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严打

时间:2024-04-28 23:23:21编辑:揭秘君

为什么要“严打”(严打)?

由于改革之初,人们的形态意思接受西方民主自由,极度过激,陷于疯狂,各类刑事案件暴涨,只有严厉打击,才能扶正社会风气。一、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提出从1983年起,在3年内组织3个战役。从1983年8月上旬开始到1984年7月,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战役。此后至2001年,除1985年、1997年外,每年都组织“严打”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二、“严打”,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最早提出这个词的人是邓小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为什么要开展“严打”

由于改革之初,人们的形态意思接受西方民主自由,极度过激,陷于疯狂,各类刑事案件暴涨,只有严厉打击,才能扶正社会风气。一、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提出从1983年起,在3年内组织3个战役。从1983年8月上旬开始到1984年7月,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战役。此后至2001年,除1985年、1997年外,每年都组织“严打”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二、“严打”,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最早提出这个词的人是邓小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1983严打是因为什么事件?

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共有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菜刀队阻拦邓公车队。在1983年的时候邓公的车队去秦皇岛避暑办公,去秦皇岛的途中经过了唐山。这支车队的开路警车直接被几十名拿着菜刀的人给围攻了,而且现场的警察有两个被当场给砍死了。开路的警车也直接被这群歹毒用刀给砸毁了,虽然说邓公的红旗车里有警卫的保护,但是他们也被冲击了半个多小时。由于事情非常恶劣,所以当地的公安局长立刻赶到了现场,在这个时候这群歹徒才离开了,在离开之前还表示这只是给局长一个面子。这群歹徒之所以会拦车,是因为开路的警车并没有交过路费。这件事情成了严打的开端,而第1次严打就直接将600多名菜刀队的成员判出死刑。第2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616案件,在1983年的6月16日有8个社会闲散人员喝了酒以后闹事,直接残忍的伤害了27个人。这27个人中有一名小孩子刚刚两岁,还有一名老人已经75岁了,除此之外他们还对多名女青年进行了强暴。这件事情直接让领导感到震惊,所以这也成了严打的一个导火索。第3件事情指的就是杨将军的女婿在郑州遇害事件,杨将军的次女和丈夫一起去郑州度假,两个人在街上购买东西的时候被4个小流氓围起来调戏了。杨将军的女婿就上前阻拦了这些小流氓,并且和他们发生了冲突。小流氓之一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婿,他用随身携带的警棍狠狠的敲打了对方的头部,导致杨家俊的女婿当场死了。事情发生的第2天杨将军就坐飞机来到了郑州,并且看了一下河南的整体局势,表示河南的整体局势非常乱,该好好的严惩一下了。这三件事情就是严打的导火索,自此之后全国就展开了对犯罪的专项斗争。

1983年严打的起因是什么?

