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收据的大副收据的概念
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大副收据确认收到货物并记载货物的数量和状况,而且也可能记载托运人或货主的名称。由于大副收据是签发提单的重要依据,而且依照法律规定,承运人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即承担对货物的责任,所以在装货的过程中,大副必须将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装货单的记载进行细致核对。只有大副收据的收受人或占有人,才有权要求将提单签发给他。大副收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已装船货物的物权凭证,不可以向第三人转让或为第三人创造针对承运人的权利。M/R是货物装船后船上大副代表船方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船方已收货并已装船的证明。
大副收据的概念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问题描述:
谁能告诉我大副收据指的是什么
解析:
海运提单作为货物收据,是凭大副收据换发的。大副收据(Mate'sReceipt),也称作收货单,是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收到并已装上船的凭证。
大副收据是海洋运输业务中的主要货运单证之一,它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依据,同时也是托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的依据。可见,大副收据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大副收据的签发
大副收据的内容和格式与装货单相同,只是在最后有"大副签字"一栏。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货物所负的责任是从货物装上船后才开始的。所以,为 了明确船、货双方责任,在货物装船时,大副应将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装货单上的记载内容 进行仔细核对、校正,然后签发大副收据。
场站收据的作用
场站收据是一份综合性单证,它把货物托运单(订舱单)、装货单(关单)、大副收据、理货单、配舱回单、运费通知等单证汇成一份,这对于提高集装箱货物托运效率和流转速度有很大意义。一般认为,场站收据的功能作用有:①船公司或船代确认订舱并在场站收据上加盖有报关资格的单证章后,将场站收据交给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意味着运输合同开始执行;②是出口货运报关的凭证之一;③是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并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证明;④是换取海运提单或联运提单的凭证;⑤是船公司、港口组织装卸、理货、配载的资料;⑥是运费结算的依据;⑦如信用证中有规定,可作为向银行结汇的单证。
什么是大幅收据?
收货单(mate's receipt: M/R)
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舶后,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经装上船舶的凭证,俗称"大副收据",托运人取得大副收据后就可以象船公司或者其代理人换取提单.
针对批注楼上回答有误,并不是非要有货物批注的,如果收货单有了大副的批注就称为"不清洁收货单"反之为"清洁收货单",那么不清洁收货单换取的就是"不清洁提单"反之是清洁提单.
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
您好,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如下:运输时间: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更快,因为航空运输速度更快,所以运输时间更短。运输成本: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成本更高,因为航空运输成本更高,所以运输成本更高。运输安全: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更安全,因为航空运输的风险相对较小,所以运输安全性更高。运输容量:海运方式相对于空运方式容量更大,因为海运运输的船只可以装载更多的货物,所以运输容量更大。运输范围: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的运输范围更广,因为航空运输可以到达更远的地方,所以运输范围更广。运输限制: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的限制更多,因为航空运输有很多规定和限制,如货物种类、重量、尺寸等,所以运输限制更多。 综上所述,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在运输时间、运输成本、运输安全、运输容量、运输范围和运输限制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同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物流需求。【摘要】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提问】您好,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如下:运输时间: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更快,因为航空运输速度更快,所以运输时间更短。运输成本: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成本更高,因为航空运输成本更高,所以运输成本更高。运输安全: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更安全,因为航空运输的风险相对较小,所以运输安全性更高。