、辐射和带动力不强。
明天我国城镇化发展将走多样化道路
今后5年内,我国将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
心城市功能,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
根据“十五”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在小城镇建设方面,重点发展县
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城镇密集区和中心城市周边地区的小
城镇,要纳入所属区域城镇体系的总体规划,发展一批卫星城镇,形成为中心城市
服务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小城镇。距中心城市较远的小城镇,要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
和加工基地,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和文化教育中心,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小城市的发展要挖掘潜力、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合理扩大规模、适当增加
数量。东部地区要适当控制中小城市的数量增加,重点提高现有城市的质量,壮大
规模,增强辐射力。中西部地区可在壮大现有城市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适当
增加城市数量。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
中心城市要着眼于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经济、金融、信息、贸易、科教和文
化中心的作用,发挥在区域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优先
完善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成都、西安等具有跨省
区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结合西部大开发,在中西部地区现有省域中心城市基础
上,发展壮大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使之成为带动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增长点。
适应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国家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修订现行设市、设镇标准
,实行“县改市”与“镇改市”并存的设市模式。适度增加设市数量,严格限制新
建制镇的审批,提高设市、设镇的综合效益和质量。对市县同驻一地的要调整行政
区划,积极推进规模较小的市县(市市、镇镇、乡镇)合并。
5年后城市人生活变化大
5年后城市人生活变化有多大?有关部门最近编制完成的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
规划回答了这个问题。它描述了城市人在住房、交通、居住环境等方面的美好前景

住房是城市人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规划,国家将增加投入,扩大住宅供给,
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到200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22
平方米。
能源供应体系的逐步完善,将使城市人用气用电更为方便。国家将在中心城市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支持采用太阳能等新的洁净能源,有条件的城市还要建设无
燃煤区。大中城市电网改造工程也将完成。200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2
%。
交通拥挤让不少城市人头疼,今后5年这一状况将有较大的改善。国家将坚持
公交优先的原则,健全快捷、方便、畅通、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有条件的特大城
市还要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立交桥、停车场及行人过街桥涵,
也是建设的重点。2005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提高到10平方米。
城市人的通信将更加便利。中心城市要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有条件的中心
城市要以率先实现信息化为目标,发展公用信息平台。2005年城镇千人计算机
拥有量增加到110台,电话普及率提高到65%。
城市人的生活环境也将大为改善。到200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
3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到8平方米。同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45%,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的大中城市增加到70个。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说,前景是美好的,但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各部门要在
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城镇用地制度改革、城镇建设投
融资、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历史发展

1.城市化水平。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2.城市化特点。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城市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是城市化动力机制的主体。(2)城市化对非农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很低。(3)城市化的区域发展受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制约。(4)劳动力的职业转换优先于地域转换。(5)城市运行机制具有非商品经济的特征。这种城市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城乡之间相互隔离和相互封闭的“二元社会”。这里所说的二元社会结构,是指政府对城市和市民实行“统包”,而对农村和农民则实行“统制”,即由财产制度、户籍制度、住宅制度、粮食供给制度、副食品和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养老制度、劳动保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甚至婚姻制度等具体制度所造成的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构成了城乡之间的壁垒,阻止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由流动。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的城市化,是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条件下迅速推进的,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松动并被打破,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呈现出以小城镇迅速扩张、人口就地城市化为主的特点。 1.城市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1978-1984年,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动力推动城市化阶段。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带有恢复性性质,“先进城后建城”的特征比较明显。第一,表现在大约有2000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返城并就业,高考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也使得一批农村学生进入城市;第二,城乡集市贸易的开放和迅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城镇暂住人口;第三,这个时期开始崛起的乡镇企业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第四,国家为了还过去城市建设的欠帐,提高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费,结束了城市建设多年徘徊的局面。这个阶段,就人口来看,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2)1985-1991年,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双重推动城市化阶段。这个阶段以发展新城镇为主,沿海地区出现了大量新兴的小城镇。3)1992-2000年,城市化全面推进阶段,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动力。1992年到1998年,城市化率由27.63%提高到30.42%,年均提高0.42个百分点。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城市化,已从沿海向内地全面展开。1995年底与1990年相比,建制市已从467个增加到640个,建制镇则从12000个增加到16000多个;从人口来看,城市化水平也从1990年的26.41%提高到28.62%。2.城市化政策的变化。1978年以后,在经济高速增长而城乡户籍分隔的背景下,积极发展小城镇就必然成为可供政府选择的最佳城市化政策。中国的城市化终于由被压制转为松动和放开,过去那种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和城乡分隔的政策被鼓励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所取代。1980年,在当时城乡分隔、大城市基础设施滞后的情况下,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总方针。为贯彻上述政策,80年代初,开始实行市地级市管理县级市制度,地级市数量增加较快,1983-1998年间,共有100多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其中仅1983-1985年的3年里,地级市的数量净增加50个。1983年,加强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为主,大中小城市为辅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1984-1986年“撤社建乡”,并降低建制镇标准,3年里建制镇数量增加7750个;1992-1994年,国家对乡镇实行“撤、扩、并”,结果3年里建制镇又增加7750个。这6年里建制镇增加数相当于1979-1999年间(21年)净增加数的71%。1986年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建市”标准后,县级市也增加很快。1986-1996年的11年间,县级市数量净增加286个。1992年,国务院再次修订小城镇建制标准,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1993年10月,建设部召开全国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村镇建设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1世纪末中国小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会后,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建设部等6个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1995年4月,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达《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并在全国选择了57个镇作为综合改革试点。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通知认为,应当适时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允许已径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农村新生婴儿可以随母或者随父登记常住户口。此后,许多小城市为促进经济发展,基本放开了户籍限制;不少大中城市,甚至北京、上海等,也放松了外地人口进入本市的限制。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进一步提升了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地位。200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推进城市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了加快城镇化,2001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5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凡在上述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已在小城镇办理的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这标志着小城镇已经废除了城乡分隔制度。有些地方甚至采取了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居住和创业的政策。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过去实行城乡分隔,限制人口流动逐渐转为放松管制,允许农民进入城市就业,鼓励农民迁入小城镇;二是确立了以积极发展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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