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法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不同之处
法律分析:首先,政务处分与处分有相同之处:二者都是有权机关、单位依照管理权限,依法对违法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措施,旨在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二者目标一致、功能互补。两者在种类、期间、适用的违法情形,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免予或者不予处分,违法利益的处理等方面是一致的。其次,政务处分和处分有四处不同:一是主体不同,政务处分主体是监察机关;处分的主体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二是对象不同,政务处分适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处分则仅适用于任免机关、单位任免的公职人员。三是程序不同,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适用政务处分法的程序;任免机关、单位作出处分决定,适用公务员法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程序。四是救济制度不同,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审、复核;公职人员对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复核、申诉。此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 》规定的处分种类相同
《公务员法》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规定公务员处分相同。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公务员处分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政务处分有六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主要简历怎么写
除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性别、年龄、联络方式这些基本内容,你给企业准备的简历中还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你的教育背景(包括所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等)与应聘的职位及业务相关的经验你曾经获得过的荣誉及奖励你的自我评价(优点阐述)你对如何开展业务方面的想法(没有把握的话建议不要写)
写简历的七忌
★不要像写论文那样准备厚厚的一本。企业看一份简历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没有哪个企业领导会有耐心读你的“专著”,要善于抓住要点,建议长度不要超过2页A4纸。
★不要把那些跟职位和工作无关的兴趣爱好都一股脑地写进去,比如旅游、看小说、唱歌、钢琴九级等等,这些兴趣爱好通常不会给你加分。
★不要把在学校的各科成绩单都附上,你是去企业应聘,不是申请出国留学。当然,如果你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那你就写上曾经连续几年拿过一等奖学金或者成绩全年级第几名等,这就足够了。
★简历不要设计得过于华丽,这会让用人单位觉得你太会包装自己,把工夫都用在了外表上,甚至认为你的简历是请专门的美术人员“装潢”出来的。
★与应聘职位无关的工作经验不要写。根据用人单位的性质、对职位的要求,提供出足以向用人单位证明自己能力的背景资料就可以了。
★简历中不要面面俱到地展示你的所有方面才能,这样用人单位会抓不住重点。
★建议不要在简历中写明最低薪水要求及职位要求,否则你可能失去面谈的机会,不要自己给自己设定过高的门槛。
专家建议一
突出学历或经验
如果你是名牌大学毕业生,那就尽量突出你毕业的学校;若是你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工作内容非常对口,那就尽量突出你的专业背景;如果你学历背景没有优势,那就想方设法在经验上胜人一筹,好好挖掘自己的经验,比如你参与过的所有社会实践、实习活动、所研究过的课题等,尽量找出那些足以证明你的经验优势的信息来。
专家建议二
递简历时巧用心思
第一,给对方简历前,要尽量多地提前做些功课,好好上网查查招聘企业的资料,并针对性地修改简历,然后再去那个企业应聘。
第二,在企业招聘会现场给企业递交简历时,要选择人不是很多、很乱的时候,要争取多跟用人单位聊聊,增加对方的印象,最好能让对方把你的简历做上重点标注或者当时决定约你什么时间去公司再次面试,否则你的简历极有可能被淹没在一堆竞争者的简历当中永无出头之日。
第三,多准备一些自己觉得比较满意、能体现你的气质的近照,在给对方简历的同时也附上你的照片,这会加深对方对你印象。
第四,还应该尽量选择好要应聘的职位,找把握最大的职位应聘,不要对同一个公司应聘好多个不同的职位,那样用人单位会觉得你定位不清楚,不是专业人才。
双开是什么意思
双开:双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双规:1994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施行,使“双规”在党内的使用有了依据。“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双规”措施,经过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线索材料初核之时,就可采用。在检察机关最初无充分证据,又必须依法办事,不好直接出面的情况下,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的发生,往往由纪委出面先行采取“双规”措施。但也因“双规”是在证据还未确凿的情况下展开,中纪委常委屈*祥称,案件从纪检监察部门开始调查起,就是一个没有确定的状态,这也是导致纪检办案避免干扰、不能公开的原因。“双规”的背后,是一整套办案指挥体系为之运转。生活保障组负责案件调查所需的车辆和食宿、“双规”场所选择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对于“双规”地点的选择,需僻静,外界人员来往少,吃住条件比较方便。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军事基地等不一而足。选址一经确定后,安全考虑最为优先。“双规”安全组首先要求用房要以一层楼房为主,禁止在一楼以上接触案件当事人;在陪护室、办公室、谈话室、过道以及卫生间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防护栏;电源线路一律实行暗装,不能裸露在外;卫生间的门无反锁条件,检查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已被消除等。每“双规”一人,最少要有6—9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时全程陪护,夜间陪护不能睡觉。如此,一个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同时“双规”多人,仅陪护人员往往就会多达上百人。
双开是什么意思?