运输容量:海运方式相对于空运方式容量更大,因为海运运输的船只可以装载更多的货物,所以运输容量更大。运输范围: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的运输范围更广,因为航空运输可以到达更远的地方,所以运输范围更广。运输限制:空运方式相对于海运方式的限制更多,因为航空运输有很多规定和限制,如货物种类、重量、尺寸等,所以运输限制更多。 综上所述,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在运输时间、运输成本、运输安全、运输容量、运输范围和运输限制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同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物流需求。【回答】您好,除了上述提到的不同点,海运和空运在实际运作中还有其他的差异和注意事项:包装要求:由于海运运输过程中海浪较大,所以货物需要采取防水、防潮、防震、防晒等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而空运则需要采取防震、防挤压等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起降和飞行过程中不受损失。运输保险:由于海运和空运的运输风险不同,所以在选择运输方式时也需要考虑运输保险的投保情况。一般来说,海运货物的保险费用相对较低,而空运货物的保险费用则相对较高。运输文件:海运货物的运输文件相对复杂,需要包括海运提单、海关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多种文件,而空运货物的运输文件相对简单,主要是航空运单和商业发票。费用结算:海运货物的费用结算主要是以货物的体积或重量为基础,而空运货物的费用结算则主要以货物的重量为基础。此外,海运货物还需要支付海运费和港口费等费用,而空运货物则需要支付航空运费和空港费等费用。综合来看,海运和空运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很多的差异和注意事项,根据不同的货物特性和物流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可以更好地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快速到达目的地。【回答】您好 亲,很晚了,记得要早点休息,健康才是革命的本钱😊【回答】.请根据下面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比较与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的不同。◆浙江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事利公司”)现出口一批棒棒糖糖去沙特阿拉伯,双方约定采用空运方式,即期付款交单,CIP贸易术语,该笔业务将作为后续工作情景的【深化实践】部分的公司业务背景。本笔业务的主要流程及单证如下:出口流程及对应单证(空运&托收).png【提问】您好,对比浙江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与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可以发现以下几点不同:出口方式不同:浙江万事利公司采用空运方式出口,而蝴蝶公司则没有明确说明出口方式。付款方式不同:浙江万事利公司选择即期付款交单,而蝴蝶公司则选择了跟单托收方式,即向银行提交单据并委托银行收款。贸易术语不同:浙江万事利公司采用了CIP贸易术语,即“运费、保险费和货物价值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而蝴蝶公司则没有明确说明使用的贸易术语。单证要求不同:浙江万事利公司需要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而蝴蝶公司需要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和保险单据。 总的来说,两家公司的出口贸易流程和单证有一些不同,这也反映了不同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偏好。【回答】除了上述不同点,浙江万事利公司和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在出口贸易中还有其他的不同点,例如:地理位置不同:浙江万事利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而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两家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可能会影响到它们的海外市场和供应链等方面。公司规模不同:根据公开资料,浙江万事利公司似乎规模较小,而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则规模较大,这也可能会影响到它们的出口贸易策略和单证要求等方面。产品种类不同:两家公司出口的产品种类也可能不同,这会影响到贸易术语的选择、运输方式的选择以及单证要求等方面。综上所述,出口贸易流程和单证的不同点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比较。【回答】您好 亲,很晚了,记得要早点休息,健康才是革命的本钱😊【回答】请根据下面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比较与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的不同。◆浙江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事利公司”)现出口一批棒棒糖糖去沙特阿拉伯,双方约定采用空运方式,即期付款交单,CIP贸易术语,该笔业务将作为后续工作情景的【深化实践】部分的公司业务背景。本笔业务的主要流程及单证如下:出口流程及对应单证(空运&托收).png【提问】【提问】您好,经比较,浙江万事利公司出口流程与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出口流程基本一致,但浙江万事利公司在出口贸易中采用了空运和托收方式,而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没有涉及到托收。此外,浙江万事利公司在出口贸易中采用了即期付款交单、CIP贸易术语,而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的贸易术语未知。【回答】您好 亲,很晚了,记得要早点休息,健康才是革命的本钱😊【回答】
