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时间:2024-04-17 06:09:48编辑:揭秘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人民选举并委托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扩展资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概括为四项具体制度:第一,权力属民制度。这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第二,代表选举制度。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民主集中制度。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第四,人大工作制度。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等。以上四项具体制度互相贯通、结合,就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什么体现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内容主要为两个方面:第一,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本身的产生、组织、职权和行使职权程序等一系列规定。第二,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一切权利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组织制度,是包含了各级人大以及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的制度,是包含了党与人大、人大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能划分关系等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一个国家的性质是这个国家的国体,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这个国家的政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只能通过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存在着各项政治制度,如政治协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军事制度、地方政权制度等,还有选举制度、法律制度、监督制度等,这些制度都只能表示我们政治生活的某一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第四,保证了各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8、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9、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力包括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具体有以下职权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8、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9、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

 一、区别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所属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就是“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体系”之间的区别.  二、联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二者又有紧密的联系.

上一篇:下一站天后动漫

下一篇:什么叫有机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