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级干部退休后的待遇
法律分析:应有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但是不配专车和秘书,有特殊或紧急情况,正副厅级干部都可以提出用车申请。正厅级干部退休工资在7000元至9000元之间,退休工资并不完全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正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正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二)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正厅级干部退休待遇:正厅级干部退休工资在7000元到9000元之间的,但各个省份略有不同,但总体差距不大。正厅级干部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当然也可以提前退休但需要满足条件。
2023年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2023年离休干部si亡抚恤金对于退休公务员去世抚恤金发放标准问题,国家是有统一规定的,其政策依据就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如果退休公务员正常去世,其抚恤金就是40个月的生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再加上2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摘要】
2023年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2023年离休干部si亡抚恤金对于退休公务员去世抚恤金发放标准问题,国家是有统一规定的,其政策依据就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如果退休公务员正常去世,其抚恤金就是40个月的生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再加上2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回答】
亲亲~是因公牺牲的,其发放标准上调,也就是40个月的生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再加上20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换句话说,因公牺牲的抚恤金发放比如正常去世抚恤金多18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发放标准问题,同样国家有明确规定,政策是统一的,其政策依据就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执行20个月生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而不是执行40个月工资标准,换句话说,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标准与退休公务员相差一倍,也就是相差20个月标准。【回答】
离休干部抚恤金2023年最新标准是多少钱
亲亲,【1】丧葬费 ①企业:丧葬费=去世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 ②机关事业单位:各地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有所差异,以海南为例,丧葬费=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4个月。 【2】抚恤金 ①企业:抚恤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发月数。其中,退休人员抚恤金的计发月数,与累计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挂钩,具体如下: 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摘要】
离休干部抚恤金2023年最新标准是多少钱【提问】
亲亲,【1】丧葬费 ①企业:丧葬费=去世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 ②机关事业单位:各地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有所差异,以海南为例,丧葬费=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4个月。 【2】抚恤金 ①企业:抚恤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发月数。其中,退休人员抚恤金的计发月数,与累计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挂钩,具体如下: 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回答】
亲亲您好,抱歉,刚刚理解有误,离休干部抚恤金2023年最新标准如下【回答】
亲亲,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回答】
亲亲,抚恤金的发放分一次性或按月支付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回答】
这个是2023年1月30号发布的最新标准【回答】
简单来说如果一次性支付,老干部病故和非病故的抚恤金金额不同,如果按月领取是按死者生前基本退休费的40%【回答】
最新离休干部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离休干部死亡不仅有退休金可以领取,而且退休干部死亡还有丧葬费可以领取。离休干部丧葬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如下:1、支付给离休干部近亲属的死亡抚恤金一般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一般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摘要】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如下:1、支付给离休干部近亲属的死亡抚恤金一般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一般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回答】
离退休干部是指哪些人
【法律分析】离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符合离职休养制度的人员。退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符合退休标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离退休老干部,指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总称。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什么级别才是离休干部
【法律分析】离休,不分干部级别。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和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六十五周岁,副职年满六十周岁;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其他干部周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第三条 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第四条 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易地安置的(包括军队已转地方的),由接受地区的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建立小型干部休养所。第五条 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确需新建住房的,由原工作单位将经费划拨给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负责解决。干部休养所和直接管理离休干部较多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车辆,为离休干部服务。
离休干部遗孀待遇新政策
离休干部遗孀待遇如下: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从2004年10月1日起,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规定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目前世界仅有中国有离休。具体地说,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离休干部遗孀待遇
法律分析: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政干[2012]317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离休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级别,下同)以下的每人每月1300元,师职1400元,军职1500元。已故离休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600元。离休干部遗孀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离休干部遗属中,未满16岁或已满16岁仍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和经批准投靠离休干部生活的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件》 第十五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件 财政部 民发(2011)192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对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待遇最新政策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件 财政部 民发(2011)192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改枯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悉渗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对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3)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要把这部分收入考虑在内。睁歼脊(5)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6)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以后,如遇有特殊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7)享受补助的遗属,因经济收入增加、就业和人员减少,可根据新的情况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费。(8)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经费内支付。国企离退休干部死亡后,对于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供养直系亲属,可暂由发给抚恤费的单位,按其困难大小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费用按现行抚恤费开支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