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
您好,亲亲!出海运和空运是两种常见的国际物流运输方式,它们的不同点如下:1. 运输方式:出海运是通过船运输货物,而空运则是通过飞机运输货物。2. 运输时间:出海运与空运的运输时间有很大的不同。出海运的运输时间相对较长,通常需要数天甚至数周的运输时间,而空运的运输时间则比较短,一般只需要几天的时间。3. 运输成本:出海运和空运的运输成本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出海运的运输成本相对较低,因为船运输通常比飞机运输更经济;而空运的运输成本相对较高,因为需要支付更高的空运费用。4. 运输能力:由于船只的载重量通常比飞机大得多,所以出海运通常能够处理更大的货物,而空运则更适合运输轻质、高价值的货物。5. 运输安全:由于船只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航行时间和路程,所以与出海运相比,空运的运输更安全、更可靠、更快捷。总的来说,出海运与空运在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运输成本、运输能力和运输安全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同。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运输方式是十分重要的。【摘要】
在国际物流单证实务中,出海运方式和空运方式的不同点?【提问】
您好,亲亲!出海运和空运是两种常见的国际物流运输方式,它们的不同点如下:1. 运输方式:出海运是通过船运输货物,而空运则是通过飞机运输货物。2. 运输时间:出海运与空运的运输时间有很大的不同。出海运的运输时间相对较长,通常需要数天甚至数周的运输时间,而空运的运输时间则比较短,一般只需要几天的时间。3. 运输成本:出海运和空运的运输成本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出海运的运输成本相对较低,因为船运输通常比飞机运输更经济;而空运的运输成本相对较高,因为需要支付更高的空运费用。4. 运输能力:由于船只的载重量通常比飞机大得多,所以出海运通常能够处理更大的货物,而空运则更适合运输轻质、高价值的货物。5. 运输安全:由于船只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航行时间和路程,所以与出海运相比,空运的运输更安全、更可靠、更快捷。总的来说,出海运与空运在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运输成本、运输能力和运输安全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同。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运输方式是十分重要的。【回答】
请列举贸易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单据的名称【提问】
您好,贸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单据有:1. 货物清单/发票:在出口业务中,货物清单是一份详细记录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总金额等情况的文件。发票则是将货物清单上的金额和税费统计后,加上代理费和保险费等内容,依法向买方开出的一种凭证。2. 装箱单/提单:装箱单是指将已装好的货物表示于纸面上的一种单证,它是由装箱方(承运人)开具的装箱清单;提单是对一份合同货物的装运提供了有关货物名称、包装、数量、运费以及货物交付等方面的证明文件,通常是由运输企业或运输代理人开具的运输凭证。3. 保险单: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保险单是由卖方制作,用来证明货物在出口过程中已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文件,其中记录的是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范围等。4.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指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商业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和购买者等信息。它是商务交易中的主要单据,能够追踪物流信息,并作为进口国际贸易清关的必要文件。5. 运费清单:运费清单是记录货运中每一个费用项及其详细金额的清单,通常由承运人开具,包括出口国的装运费以及进口国的运费。【回答】
请根据下面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比较与广东蝴蝶进出口公司出口贸易流程及单证的不同。◆浙江万事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事利公司”)现出口一批棒棒糖糖去沙特阿拉伯,双方约定采用空运方式,即期付款交单,CIP贸易术语,该笔业务将作为后续工作情景的【深化实践】部分的公司业务背景。本笔业务的主要流程及单证如下:出口流程及对应单证(空运&托收).png【提问】
货代单证和外贸跟单这两份工作 分析分析 哪个更好
1.国际货代,具体是做哪一块?如果是业务,面对的客户是出口型企业,具体讲一般是企业的外贸部.现在做货代的竞争相当大,每个外贸员每天都会接到很多的货代上门销售,压力是比较大的.另外如果自己英语好的话,做这个职位是比较浪费.与做其他产品的业务,没有太多本质区别.如果是货代里的内勤,那就是跟进客人的订单,处理船运单证之类的,通常要求细致,比较枯燥,工作相对稳定.
2.国际商务单证.要求是对相关的英语术语熟悉,这个有一定英语基础很易上手,也如上所述,要求工作细致,最重要不要出错,不然就有大麻烦.但是也没有太大发展空间.基本每天工作就是制单.
3.外贸跟单,这个对工作者的综合能力要求最高,包括英文水平,协调能力,要与客人及生产部门沟通.好的跟单,通常发展的方向是外贸业务员,那个空间就很大了.
所以,根据自己的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个人建议,如果是有事业心的朋友,最好的选择是外贸跟单.