直接原因:有人说,是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还有人说,1983年的这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直接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惊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一时间,当地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于人们对到喜桂图旗办事都心有余悸,在火车站不敢出站台。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审判后只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六一六”案件震惊了中央领导。此后,邓小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果断做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决策。根本原因:“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继续猛烈上升,虽然后4个月开展了“严打”战役,发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总数仍达61万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社会治安情况开始明显好转。扩展资料:“严打”自1983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进入尾声,共分三大战役分步实施:第一阶段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第二阶段1984年8月至1985年12月,第三阶段从1986年4月上旬到国庆节,加上收尾工作,历时3年零5个月。在此期间,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其中,第一阶段逮捕102.7万人,判死刑的2.4万人。为应对这个时期关押场所紧张,一方面进行突击性建设,另一方面,改建了一些公安机关办公用房并借用一些单位库房,作为临时监房。“严打”第一阶段,死刑24000人,打掉的基本都是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人员,社会反响最为强烈。公检法对所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各地相继召开大规模宣判会,严重威胁当地治安的违法人员被严惩、注销城市户口,押送外地改造,一些首恶分子被枪毙。“严打”期间的死刑大案要案比比皆是,死刑的场面深深刻入百姓记忆中。经过审讯被公审宣判死刑的犯人,须经过游街示众后押赴刑场行刑。前面由鸣着警笛的警车开道,后面紧跟着一辆辆大卡车,每辆卡车上站着一名将要被执行死刑的犯人。犯人被五花大绑,由于将临的死亡和游街的耻辱而面如土色。他们胸前挂着木牌,上面写有名字、性别、年龄及罪行等,在他们的名字上面还画着黑色的“×”。行刑车沿途播放广播,宣传“严打”斗争,控诉犯人罪行。路过的大街小巷,引来无数百姓围观。公安人员在旁边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当时,各地的校园还经常张贴审判犯人、游街示众、刑场行刑的实景照片,张贴这些照片的本意,与游街示众一样,意在教育民众遵纪守法,希望祖国的花朵从小见证残酷的行刑场面,长大后不会重蹈覆辙。对“生”才刚刚有些朦胧体味的孩子,面对“死刑”这两个字眼,心中生出的更多的是恐惧。血肉模糊的死刑场景印在幼小孩子们脑海里,成为成长记忆里长久挥不去的一抹阴影。居民区的大街小巷,时不时张贴通缉令和判刑公告。这些公告上,死刑犯的名字下面会用粗粗的红线画上一道,而结尾处,“此布,院长某某”字样的上边则用醒目的红色“√”作为一种严厉的警示。1983年“严打”时,有这样一句口号:“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严打”斗争打击了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安定,收效明显。但是这段时间内,对于某些罪责较轻的犯人,打得过严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邓小平1983年因何痛下决心要全国“严打”?百度百科-1983年全国严打事件

今年严打为什么这么严啊

因为黄赌毒是全国历来都要严打的三大害,所以国家一直对这方面管理的都非常严。首先这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很多疾病的传播,都是经过卖淫,色情交易的活动导致的。而扫黄正好可以阻断这些传播疾病的途径,比如说常见的乙肝、艾滋病等等。如果色情行业继续猖獗的话,我国的艾滋病患者肯定是会越来越多的,要是再出现一些恶性报复社会的人,那么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其次,网上也有很多的色情网站,而这些网站深深的毒害这我们祖国的花朵。近些年,国家一直致力于农村地区的发展。而为了让农村地区发展得更好,让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好,对于农村地区的违规行为也一直在打击治理,特别是针对一些违法活动行为,国家更是进行了严查严打。在这个过程当中,有3大领域成为了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这3大领域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若是不解决好的话,农民们的生活是得不到保障的。因此,今年开年之后,这三大领域就已经开始严查严打了,所以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若是发现有人违规,是可以举报的。那么是哪三大领域呢?本期笔者就给大家来具体分析下!1、农村生态环境领域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就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农村经济也迎来了迅猛增长。与此同时,各种工业垃圾及生产垃圾,也让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近两年,国家也将打击农村生态环境违规行为作为了重要任务。而在农村生态环境领域,严查严打的主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其一,严打破坏农村生态。一部分农村地区为了实现快速发展,对于生态环境的问题并不在意,如违规捕捞、违法砍伐、滥用高毒农药、电捕蚯蚓等,从而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因此,近两年国家都在严打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如近日,国家就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将会加强农村水生态的保护,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保障农村有序发展的同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其二,严打农村水污染。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污染,各种黑臭水体让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国家也将在这块进行严查严打,将会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并系统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解决农村污水乱排乱倒等“脏乱差”问题。同时,还会在工业排放方面加强管控,对违规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严查严惩,以保障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2、农村土地领域农民朋友们都知道,国家对于农村地区的土地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说土地确权、耕地保护等等。而这些行为也与农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出现了违规情况,是会被处罚的。而今年开年之后,国家就对农村土地进行了严查严打,主要有2个方面。其一,严打违法占地、买卖土地。违法占地的行为在农村地区算是比较普遍的问题了,不少人为了牟取私利,会采用非法占地、买卖土地等方式在农村地区修建住房、厂房,从而导致农村的土地资源被严重地破坏,更甚者,还会让农村居民的基本土地权益遭到侵害。其二,严打违规用地。农村的土地是推动农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但由于以前对农村地区疏于管理,使得违规用地的行为非常严重,如耕地建房、耕地建厂、占用基本农田从事养殖业等等。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农村土地资源,还威胁到了国家粮食安全。因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严查违法占地等行为,以保障农民的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3、农业发展领域在农业发展领域,问题最为严重的当数农资了,一方面是过去在农资这块缺乏制度保障和监管机制,使得很多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从而制造大量假冒农资产品牟取暴利,损害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大多数农民朋友的文化水平不高,对于假冒农资没什么鉴别能力,同时由于缺乏监管机制,也让农民投诉无门,从而导致农资方面的问题愈发严重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进入2023年之后国家就出台了《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并成立了农业执法队伍,监督检查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监管,同时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人也将进行严惩,从而保障农民们的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为什么在这一年出现了严打?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积累的待业人员已达2000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待业人数的最高值。如北京市待业人员4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6%,平均每2.7户城市居民中有一个待业人员。天津市待业人员最多达到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7%。待业人员包括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以及新增的城市闲散人口,其中前者占多半。城市待业青年形成了不少流氓队伍,最知名的有唐山的菜刀队和湖南的斧头帮。据说唐山的菜刀队是直接导致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之一。1983年,邓小平发出指示,要“在三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大的战役”。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严惩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行为;9月2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规定,将部分死刑复核权正式下放至地方各省高院。在北京警察局博物馆还藏有当时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决定稿:市委认真学习了中央和邓小平同志关于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指示,这个指示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完全符合北京的情况……时间是1983年7月25日。

