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选举人享有以下权利:选举人是选举中具有选举权的人,因此选举人具有选举权。选举权广义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
法律分析: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成年的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限制条件是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如下:(1)国籍条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公民。(2)年龄条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在年龄上必须 年满18周岁。(3)政治条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没有任何原因 被剥夺政治权利。下列三种情况的公民没有选举权:①未满18周岁的公民;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③精神病患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什么样的人有选举权
法律分析: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其主体是全体公民。在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主体空前广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下列三种情况的公民有选举权: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民必须参加选举吗
选民不是必须参加选举的。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另外,不参与的选举,又没有委托人的,视为弃权。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哪些人不享有选举权
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未满18周岁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直接选举中,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有多少次投票权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有只有一次投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什么叫选举?
选举是一种正式的决策过程,由人们投票选出某个职位的充任人选、或适用于整个组织的过程。因此,选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选择方法,如比赛筛选、随机决定或市场决定。选举可以被定义为被管治者的意愿的一种正式表达方式,这些表达的意愿会集合并转化为一种集体决策,用来决定谁可以管治,包括谁可以继续执政、谁应该下台、和谁应该取而代之。
奉行代议民主制的国家或地区,会通过选举选出议会成员、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如总统、总理、首相)等,也会以此选出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员。除此之外,选举也被广泛应用于许多私人组织或商业机构,由民间团体、学校以至公司,也会采用选举作为制定人事决策的手段。
什么是选举
选举是一种具有公认规则的程序形式,人们据此而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活动现象,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拔、推举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活动。从狭义上说,选举仅指选民或者代表根据自己的意志,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式,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行为。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