我就是做外贸的,外贸跟单当然也在内了,深有体会的。外贸业务员比外贸跟单员的范围要广很多的,外贸跟单只是业务的一部分,有很多公司外贸的,外贸业务都是一手完成的,没有外贸跟单的, 外贸跟单跟货代单证比起来的话,还是有点前途和乐趣的。因为有的外贸跟单也是有提成拿的,而且还有可能跟老外交流呢。
货代跟单一般都是国内的贸易公司或者工厂打交道的多,但是这些工作室非常枯燥的。特别是女孩子做货代,那就更累了。。。。。
强烈建议从外贸跟单做起,然后做外贸业务,这样的话,比较辛苦,但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你也会收获很多。。。坚持。。
上海货代行业单证操作工资怎么开?
私人企业么?职位是单证操作?估计是属于一票到底的那种!看来你是新手,也没工作经验,工资大概在2500左右(税前)。刚上手的时候比较辛苦,相信有很多东西要你学,要你懂,而且是短时间内!毕竟作为货代这个行业,生活节奏是非常快的!有这么一说,如果你能在三个月内承受得住这个压力,那你就能胜任这个工作!希望你能心想事成!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有工作经验的话,操作3000绝对没问题的(拿到手)!
以上仅属于个人想法~~
补充
我也只对海运比较熟悉点而已
反正做这行你要有足够的信心和毅力 否则很可能半途而废 因为压力真的满大(对新手来说)
海关使用的单据有那些?要20个以上,以及它们的使用方法和作用?
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 NOTE)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 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国际上商务合同是如何履行的,具体展开讲下
合同的履行
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达成协议后要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一经依法有效成立,有关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以,履行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的责任。
1. 出口合同的履行
在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其中又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4个环节最为重要。
备货
备货工作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1)备货
备货是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向生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联系单(有些公司称其为加工通知单、或信用证分析单等)要求有关部门按联系单的要求,对应交的货物进行清点、加工整理、刷制运输标志以及办理申报检验和领证等项工作。联系单是各个部门进行备货、出运、制单结汇的共同依据。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经下几问题:
a. 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
b. 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备作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c. 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进行修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
d. 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2)报验
凡属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必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
申请报验的手续是,凡需要法定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报验的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证件取验手续。“出口报验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如需有外文译文时,应注意中,外文内容一致。“申请单”还应附上合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单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
申请报验报验后,如出口公司发现“申请单”内容填写有误,或因国外进口人修改信用证以致货物规格有变动时,应提出更改申请,并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更改原因。
货物经检验合格,即由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进出口公司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是从发证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鲜果、鲜蛋类为两星期,植物检疫为3星期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出口。
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履行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安全。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等项内容,这也是履行合同的一项重要工作。
(1)催证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证
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内容应该是与合同条款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如工作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惯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进口商有意用开证的主动权加列有利于他方利益的条款等,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顺利执行,防止导致经济上和政治上对我不应有的损失,我们应该在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不同银行的来证,依据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与审查。一般来说,在审查国外来证时,应考虑下列四个方面:
a. 政治上是否符合我国对外政策;
b. 对安全及时收汇是否有保障;
c. 对与我国贸易协定的国家的来证是否符合协定的规定;
d. 来证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证内所列条款,我方能否履行。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政治性的审查:来证国家必须是与我国有经济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应拒绝接受与我国无往来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来证。
来证各项内容应符合我国方针政策,不得有歧视性内容,否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向开证行交涉。
b. 开证银行资信的审查:为了保证安全收汇,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经济状况、开证行的资信、经营作风等必须进行审查,对于资信不佳的银行,应酌情采取适当措施。
c. 对信用证的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查:来证应标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同时要证内载有开证保证付款的文句。
对用些国家的来证,虽然注明有“不可撤销”的字样,但在证内对开证行付款责任方面加列“限制性”条款或“保留”条件的条款,受益人必须特主意。如来证注明“以领到进口许可证后通知时方能生效”,电报来证注明“另函详”等类似文句,应在接到上述生效通知书或信用证详细条款后方能生效。
上述3点,也是银行审证的重点,进出口公司只作复核性审查。