双开,是缩略语,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双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4、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双开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指规定地方,规定时间交待问题,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双规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双规通常用于查处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但也有“双规”被违规使用在非党员的农民身上的报道),被双规的官员通常被从家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被限制人身自由。虽然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宾馆等地。被双规人士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扩展资料:“双规”的背后,是一整套办案指挥体系为之运转。生活保障组负责案件调查所需的车辆和食宿、“双规”场所选择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对于“双规”地点的选择,需僻静,外界人员来往少,吃住条件比较方便。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军事基地等不一而足。选址一经确定后,安全考虑最为优先。“双规”安全组首先要求用房要以一层楼房为主,禁止在一楼以上接触案件当事人;在陪护室、办公室、谈话室、过道以及卫生间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防护栏;电源线路一律实行暗装,不能裸露在外;卫生间的门无反锁条件,检查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已被消除等。每“双规”一人,最少要有6—9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时全程陪护,夜间陪护不能睡觉。如此,一个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同时“双规”多人,仅陪护人员往往就会多达上百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规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双规”的产生和运用:揭开“双规”面纱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介绍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简称国务院纠风办(正部级机构),是我国专司纠风工作的机构。成立于1990年12月,设在监察部,由监察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名副部长兼任副主任。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党风政风监督室(正局级机构),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室主任同时担任国务院纠风办的副主任。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一是协助政府组织协调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依法行使监察机关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处分权,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问题;三是根据本级政府的授权,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纠风工作,承担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报告。目前,各级纠风机构经常性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1、根据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措施。2、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纠风工作责任;协调共同承担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其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完成任务。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纠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独自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4、对纠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帮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查处不正之风案件。5、向同级政府或上级纠风办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纠风办提出对策和建议。
预防腐败的机构设置有哪几种模式?
有关预防腐败的机构设置,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未建立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或预防腐败机构,国家监督职能部门身兼查处和预防腐败双重职能,廉政监督机制运行正常,如美国的司法部、日本的检察厅、英国和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公署、芬兰的行政监察专员公署。二是专门的反腐败组织兼具预防功能,不少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专门的反腐败组织,在其反腐败职能中包括了预防腐败,比如香港廉政公署、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泰国反腐委员会、印度中央廉政委员会、韩国直属总统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等,美国还在参议院内建立规范和品行特别委员会,在众议院建立道德委员会,司职对议员贪腐案件的查处。三是设立专业的预防腐败机构,如法国设立的预防贪污腐败中心。党政纪律法规实施机构除了党的纪委、组织部门外,还包括行政监察部门以及人事管理部门等。
向纪检委举报了,会不会将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正常情况下纪检委是需要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的,要不然的话这些举报人就可能会被报复,而国家的政策就是要要求严守举报人的信息。但如果说遇到了那种不太遵守规则的人或者是有利可图的人,他们也可能会泄露出你的信息,所以我们在举报的时候尽量的小心一些,避免自己被发现。以前自己其实比较讨厌那种打报告的人,但是等到自己长大之后发现有些事情自己真的做不到,我们只能寻求别人的帮助,而且有些事情不能做的太明显,要不然也会被别人穿小鞋,这也是社会教给我们的东西。有人说自己向纪检委举报了,纪检委方面会不会将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小编觉得应该不会泄露出这些信息,毕竟这些信息是受国家保护的,如果说他真的泄露出去,他们也属于违规。但大家要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遵纪守法的,他们可能会为了钱或者是这些事情跟他们有关系,就会将这些信息泄露给那些可能帮他们解除障碍的人,这种人其实也是存在的,但是这种人不应该存在。因为这种人会给举报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也希望国家方面能够警惕一些,避免这种人的出现。有些人说他在泄露信息之后不也被处分了吗?但是他的处分和举报人受到的伤害相比是没有办法进行比较的,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建议大家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一定不要去举报,毕竟咱们谁也不知道自己遇上的人是正直的人还是人渣。真的想要举报的话,必须要找一个非常安全的环境,要找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否则的话你的生活绝对会受到影响。也希望大家都能够保护好自己,避免自己被穿小鞋。
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什么行为
一、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什么行为1、泄漏举报人的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罚金。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加处罚金。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可向法院起诉,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二、举报人被泄露怎么办1、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可向法院起诉,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2、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3、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双规
法律分析:双规是指共产党采取的特殊调查手段,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双规是在中国国内腐败现象频发多发的态势之下产生的一种调查手段,目的是协助扫清党内的违法乱纪分子,肃清腐败风气。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什么叫双规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双规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双规通常用于查处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被双规的官员通常被从家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被限制人身自由。虽然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宾馆等地。被双规人士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第十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所谓的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特殊调查手段。“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两规、两指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记得采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