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合为

时间:2024-04-19 05:00:43编辑:揭秘君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哪一位诗人的主张?

这句话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来的,是白居易关于诗歌创作的理论。从字面意思来看,在进行文章写作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时事,符合当前的社会现状,而诗歌的创作要基于现实情况。此句出自白居易的《与元九》,当时他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希望广大的文人墨客写作要基于现实。据相关史料记载,杜甫是新乐府运动的开创者,他一生写了许多描述民间疾苦的诗词,后来到了“元白”时期,新乐府运动也被推向了高潮。新乐府运动的发生背景,当时唐朝刚刚结束安史之乱,这也是唐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当时社会动荡不安,一方面藩镇割据严重,并且社会混乱,许多普通百姓都流离失所,,另一方面统治阶级的剥削加重,统治阶级对普通百姓增加赋税,压榨更加的严重。在这样的的社会环境下,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对当前的社会弊端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所以他们就希望统治阶级能通过改良政治,出台利民的政策,关心百姓疾苦,从而缓和当前的社会矛盾。于是这批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们,开始发表一些现实主义的诗歌及言论,尤其是白居易主张,写诗歌文章要“为君、为民、为臣、为事”,不能单纯为了写作而写作。诗歌要注重结合当前的社会现状,要有一定的纪实性,不能单纯的描述一些虚无缥缈的些风花雪月、岁月静好,整日里无病呻吟。因此,白居易发出“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这样的倡导,也为后来现实主义诗歌的发展奠定基础。他之后的文章中也将这个理论贯彻到底,描写了中唐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各个角度揭露当时的社会矛盾。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由哪个人提出的?

为时为事而作——白居易之诗歌理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的。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移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县。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世敦儒业,祖、父皆以明经出身。“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一句显示出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即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政治目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更是白居易讽喻时事诗的基本宗旨,即诗歌应当“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将诗歌和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这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我们知道,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策林》六十九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已。因此,白居易指出要写作为政治服务的诗就必须关心政治,主动地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泉源。如广泛地反映人民的痛苦,并表示极大的同情,《观刈麦》《采地黄者》《上阳白发人》等;如对统治阶级的“荒乐”以及与此密切关联的各种弊政进行揭露,《卖炭翁》《红线毯》等;更有反对穷兵黩武,表达爱国主义思想,《西凉伎》《缚戎人》《新丰折臂翁》等。白居易这种诗歌创作主张增加了诗歌的教化作用,在阐发了诗歌的特性的同时,并结合这种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如《与元九书》: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贤圣,下至愚騃,……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诗的四要素:“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义”即《诗经》的“六义”,主要是指那种“美刺”精神。“实义”即以义为果实,也就是要“经之以六义”,使诗具有美刺的内容。总的来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表现了一个诗人的社会责任感与敏锐的洞察力,是每一个时代都不可缺少的记录者。

哪位诗人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来的,是白居易关于诗歌创作的理论。从字面意思来看,在进行文章写作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时事,符合当前的社会现状,而诗歌的创作要基于现实情况。此句出自白居易的《与元九》,当时他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希望广大的文人墨客写作要基于现实。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 [1-2] ,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 [3] 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太子少傅、刑部尚书,封冯翊县侯 [45] 。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也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诗人是什么?

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诗人是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是说文学创作应该反映时事。作为诗文,究竟应该反映什么,起什么作用。白居易的“为时”说,提出“因事立题”,“惟歌生民病”,他的“讽喻诗”可谓“篇篇无空文,句句必有规”,起到了揭露暴行,同情人民的作用:“可讽放佚君”,“可诲贪暴臣”,“可感悍妇仁”,“可劝薄夫谆”以及“为君,为臣,为民,不为文而作”,充分地表现了白居易创作思想中的人民性,这就把传统的文艺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应作品他的诗分为四大类: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和杂律诗,其中以讽喻诗最为突出。《秦中吟》十首、《新乐府》五十首是讽喻诗的代表作品。他的诗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且语言通俗易懂,明白流畅,因而得到广泛流传。他的长篇叙事诗《长恨歌》、《琵琶行》不仅有丰富的社会内容,而且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因而开辟了诗歌体的新道路。