d. 对信用证金额与货币的审查:信用证金额应以合同金额相一致。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应包括溢短部分的金额。信用证金额中单价与总值要填写正确,大、小写并用。来证所采用的货币应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如来自与我国订有支付协定的国家,使用货币应与支付协定规定相符。
e. 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查:证中有关商品货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等项内容必须和合同规定相符,特别是要注意有无另外的特殊条款,应结合合同内容认真研究,做出能否接受、或是否修改的决策。
f. 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审查:装运期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国外来证晚,无法按期装动,应及时电请国外买方延展装期限。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动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以便在装动货物后有足够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关于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求在中国境内到期,如信用证将到期地点规定在国外,或国外银行的柜台等,我们不易掌握国外银行收到单据的确切日期,这不仅影响收汇时间,而且容易引纠纷,故一般不宜接受。
g. 对单据的审查:对于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进行仔细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的规定,例如要求商业发票或产地证明须由国外第三者签证以及提单上的目的港后面加上指定码头等字样,都应慎重对待。
h. 对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查:在审证时,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外,有时信用证内加列许多特殊条款(SPECIAL CONDITION),如指定船籍、船龄等条款,或不准在某个港口转船等,一般不应轻易接受,但若对我无关紧要,尚且也可办到,则也可酌情灵活掌握。
(3)改证
对信及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动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做出恰当妥善的处理。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
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们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其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这是各国银行公认的惯例。
再次,对来证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做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只要来证内容不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以灵活掌握。
总之,对国外来证的审核和修改,是保证顺利履行合同和安全迅速收汇的便要前提,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作好审证工作。
租船、订舱和装运
各进出口公司在备货的同时,如系C.I.F.或C.F.R.合同,还必须做好租船订舱工作,办理报关、投保等手续。
(1)租船订舱
在C.I.F.或C.F.R.条件下,租船订舱是卖方的主要职责之一。
如出口货物数量较大,需要整船载运的,则要对外办理租船手续;如出口货物数量不大,勿需整船装运的,可由外运公司代为洽订班轮或租订部分舱位运输。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a. 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b. 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c. 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2)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3)投保
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
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须加强对出口合同的科学管理,立起能么映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全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为四类:
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无近,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总部我,分别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尽力避免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产生。
制单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在食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续。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拔入议付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credit 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给外贸公司。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定期结汇,是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拔交外贸公司。
对于结汇单据,要求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索赔和理赔
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致使我方遭受损失,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原因以及损失大小,向对方提出索赔。在向国外提出索赔时,要本着实事是的精神,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做到既要维护我方的正当权益,又不影响双方的贸易关系。
如果我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在买方享有复验权的情况下,国外客户即使已经支付货款,我方仍可提出索赔。我们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下列各点:
a. 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国外买方提出的单证和出证机构的合法性。对其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也都要一一核对,以防买方串通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或国外的检验机构检验有误。
b. 要认真作好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为此,必须会同生产部门和运输部门对商品品质、包装、储存、摆货、运输等方面进行周密调查,然后把单证材料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研究,查清货物发生损失的环节、原因,并确定责任属于何方。如果属于船运公司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由船运公司或保险公司处理;如确实属于卖方的责任,我们就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赔偿。对国外商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可靠的资料,予以拒绝。
2. 进口合同的履行
履行进口合同的主要环节是: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和装运、保险、审单和付汇、报关和接货、验收和拨交、进口索赔
(1)开立信用证
