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谓言之不预几级警告

时间:2024-04-30 04:43:05编辑:揭秘君

勿谓言之不预几级警告?

勿谓言之不预是最高的等级警告。勿谓言之不预也,汉语成语,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即“勿谓言之不预”)等的用法。注意事项“勿谓言之不预”,直白地说就是“不要说事先没警告过你”,表达本方最后态度,提醒对方三思而后行。笔者认为,“勿谓言之不预”深刻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刚柔相济的特征,这种文化特质上溯可至《周易》,并被后世儒家发扬光大,比如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鲁、齐夹谷之会,孔子提出:“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的主张。“勿谓言之不预”一方面将儒家的“仁义礼信”等修养功夫做到极致,另一方面也对违背“仁义礼信”等行为提前并郑重发出警告,是“礼至义尽”的一种表达。出处据考察,“勿谓言之不预”这句话最早见于清朝前期康熙41年(1702年)上谕《训饬士子文》:“……勿谓朕言之不预也,尔多士尚敬聼之哉。”晚清李宝嘉所著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十九回也用到这句话:“一经觉察,白简无情,勿谓言之不预也。”

勿谓言之不预几级警告?

勿谓言之不预是最高的等级警告。勿谓言之不预也,汉语成语,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即“勿谓言之不预”)等的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人民日报》社论等曾数次引用此句,例如:1962年印度军队对中印边境的侵犯,1978年越南军队对中越边境的侵犯。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无论是儒家思想所尊崇的“仁义”,“中庸”之道,还是道家所教导的无为而无不为,墨家所推崇的非战思想等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已经逐渐成为了我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也使得我们历朝历代的外交思想和军事文化都表现出了一种内敛其中,不崇尚暴力掠夺的氛围。但是那时候的世界局势动荡不安,各方势力轮番登台给我们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虽然新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奉行的外交政策是“和平共处”,但也不表示我们等同于任人摆布。

“勿谓言之不预”属于哪种级别的警告?

没有划分很精确的级别,不过“勿谓言之不预”这句话可以算作是终极警告。由人民日报发表以“钟声”为署名的评论文章里出现了“勿谓言之不预”,据我所知应该是这30多年来第一次。“勿谓言之不预”是终极警告,但其他媒体和机构说这句话,并不算终极警告。只有人民日报发表在头版署名为“钟声”的社论里出现了“勿谓言之不预”才算是终极警告。这句话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1962年和1978年,人民日报都曾经发表过社论文章,里面使用过“勿谓言之不预也”。人民日报“勿谓言之不预”1962年9月22日的社论《是可忍,孰不可忍》是针对印度,末尾提到“勿谓言之不预”,一个月后对印反击战打响。1978年12月25日的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是针对越南,末尾也提到了“勿谓言之不预”,两个月后对越反击战打响。正因为有过这样两次先例,所以由人民日报发表的头版社论,并且署名“钟声”,才会被人们视为“终极警告”。所以,这两年,人民日报也发表过评论文章里提到过“勿谓言之不预”,但因为署名不是钟声,所以基本没有被视为“终极警告”,但也属于相当严厉的警告。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是否有法律意义

分为以下两种可能:1、如果是民事责任。可以由单方承担全部责任。2、但是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由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可能的。扩展资料:自然人或法人因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民事义务,从而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而导致承担的民事责任有:①违约责任,即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民事责任。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③不履行法定义务(如扶养)的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犯罪人除服刑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要有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人要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但是,随着工业交通事业中具有高度危险性技术的使用日益增多,经济交往的情况日益复杂,。业污染日益普遍,公害日益严重,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立法原则上相应地提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也称作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结果,就要负民事责任。中国《民法通则》规定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的实施在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中占有重要地位。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2、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人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3、紧急避险。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不得不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见自力救助)。民事责任是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必须履行其民事义务的行为要求,具有国家强制性。在中国,公民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责任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美韩承担 什么意思

在2月27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2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称,中方反对在韩部署“萨德”系统的意志是坚定的,将坚决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美韩承担。 美韩推进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严重破坏地区战略平衡,严重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本地区有关国家战略安全利益,不利于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 中方反复强调,理解有关方维护自身安全的合理关切,但一国安全不应建立在损害别国安全的基础上。 遗憾的是,韩方罔顾中方利益关切,执意配合美方加紧推进有关部署进程。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中方反对在韩部署“萨德”系统的意志是坚定的,将坚决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美韩承担。 中方强烈敦促有关方停止相关部署进程,不要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勿谓言之不预也中国用了几次?