以白居易的讽喻诗为例,他如何实践,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一理论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 歌诗合为事而作\x0d——读白居易《与元九书》札记\x0d唐代现实主义诗人自居易,不仅因其大量富有思想和艺术价值的诗篇名于世,而且还有许多关于诗歌创作的真知灼见传于后.他于唐宪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给诗人元稹的一封信《与元九书》就是“痛诗道崩坏”,“欲扶起之”而作,故“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白居易在这封信中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重申了我国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针砭了当时又将躁起的浮艳诗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推动了当时的新乐府诗歌运动.白居易本人实践这一理论,写下了一批有价值的诗篇,他的这些理论和创作,至今仍不泯其光辉.\x0d“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自居易诗论的纲.“为时而著”,是说创作要适应时代的需要,要对时代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为事面作”,系指创作要缘事而发,于事有益,“为时”,强调了创作与社会政治的关系,“为事”,突出于创作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为时”、“为事”,都强调了文学对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白居易以现实主义为出发点指出了文学创作的依据、目的和功用.\x0d白居易认为“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指出了构成诗歌内容和形式的诸要素,同时突出了感情的重要意义,把它比作植物的根.这是因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在此不仅将诗和其他的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区别了开来,而且和其他文艺形式作了区分.他指出诗歌创作的过程:“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歌诗矣.” (《策林六十九》)既然诗是因事而孕,因情而娩,那它就能打动人心,因为上自圣贤,下至愚騃,“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人是有感情的,富有感情的诗歌自然能拨动人的心弦.正由于白居易理解了诗的特性,才提出让诗发挥它的社会作用:“补察时政”,统治者可以借诗而知民情,从而改除弊政;“泄导人情”,人民群众可以因诗而明善恶,从而抑邪扬正.以此,吏治得清,民风可淳.既然诗产生时是受制于“时”植根于“事”,产生后又作用于“时”触及于“事”,那么诗当然是“为时”、“为事”而作了.\x0d“为时”、“为事”而作,是为了“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白居易认为写作不是为了个人消闲遣兴,逞才显能,也不是以此阿谀迎逢,粉饰太平.他指出:“以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以渊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园.”而《诗经》的讽谕传统已失掉了.谢灵运留连山水之间,陶渊明吟唱田园之内,诗的战斗锋芒已销磨了.谢眺《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中的名句“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鲍照《玩月城西门》中的佳语“离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状物摹景可谓神形毕肖了,而白居易却认为“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由于没有讽谕社会的内容,只是“嘲风雪,弄花草”,社会意义也就不大.至于以诗来取悦邀宠,就更不可取,当入唾弃之列.白居易有云:“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閟.君耳惟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采诗官》)那些谗邪小人,闭着眼睛说瞎话,昧着良心唱赞歌,一味的歌功颂德,尽情粉饰太平,“救失之道”遁迹,“谄成之风”大炽.如此下去,最高统治者不见弊端丛生,只道歌舞升平,不闻啼饥号寒,只知琴瑟钟磐,必然使得贪官横行无忌,污吏胡作非为.从上述可见,白居易不仅希望诗人说实话,说真话,而且提倡要为人民说话,敢于针砭时弊乃至于指出统治者为政之得失.\x0d“为时”、“为事”而作,“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白居易认为唐代大家李白、杜甫,虽然才气横溢,奇思超群,可是“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甫可传之作有千首之多,而象《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等诗,以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些富于讽谕的诗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他很重视讽谕诗,将其列请首位.所谓讽谕诗,他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他说这种诗长于“美刺兴比”,“意激而言质”,切中时弊,痛下针砭.白居易创作了讽谕诗一百七十多首:其中《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都是很负盛名的.象《二王后》、《太行路》、《骊宫高》等,直接对皇帝的行为进行了指责和规戒;《捕蝗》、《蛮子朝》、《盐商妇》等,抨击了官吏、时政之弊;《新丰折臂翁》、《杜陵生》、《缭绫》等,揭露了不合理的制度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胡旋女》、《井底引银瓶》、《时世妆》等,则批评了一些不良的社会习俗.总之,他讽刺的矛头指向各个方面,不怕位高势大,不惧流言蜚语,为了使讽意显豁,他“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 (《新乐府序》),有的并以“小序”点明作意.“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轻肥》)“岂知阔乡狱,中有冻死囚”(《歌舞》)“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花》)“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缭绫》) “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 (《夏早》)“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杜陵叟》),都爱憎分明,感情强烈,语言犀利,这种讽刺无疑是对人民有利的.有人认为白居易的诗是“为君”的,是“愿得天子知”的,从而贬低它的思想意义,殊不知他“惟歌生民病”,“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之二),以社会底层的卖炭翁、卖花女、采地黄者入诗,为民请命,人声疾呼,不是难能可贵的吗!