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什么?
相关资料:1. 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1983年全国打黑的具体原因。

2. 首先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铲黑除恶。

其次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需要进行及时铲除扫黑除恶。

再者是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这就需要及时铲黑除恶。



拓展资料:1983年全国打黑的具体原因:

1、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

2、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

3、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摘要】
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什么?【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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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首先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铲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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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是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这就需要及时铲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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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

2、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

3、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回答】


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什么?

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1983年全国打黑的具体原因。首先1983年全国打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铲黑除恶。其次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需要进行及时铲除扫黑除恶。再者是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这就需要及时铲黑除恶。1983年全国打黑的具体原因:1、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发展。2、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3、造成社会的不良风气。

1983年全国严打的导火索是什么?

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共有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菜刀队阻拦邓公车队。在1983年的时候邓公的车队去秦皇岛避暑办公,去秦皇岛的途中经过了唐山。这支车队的开路警车直接被几十名拿着菜刀的人给围攻了,而且现场的警察有两个被当场给砍死了。开路的警车也直接被这群歹毒用刀给砸毁了,虽然说邓公的红旗车里有警卫的保护,但是他们也被冲击了半个多小时。由于事情非常恶劣,所以当地的公安局长立刻赶到了现场,在这个时候这群歹徒才离开了,在离开之前还表示这只是给局长一个面子。这群歹徒之所以会拦车,是因为开路的警车并没有交过路费。这件事情成了严打的开端,而第1次严打就直接将600多名菜刀队的成员判出死刑。第2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616案件,在1983年的6月16日有8个社会闲散人员喝了酒以后闹事,直接残忍的伤害了27个人。这27个人中有一名小孩子刚刚两岁,还有一名老人已经75岁了,除此之外他们还对多名女青年进行了强暴。这件事情直接让领导感到震惊,所以这也成了严打的一个导火索。第3件事情指的就是杨将军的女婿在郑州遇害事件,杨将军的次女和丈夫一起去郑州度假,两个人在街上购买东西的时候被4个小流氓围起来调戏了。杨将军的女婿就上前阻拦了这些小流氓,并且和他们发生了冲突。小流氓之一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婿,他用随身携带的警棍狠狠的敲打了对方的头部,导致杨家俊的女婿当场死了。事情发生的第2天杨将军就坐飞机来到了郑州,并且看了一下河南的整体局势,表示河南的整体局势非常乱,该好好的严惩一下了。这三件事情就是严打的导火索,自此之后全国就展开了对犯罪的专项斗争。

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是什么?