一共用了两次。1962年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社论。这篇社论就侵入“麦克马洪线”以北的印军“向我边防哨兵进攻,造成我边防军官和士兵的伤亡”发出了异常严厉的警告:“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自己的国土任意被印度侵占,决不能坐视自己的边防人员惨遭杀害!是可忍,孰不可忍!”社论说:“局势是险恶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要正告印度当局,勿谓言之不预也。”1978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的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也用了这样的警告:“我们要严正警告越南当局,如果你们仗恃有苏联的支持,得寸进尺,继续恣意妄为,必将受到应得的惩罚。我们把话说在前面,勿谓言之不预。”勿谓言之不预也,汉语成语,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 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即“勿谓言之不预” )等的用法。出处历史:“勿谓言之不预也”一语,较早的出处可追溯到康熙年间,徐元文的《含经堂集·申饬盐政札》有:“倘旧习不除,自甘猥下,行私恣便,长弊容奸,廉访得真,即白简从事,勿谓言之不预也。所有申饬事宜开列于后。”康熙帝《训饬士子文》有“勿谓朕言之不预也”之语。

中国曾经对外说过几次“勿谓言之不预也”,都是在什么时候?

1、1949年1949年2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了公布由毛泽东亲笔撰写,以林、罗名义致傅的公函。公函历数傅作义的罪责并提出警告和通牒:“……城破之日,贵将军及贵属诸反动首领,必将从严惩办,决不姑宽,勿谓言之不预。”2、1962年印度方面的不断挑衅行径最终升级为战争,1962年9月22日《人民日报》在开战前夕,发表了题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社论。结尾的一句:“局势是险恶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要正告印度当局,勿谓言之不预也。”3、1967年1967年07月03日,新华社发表“就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人员在我国非法进行窃取情报的活动我国外交部向苏修提出强烈抗议”,文章结尾处用“勿谓言之不预也”。4、1978年《人民日报》1978年12月25日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警告越南当局“越南当局在反华的道路上已经走得够远了。勿谓言之不预。”5、2019年2019年11月20日,针对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等涉港议案,外交部驻港公署负责人发表声明,“......我们敦促美方悬崖勒马,否则必将自食恶果,勿谓言之不预也!”6、2020年针对台湾在大陆日益猖獗的间谍活动《人民日报》2020年10月15日发表文章,《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告台湾情治部门书》——“我们正告台湾情治部门中抱守“台独”立场的顽固分子,玩火自焚只有死路一条,弃暗投明才是人间正道。对冥顽不化、死不悔改、继续从事“台独”分裂活动;危害祖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死硬分子,我国家安全机关会坚决运用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武器,紧盯不放、穷追务获、一追到底。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希望这些顽固分子尽早认清形势,早早收手,回头是岸,莫要眷恋穷城,徘徊歧途,自寻绝路。勿谓言之不预也。”7、2021年2021年4月28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马晓光强调,“我们坚决反对岛内任何形式的“修宪谋独”分裂行径,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勿谓言之不预。”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勿谓言之不预也

勿谓言之不预也下一句是什么?

勿谓言之不预这句话的下一句是:有申饬事宜开列于后。勿谓:不要说;言:话语;预:预先。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出处介绍:较早应出自康熙年间,徐元文的《含经堂集·申饬盐政札》“倘旧习不除,自甘猥下,行私恣便,长弊容奸,廉访得真,即白简从事,勿谓言之不预也。所有申饬事宜开列于后。”勿谓言之不预勿谓言之不预也,汉语成语,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等的用法。

勿谓言之不预也下一句

“勿谓言之不预也”下一句是:所有申饬事宜开列于后。“勿谓言之不预也”一语,较早的出处可追溯到康熙年间,徐元文的《含经堂集·申饬盐政札》有:“倘旧习不除,自甘猥下,行私恣便,长弊容奸,廉访得真,即白简从事,勿谓言之不预也。所有申饬事宜开列于后。”
康熙帝《训饬士子文》有“勿谓朕言之不预也”之语。之后乾隆皇帝首次将这句话用于外交场合,乾隆帝时期,英国派使者向清廷提出准许贸易、免税等六项要求。这份外交诉求被乾隆皇帝全部驳回,并连写两封信加以驳斥。在第二封信里,他就采用了这句话,来警告英国“勿谓言之不预”。
“勿谓言之不预也”意为“以后不要说没有跟你事先说过”,指把话说在前面。该成语较早的用例可追溯到清康熙年间。除“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表述外,还有在“谓”字后插入宾语或省略末尾“也”字等的用法。


勿谓言之不预也中国用了几次

勿谓言之不预也中国用了四次。而每次我国官方放出这句话的时候,也代表着我方已完成备战,手握杀手锏,敢于对他国进行最后通牒并完成一击必杀。第四次,是1978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们要严正警告越南当局,如果你们仗恃有苏联的支持,得寸进尺,继续恣意妄为,必将受到应得的惩罚。我们把话说在前面,勿谓言之不预。勿谓言之不预的含义:2019年11月20日,针对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等涉港议案,外交部驻港公署负责人发表声明,我们敦促美方悬崖勒马,否则必将自食恶果,勿谓言之不预也。《人民日报》1978年12月25日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警告越南当局越南当局在反华的道路上已经走得够远了。勿谓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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