\x0d“为时”、“为事”而作,则要求“意激而言质”.感情激烈,语言则要质朴,形式要通俗,这才能上下流通,四面传播,扩大社会效果.白居易总结他的通俗诗的经验说:“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渝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覈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也.” (《新乐府序》)语言浅显朴实,舒畅自然,内容真实可信,切中时弊,这种诗使人易懂、易唱、易传、易信,也就易感.如果把诗写得晦涩难懂,诘屈赘牙,华而不实,浮而见伪,那怎么能对时代和社会起作用呢!惠洪在《冷斋夜话》中说:“白乐天(居易)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这话未必完全据实,可是白诗写得浅白,有些确为老妪可解,却是事实.象《观刈麦》:“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右手秉遗穗,左臀悬敝筐.听其相颐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辕税尽,拾此充饥肠.”通篇无难字辟词,无生冷典故,不故弄玄虚,不追繁逐采,说老妪能解是不过分,今天我们的小学和初一语文教材中还选了这首诗.由于内容和形式都为群众喜闻乐见,因而白诗流传很广.元稹在《白氏长庆集序》中说:“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街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一九五九年十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婼羌县米兰古城清理房屋遗址时,发现有坎曼尔“元和十五年抄”的自居易的《卖炭翁》,可见诗成(于元和十年)后没几年就迅速传入西域.朝鲜、日本人民也都很喜爱白诗.拥有的读者如此广泛,在古代诗人中是不多见的.\x0d“为时”、“为事”而作,要有不怕“得罪于文章”的胆略和勇气.抨击封建统治的腐败,揭露当权者的劣迹,描写人民群众的疾苦,抒发不平者的怨愤,这种戟刺时事、干预生活的作品,获得群众的广泛喜爱是很自然的.可是也正因为此,必然要遭到权贵的排斥和打击.白居易说他的诗在一些人中的反应:“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笈笈,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进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由于讽劝皇帝改善人民生活,赞扬了个正直的不畏权势的官,居然就便一些人咬牙切齿,揎袖捋拳,说他是沽名钓誉,是诋毁攻击,是恶言讪谤,不一而足.白居易不仅因诗而受到诬蔑构陷,而且还被削职罢官.白居易的这《封与元九书》,就是在被贬谪到江州时写的.他于元和二年授翰林学士,三年改任为左拾遗,十年迁为东宫赞善大夫,接着被降为有职无权,地处偏僻的江州司马,做一个无事可做的闲官.他却并不因此而消沉,仍很乐观地说:“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亦其宜也.”当然,写风花雪月可以保身.书谀词谄语能够升官,可是心怀“兼济”之志、面向惨淡人生的白居易,则不惮获罪而坚持“为时”、“为事”而作.\x0d白居易强调“为时”、“为事”而作,突出了文学的社会作用,并不是降低对作品的艺术标准.他说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寄唐生》),“系于意,不系于文” (《新乐府序》),好象他无意于艺术上的追求.其实,这是他矫枉过正的偏激之言.他说:“仆常痛诗遭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这是因为“大历(唐代宗年号,即766--779年——笔者)以还,诗格初变.开(元)、(天)宝深厚之气渐远渐离:风调相高,稍趋浮响” (《四库全书总目钱仲文集提要》).白居易的主张,正是针对那种形式主义诗风而提出的.白居易虽强调诗的内容,但不是搞概念化、简单化.他提倡“辞质而径”、“言直而切”,是为了读者易懂、易感,并非不要形象思维,不讲究诗味诗趣.因为自居易深知“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长则情见(现),情见则感易交”,他是深得艺术三昧的.他写作时决不轻率从事,敷衍成章.清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周元公曰,白香山诗似平易,观其间存遗稿,涂改甚多,竟有终篇不留一字者”.白居易自己也说他是“旧句时时改”的.白居易的诗作为一种流派,自有它存在的价值.人们并不因重杜甫的沉郁顿挫,而以他的清新爽利为轻;因爱李白的奇纵奔放,而以他的平实质朴为非;因私李贺的怪崛峭丽,而以他的素淡无华为鄙.白居易提倡讽渝诗,同时也不反对赞誉之作.因“刺”和“美”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是表现的形态不同罢了.有人认为文学只要“美”不要“刺”,其实是形面上学的片面观点.白居易于《道州民》中,美臣遇明主,《牡丹芳》美天子忧农也,《骊宫高》美天子重惜人之财力也.如果要理解为巧妙地刺天子不忧农,不重惜人之财力也是未尝不可的.\x0d白居易终究是地主阶级的士大夫,他的“为时”、“为事”而作的主张没有能坚持下去.被贬谪江州之后,消极避世思想逐步占了上风,终于只能写些闲适诗、感伤诗,甚至艳体诗了.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作品琳琅光灿,广播海内,而后的那些作品则黯然无光,不为人所道.这是封建时代诗人的一个悲剧,也是留给后人的一个教训.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谁提出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出自白居易写给好友元稹的《与元九书》。晚唐张为著有《诗人主客图》,将中晚唐诗人按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分为六类,其中白居易被列为第一类诗人之首,号为“广大教化主”。他对白居易的这一评判无疑是非常有道理的。白氏获得这样的称号,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坚持“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这一原则回应了当时文艺创作遇到的挑战,因其注重发挥文艺的基本功能,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而获得后世广泛的共鸣,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上,都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白居易的理论观点白居易论诗文的理论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与元九书》中,除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他还以自身创作实践为依据,提出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主张,如认为诗歌应“经之以六义”“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诗人应“志在兼济、行在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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