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4-04-30 17:26:09编辑:揭秘君

wto制度中对什么的原则

WTO制度体现对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无歧视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2、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3、无歧视待遇原则。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4、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5、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wto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1、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2、透明度原则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3、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

简述世贸组织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宗旨:全体成员要认识到在处理他们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以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开发世界资源并加以充分利用,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并根据成员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措施。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互惠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平解决争端原则。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现任的总理事会主席是DavidWalker大使。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加入WTO不算签订一种多边贸易协议。它是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还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以及为贸易提供解决争端和进行谈判的场所。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什么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

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非歧视原则,又称不歧视待遇或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它充分体现了平等精神,完全符合各国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领域内,各成员应公平、公正、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其他成员的包括货物、服务、服务提供者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了4个要点:1、自动性。当一成员国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其他成员便自动享有这种优惠。2、同一性。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的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准必须相同。3、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受惠方,又是给惠方。即在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时,也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4、普遍性。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有:非歧视原则、互惠原则、数量限制原则。1、非歧视原则。该原则是指,WTO各成员之间冲拆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手乎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2、互惠原则。WTO实行的是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就是薯森说,如果一个成员就任何一项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数慧亩给予另一成员以好处,它就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任何成员碧哗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3、数量限制原则。主要是调节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在国内市场关系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同类产毕判悉品的待遇,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成员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扩展资料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组织职能: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调节职能:当成员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WTO基本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例外。

【答案】:(1)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①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开展自由竞争的原则;②互惠原则,或称对等原则;③非歧视原则;④关税减让原则;⑤透明度原则;⑥“国营贸易企业”原则;⑦公平贸易原则;⑧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⑨发展中国家成员优惠安排原则。(2)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的例外:①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外;②非歧视待遇则例外;③国民待遇原则例外;④透明度原则例外;⑤互惠原则例外;⑥取消数量限制所规定的例外。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最基本的是两个:区域化和全球化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


⑴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含义:指国家之间通过设立一套机构,在经济方面打破国界,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和调节,使各国在生产、流通、分配等领域向着结成一体的方向发展。


⑵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动力。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经济关系跨越自身疆界的显著变化,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科技革命推动的结果。


⑶ 世界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①国际投资的迅速增长,带来了资本的国际化。②对外贸易成为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环节和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促进了市场的国际化。③国际金融交易大大超过世界生产和商品交易、服务贸易,成为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促成了金融的国际化。④战后跨国公司大量涌现,并在全球经营,带来了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⑤全球贸易规则日趋统一。


⑷ 正确认识世界经济全球化。①世界经济全球化是战后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大发展的产物,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②世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既有利也有弊。世界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增长;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加速自己的工业化进程,使自己产业结构不断改善;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引进更多资金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繁荣。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还意味着挑战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要受到主要是按西方国家意志制定的国际经济规则的约束和制约,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国民经济对外依赖程度日益提高,将使发展中国家易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迅速开放国内市场,使外国货物大批涌入会强烈冲击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国际短期资本大量涌入,也大大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风险;大量引进外资和技术,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有被跨国公司和国际经济组织控制的危险等。③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参加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孤立于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之外是没有出路的。④但发展中国家在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时,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巨大风险和安全问题有充分的认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趋利避害。尤其要加强和扩大南南合作,争取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调整。⑤解决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公正、不平等,只对少数国家有利,对多数国家不利的问题的基本出路,在于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⑸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并行不悖的。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最终实现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步骤和途径,是经济全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经济活动国际化加深和国际经济竞争加剧的产物。它的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争夺世界市场成了国际竞争的热点。现在主要是按经济实力分割世界市场,得失标志已经不是占领多少领土或势力范围,而是对市场占有的广度和深度,其手段更多地是依赖资本输出。


⑹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反全球化”的运动在世界崛起,近年来愈演愈烈。来自发达国家的劳工、环境保护主义者同某些发展中国家一道构成了“反全球化”的主力。2001年小布什入主白宫后,美国的单边主义滋长,并在国际舞台上大行其道,严重阻碍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前美国经济不景气,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在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后,加强了对边境的控制等,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法律依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三条 世贸组织的职能1、世贸组织应促进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以及进一步实现各协议的目标,并对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2、世贸组织应为各成员处理与本协议各附件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谈判场所。如果部长会议作出决定,世贸组织还可为各成员的多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并为执行该谈判的结果提供框架。3、世贸组织应管理实施本协议附件二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4、世贸组织管理实施附件三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世贸组织应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的合作,以更好地协调制定全球经济政策。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分析,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分为三类:第一类: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判断依据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世贸组织成员。第二类: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世贸组织曾列举过这类国家,主要指玻利维亚、喀麦隆、埃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和津巴布韦等。第三类:“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但是,世贸组织没对这类成员及“发达国家成员”规定判断标准,这对一些协定、协议的执行会带来不确定因素。例如,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的国家可以被认定属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但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的韩国是否仍是此类成员,还是应视为“发达国家成员”呢?这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世贸组织中的资格认定尤显突出。法律依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三条 世贸组织的职能1、世贸组织应促进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以及进一步实现各协议的目标,并对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2、世贸组织应为各成员处理与本协议各附件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谈判场所。如果部长会议作出决定,世贸组织还可为各成员的多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并为执行该谈判的结果提供框架。3、世贸组织应管理实施本协议附件二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4、世贸组织管理实施附件三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世贸组织应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的合作,以更好地协调制定全球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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