进口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中国银行办理开证手续。信用证的内容就与合同条款一致,例如品质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装货期、装运条件及装运单据等,应以合同为依据,并在信用证中一一作出规定。
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合同规定在卖方桷定交货期后开证,我们应在接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开证;如合同规定在卖方领到出口许可证呈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开证,应在收到对方已领到许可证的通知,或银行转知保证金已照收后开证。
对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请求,经我同意后,即可向银行办理改证手续。最常见的修改内容有:展延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变更装运港口等。
(2)租船订舱和催装
F.O.B.价格条件下的进口合同,租船订舱应由方负责。目前,我进口货物的租要舱工作统一委托外运公司办理。如合同规定,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期内应将预计装日期通知我方。我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外运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我们应按规定的期限通知对方船名及船期,以便对方备货装船。同时,我们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卖方备货和装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注意催促对方按时装运。对数量大的资的进口,如有必要亦可请我驻外机构就地了解、督促,或派员前往出口地点检验监督。
国外装船后,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用电报通知我方以便我方办理保险和接货等项手续。
(3)保险
F.O.B.或C.F.R.价格条件下的进口合同,保险由我方办理。凡是进口货物由我进出口分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办理,并由外运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其中对各种货物应保的险别作了具体规定。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所有按F.O.B.及C.F.R.条件进口货物的保险,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因此,每批进口货物,在收到国外装船通知后,将船名、提单号、开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装运港、目的港等项内容通知保险公司,即作为已办妥保险手续。
(4)审单和付汇
中国银行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的规定,核对审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误,上中国银行对国外付款。
同时进出以司用人民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折算的牌价向中国银行行买汇赎单。进出口公司凭中国银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向用货部门进行结算。如审核国外单据发现证、单不符时,要立即处理,要求国外改正,或停止对外付款。
(5)报关和接货
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出口公司或委托外运公司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如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还须随附商品检验证书。货、证经海关查验无误,才能放行。
进口货物运达港口卸货时,港务局要进行卸核对。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签认,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留索赔权的书面声明。卸货时如发现残损,货物应存放于海关指定仓库,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局检验后做出处理。
6)验收和拨交
进口货物须经商局进行检验。如有残损短缺,凭商检局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对于合同规定在卸货港检验的货物,或已发现残损短缺有异状的货物,或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即将满期的货物等,都需要在港口进行检验。
在办完上述手续后,进出口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取货物并拔交给订货部门,外运公司以“进口物资代运发货通知书”通知订货部门在目的地办理收货手续。同时通知进出口公司代运手续已办理完毕。如订货部门不在港口,所有关税及运往内地费用由外运公司向进出口公司结算后,进出口公司再向订货部门结算货款。
(7)进口索赔
进口商口常因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
a. 向卖方索赔
凡属下列表况者,均可向卖方索赔。列如,原装数量不足;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未按期交货或拒不交货等。
b. 向轮船公司索赔
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轮船公司索赔。例如,原装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提单是清洁提单,而货物有残缺情况,且属于船方过失所致;货物所受的损失,根据租船合约有关款应由船方负责等等。
c. 向保险公司索赔
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例如则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其他事故的发生致使货物受损,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凡轮船公司不予赔偿金额不足抵补损失的部分,并且属于承保范围内的。
d. 在进口业务中,办理对外索赔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关于索赔证据:对外提出索赔需要提供证据,首先应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发、票装箱单、单副本。其次,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向卖方索赔时,应在索赔证件中提出确切根据和理由,如系F.O.B.或C.F.R.合同,尚须随附保险单一份;向轮船公司索赔时,须另附由船长及港务局理货员签证的理货报告船长签证短卸或残损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须另附保险公司与买方的联合检验报告等。
b)关于索赔金额:索赔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值外,有关的费用也可提出。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利息等,都可包括在索赔金额内。至于包括哪几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c)关于索赔期限:对外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限内提出,过期无效。如果商检工作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可向对方要求延长索赔期限。
d)关于卖方的理赔责任:进口货物发生了损失,除属于轮船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外,如属卖方必须直接承担的职责,应直接向卖方要求赔偿,防止卖方制造借口向其他他方面推卸理赔责任。
目前,我们的进口索赔工作,属于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由外运公司代办;属于卖方责任的由进出口公司直接办理。为了做好索赔工作,要求进出口公司、外运公司、订货部门、商检局等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要做到检验结果正确,证据属实,理由充实,赔偿责任明确,并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力争把货物所受到的损失如数取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