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共有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菜刀队阻拦邓公车队。在1983年的时候邓公的车队去秦皇岛避暑办公,去秦皇岛的途中经过了唐山。这支车队的开路警车直接被几十名拿着菜刀的人给围攻了,而且现场的警察有两个被当场给砍死了。开路的警车也直接被这群歹毒用刀给砸毁了,虽然说邓公的红旗车里有警卫的保护,但是他们也被冲击了半个多小时。由于事情非常恶劣,所以当地的公安局长立刻赶到了现场,在这个时候这群歹徒才离开了,在离开之前还表示这只是给局长一个面子。这群歹徒之所以会拦车,是因为开路的警车并没有交过路费。这件事情成了严打的开端,而第1次严打就直接将600多名菜刀队的成员判出死刑。第2件事就是人尽皆知的616案件,在1983年的6月16日有8个社会闲散人员喝了酒以后闹事,直接残忍的伤害了27个人。这27个人中有一名小孩子刚刚两岁,还有一名老人已经75岁了,除此之外他们还对多名女青年进行了强暴。这件事情直接让领导感到震惊,所以这也成了严打的一个导火索。第3件事情指的就是杨将军的女婿在郑州遇害事件,杨将军的次女和丈夫一起去郑州度假,两个人在街上购买东西的时候被4个小流氓围起来调戏了。杨将军的女婿就上前阻拦了这些小流氓,并且和他们发生了冲突。小流氓之一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婿,他用随身携带的警棍狠狠的敲打了对方的头部,导致杨家俊的女婿当场死了。事情发生的第2天杨将军就坐飞机来到了郑州,并且看了一下河南的整体局势,表示河南的整体局势非常乱,该好好的严惩一下了。这三件事情就是严打的导火索,自此之后全国就展开了对犯罪的专项斗争。

国家为什么打击电信诈骗活动

国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是因为电信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任何刑事犯罪在任何国家都是严厉打击的对象,从而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今年电信诈骗猖獗,国家着重打击,那么电信诈骗是如何定罪的?

今年电信诈骗猖獗,国家着重打击,那么电信诈骗是如何定罪的?关于电信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信诈骗的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的详细的规定。数额较大,一般指三千元以上。也就是说,电信诈骗,一般情节三千元入罪(三年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指三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指五十万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年内多次犯罪未经处理的,合并计算案值。酌情从重的情节十种: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例如徐玉玉案);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例如冒充公安、政府部门等);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也就是为首者);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例如目前流行的在金三角一带遥控诈骗);惯犯累犯。诈骗诈骗弱势群体及其亲属财物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利用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办案部门工作的;利用各种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一般情况,以诈骗案值量刑,但是有的案件案值难以查证,如果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按未遂定罪。

我国法律是如何打击毒品犯罪的?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有关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或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分别论处。单位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外,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或者予以罚款。
  (5)依照《刑法》第35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向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按《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单位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贩卖毒品罪处罚外,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或者予以罚款。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49条规定,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依照前款从重处罚;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依照《刑法》第349条的规定,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犯买卖制毒物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依照《刑法》第353条之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根据《刑法》第353条第2、3款的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2)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有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容留行为,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3)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依照《刑法》第35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毒品的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2)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有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遭受着毒品的严重侵蚀,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114.04万人,现有吸毒人员为79.1万,涉毒地区已发展到全国2000多个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的3/4以上,我国已由毒品过境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毒品消费并存的毒品受害国。


