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时间:2024-04-25 19:27:48编辑:揭秘君

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投诉电话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电话。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地一般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举报的方式还有其他,例如:1、到就近的劳动局窗口去提出投诉,需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2、找到网上投诉的网址,提交资料进行投诉,在线的人员会为其解答;3、直接拨打12333进行投诉。员工利益被侵害找的部门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6、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一、我国劳动者投诉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投诉电话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电话。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地一般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
举报的方式还有其他,例如:
1、到就近的劳动局窗口去提出投诉,需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
2、找到网上投诉的网址,提交资料进行投诉,在线的人员会为其解答;
3、直接拨打12333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欠薪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怎么处罚
1、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
2、处罚:
(1)【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备案吗
1、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与用人单位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此时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我们应当及时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劳动局全称叫什么

劳动局全称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国家八大部门是哪八部门

法律分析:国家八部委是: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根据相关法法律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政府八大部门是哪八部门

法律分析:八大部原指满洲国国务院下辖的八个部级行政机构,它们分别是治安部(军事部)、司法部、经济部、交通部、兴农部、文教部、外交部和民生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劳动部官网

劳动部已整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职责: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内设机构职责:一、劳动保障监察局。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二、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有关工作。 三、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办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周某的不辞而别,并未预先通知你单位,其实质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据此,你单位有权追究周某的相应法律责任,但是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员工不辞而别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未必然解除,企业对该员工可按旷工处理,如已经达到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企业履行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并对该员工作出处理意见后,方可向该员工主张赔偿损失。企业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员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你单位可以按上述法律程序,向不辞而别的周某要求赔偿。


劳动局是干嘛的

法律分析: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法律主观: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 劳动关系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 宪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 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 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 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资是劳动者经过⼀段时间的劳动后所应该获得的应得的酬劳,但是许多⼈不知道⼯资⽀付的相关法律依据,⽽导致了⾃⼰的⼯资被不合理扣减后不知应该怎样来维权,接下来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部关于印发《⼯资⽀付暂⾏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九九四年⼗⼆⽉六⽇)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的⼯资⽀付⾏为,特制定《⼯资⽀付暂⾏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
⼯资⽀付暂⾏规定
第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单位的资付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毡竟娑ㄖ葱?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资是指⽤⼈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付给劳动者的⼯资报酬。
第四条资付主要包括:资付项、资付平、资付形式、资付对象、资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资付。
第五条⼯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付。
第六条⽤⼈单位应将⼯资⽀付给劳动者本⼈。劳动者本⼈因故不能领取⼯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代领。
⽤⼈单位可委托银⾏代发⼯资。
单位必须书记录付劳动者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单位在付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份其个的资清单。
第七条资必须在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期付。如遇节假或休息,则应提前在最近的作付。资少每付次,实周、、时资制的可按
周、⽇,⼩时⽀付⼯资。
第条对完成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作的劳动者,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付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依法解除或终⽌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在解除或终⽌劳动合同时⼀次付清劳动者的⼯资。
第条动者在法定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付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会、青年团、妇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民法庭证明;出席劳动模范、先进作者会;《会法》规定的不脱产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会活动占的产或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劳动者资。
第条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停产在个资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劳动者资。超过个资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
了正常劳动,则⽀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作的,应按以下标准付资:
()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延长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时资标准的150%付劳动者资;
(⼆)⽤⼈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200%⽀付劳动者⼯资;
(三)⽤⼈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300%⽀付劳动者⼯资。
实⾏计件⼯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单位安排延长⼯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法定⼯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付其⼯资。
经劳动政部门批准实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其综合计算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付劳动者延长作时间的资。
实不定时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上述规定。
第⼗四条⽤⼈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资。在破产清偿中⽤⼈单位应按《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先⽀付⽋付本单位劳动者的⼯资。
第⼗五条⽤⼈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资。有下列情况之⼀的,⽤⼈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资:
(⼀)⽤⼈单位代扣代缴的个⼈所得税;
(⼆)⽤⼈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资中扣除的其他费⽤。
第六条因劳动者本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的资中扣除。但每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则按最低资标准付。
第⼗七条⽤⼈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会、职⼯代表⼤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资⽀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政部门备案。
第条各级劳动政部门有权监察单位资付的情况。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其付劳动者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付赔偿:
(⼀)克扣或者⽆故拖⽋劳动者⼯资的;
(⼆)拒不⽀付劳动者延长⼯作时间⼯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付劳动者⼯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第⼗九条劳动者与⽤⼈单位因⼯资⽀付发⽣劳动争议的,当事⼈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本规定九九五年起执。


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员工自离有工资吗
员工自离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职工擅自离职有什么法律责任
所谓擅自离职,是指职工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定或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在未经单位批准或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所在单位的行为。
(一)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动离职处理。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部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打劳动仲裁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的解答如下: 能够拨打12021投诉有关劳动纷争的事项,12021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询问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一一四进一步询问。     劳动监察 大队受理范围: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 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体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的投诉、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

劳动服务部所是劳动局吗

法律主观:关于去劳动局投诉的话,是有用的,请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9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 证据 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吉利金刚油耗

下一篇:系统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