  首部《禁毒法》年内有望通过


  针对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自今年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但法学专家们指出,在积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同时,禁毒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首都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房慧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我国从1990年就陆续颁布了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但现在依旧缺乏一部统一、完备的关于禁毒工作的专门法律。中国现行《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存在着弹性较大、缺乏量化规定等问题,而地方条例对打击串联式的毒品犯罪也有局限性。迄今,中国没有一部法律对自愿戒毒的性质、方式、法律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她特别指出,《立法法》出台后,各法律法规还存在相互矛盾和抵触,不利于禁毒行动的开展。因此,出台一部全国性的《禁毒法》十分必要。


  据悉,《禁毒法》草案正在进行紧张地完善。5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开表示将推动《禁毒法》年内颁布实施,并通过立法把禁毒明确为基本国策。


  这部法律起草过程中,对吸毒的合理定性问题成了专家们争论的焦点。“吸毒行为应不应该被定为犯罪”,这个话题引起了广泛争议。


  吸毒没被定罪,会导致执法困难?


  北京市公安机关的一名缉毒警官告诉记者,一般认为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种植、加工制作、运输走私、窝藏携带、吸食注射等诸多环节,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使得大量的吸毒人员游离在刑罚的边缘而无须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


  许多在一线参加戒毒工作的人员指出,许多吸毒者靠以贩养吸、以贩促吸,既是吸毒者,又是贩毒分子,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很难认定。


  一些法学专家还表示,我国《刑法》历来主张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如果不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吸毒行为定为犯罪,就失去了刑事法律规范的内部协调统一,会造成打击不力,更无法阻止更多的人吸食毒品。


  而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则在接受采访中明确告诉本网记者,我国法律对吸毒者的处罚已经适当,没有必要加强。


  “吸毒是吸毒者自己的个人消费行为,单纯的吸毒行为仅仅危害到吸毒者自身,并没有直接危害到他人和社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吸毒、贩毒和制毒的规定很明确,不应该会导致执法困难。”曲新久说。


  吸毒被定罪,能切断毒品供应链?


  接受采访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记者,吸毒、贩毒、制毒是一个整体的链条,从宏观上讲,将吸毒定为犯罪有利于缩小毒品的需求市场,从根源上切断毒品的供应链。


  “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惩罚吸毒者,对没有尝试过毒品的人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可减少毒品的市场。”夏学銮强调,在用重典治毒的同时,还要给予吸毒者和容易尝试毒品的高危人群以人文关怀,将他们的注意力从毒品转移到正常的事务上来。


  曲新久则表示,将吸毒规定为犯罪行为没有震慑力,吸毒者不会因为吸毒是犯罪行为而停止吸毒。他说,即便将吸毒行为定为犯罪,正常情况下,判处的刑期最多二三年,“这样的法律处罚结果对于吸毒成瘾的人来说,其震慑力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将吸毒定为犯罪,不利于吸毒者到医院或者是戒毒所治疗,因为没有人敢承认自己的吸毒史。


  曲新久还认为,将吸毒定为犯罪,作一些不可能太重的刑事处罚,根本不可能遏制毒品犯罪发生乃至增多情况的出现,根本无法切断毒品犯罪链条,“因为毒品犯罪的出现是由于非法暴利的刺激,这个根子除不掉,毒品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相反,只有通过人性关怀的措施,减少吸毒者,减少社会对毒品的总体需求,才有可能减少毒品犯罪。


  6月22日,在北京安康医院,本网记者见到了长年和戒毒者一起生活的向日葵社区医生王志强。他十分赞同曲新久教授的观点,“吸毒者需要的是治疗和关爱,而不是惩罚”。


  王志强说,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已经被列为精神病范畴,毒瘾也被定义为一种慢性脑病,不是靠惩罚能够威慑和控制的。吸毒者都希望戒毒,但是戒毒却不容易。吸毒者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治疗。只有当他们为了吸毒侵犯到他人或者社会的利益而且侵犯到一定程度时才可以依法处罚。


  吸毒行为最后的定性如何,也许只有等到《禁毒法》最后颁布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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