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网吧

时间:2024-04-13 01:12:51编辑:揭秘君

请问国内有什么著名的网咖?世界上呢?

国内说起网咖,最先被提到的一定是网鱼网咖了。这个可以算是国内第一的顶级网咖了。
而且网咖这个概念在中国最先就是由斗鱼创始人黄峰先生提出来的。
然后国内其他有名的网咖还有杭州杰拉网咖、福建艾尔文网咖,福州逆风网咖、华中乔巴网咖,广西依陌数字生活馆等知名网咖连锁品牌
至于世界出名的,这个确实不了解。不过网咖在欧美早已盛行。行业规则肯定比国内完善所以应该有不少。世界上最出名的应该是这个了吧:

坐落在美国纽约时报广场的“事事简单”(easyEverything)网络咖啡店日前开幕,这家店被称为世界最大的网络咖啡店,两个楼层面积达1647平方公尺。


安阳有什么网吧

安阳可可网吧安阳市东工路北段
安阳市芳芳网吧安阳市钢一路(0372)3989504
郜德民网吧安阳市东工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星网网吧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东南角少年儿童图书馆楼下
小金鱼网吧安阳市东风路霍家村口往南150米路东中实医院后院
红日网吧安阳市中原宾馆北50米
杨精彪网吧安阳市北关区健康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东30米
兆维网吧安阳市南环城(0372)5954175
网通网吧安阳市南环城(0372)5976504
冰河网吧安阳市铁西路南段百度地图


关于连锁网吧有什么好处与坏处的分析

随着网民数量和质量的增大与提高、地区经济的逐步加速发展以及网络数字鸿沟的逐渐缩小,连锁网吧经营理念也开始慢慢普及,那么与坏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连锁网吧经营的好处与坏处吧。  综观现今国内网吧连锁市场,可以将其归纳为三种模式,分别是特许经营式的网吧连锁、单体网吧自发组建的网络自由联盟、厂商连锁。这几种连锁模式的理念都是从规模上求效益,求同存异,追求优势互补。仔细分析却会发现其实这几种连锁网吧经营模式都有自己的好处与坏处,分析如下:  特许经营式的网吧连锁模式是主管部门提倡的官方连锁模式。该模式是建立在特许经营契约基础上的,具体操作是特许者即网吧连锁运营商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即网吧加盟商使用,而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国内这方面做的比较成功的当属湖北的星网吧和北京的零度聚阵。  然而在现今的语境下该模式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广大中、小单体网吧业主对加盟连锁网吧持一种戒备心理,持一种观望、不合作的态度。虽然这里涉及到对短期利益和长期收益的心态问题,但是问题的根本在于高昂的加盟费以及网吧连锁运营公司在经营模式、法律风险预防机制、盈利方案及策略等方面的缺失和不成熟。因此网吧连锁运营商炼好内功是该模式成功的前提基础。  单体网吧组建的网络自由联盟模式是一种发自民间的自发结合体。由于单体网吧无论从软硬件配置上、资金周转上、还是从对抗市场或政策等方面的风险上都存在着先天不足。恶性的单体价格战,受伤的最终还是每个业主,痛定思痛后,不少地方的单体网吧业主自发的通过协商,组建成了各种具与地域性特色的网络自由联盟,这种联盟或通过网络论坛相互沟通,或通过行业协会相互协调。  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和功用表现在对内可以统一价格、统一经营方式、相互交流和借鉴成功经营、反思和解决各种经营中的难题;对外可以联盟的形式形成并保持一定的话语权,从而提高自身在谈判与维权过程中的筹码和力量。  这种模式最成功的当属以北京520公司为首自发组建的中华企业网论坛和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与宽联数码组建的天下网吧联盟。然而这种模式最大的缺点是有可能作出违背市场经济规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例如为提高上网费而组建成的价格联盟,当然这种模式还是很有存在的价值,只是具体的运做和行为方式还有待提高。  厂商连锁模式主要是在国家对公共服务行业中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做出必须通过3C强制认证而导致网吧软硬件配制要求过高,成本过大的背静下产生的。据统计网吧目前的计时费收入仍占主营收入的80%,而网吧电脑的投资占整个网吧投资的60%以上,电脑折旧占网吧经营成本的40%以上,因此解决网吧电脑这一最基础最实际的问题才是连锁公司走出鸡肋式生存困境的根本途径。  这种模式的主要运做如下:首先由网吧连锁运营公司和网吧行业协会共同参与选定适合网吧经营的电脑配置,然后委托某一品牌电脑厂商申报高、中、低三种主流机型的3C认证,并统一指定该电脑厂商为唯一生产商,由上游硬件厂商给予网吧连锁运营公司和网吧行业协会特殊渠道待遇,制定专供价格和售后服务计划,根据网吧连锁运营公司和网吧行业协会的订单将对应产品发往指定的生产商进行生产,最终由上游硬件厂商根据订单数量为连锁公司提供相应的市场支持和技术培训支持。  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兼顾了国家政策要求、连锁经营的优势以及现有品牌电脑和兼容机无法比拟的现实,例如连锁运营公司与上游硬件厂商的直接合作,解决了电脑的品质、性能、价格、售后、技术培训等一系列问题,产品性价比显著提高,总体拥有成本大幅度降低,使得电脑不再成为连锁发展的门槛,甚至将成为连锁的亮点。批量采供所形成的价差也将成为连锁的赢利来源之一。  国内这种模式成功的探索和实践者当属武汉星网吧和胡志祥创建的AMW。然而该模式最大的缺点或者说障碍是发起人必须保证自始至终遵循联盟协议,并通过各种宣传和呼吁使联盟的成员扩大到一定的规模,否则无法对外展现该模式的规模优势。


全国网吧连锁企业有哪些

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还是挺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网吧连锁化早已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今天,从网吧经营者的角度,小编则为您来介绍几家知名的连锁网吧企业。  中青网络家园  中青网络家园有限公司是共青团中央根据文化部文市函《文化部关于同意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开展中青网络家园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试点工作的函》批示,由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与亿阳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专业从事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中录时空文化  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文化部直属单位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为落实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数字文化家园而出资组建的大型文化传播公司。公司的宗旨是利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大力发展和繁荣数字文化产业。而上海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在中录公司总部的领导下,在上海地区开展数字文化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子技术和文化的结合日益密切,传统的文化形态及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网络和数字技术为特征的新型文化产业应运而生。数字文化工程是一个应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等先进手段,对文化产品的制作和生产、发行、服务进行全方位产业升级和改造的大型文化工程  数字文化家园是数字文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市文化局的领导下采用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上网首页、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营业场所风格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网吧家园  山西省通信公司连锁网吧业务的正式启动,并推出了统一的品牌网通家园,同时也标志着电信运营商正式涉足网吧连锁的经营。  网通家园通过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深度挖掘增值服务潜力,实现资源共享,扩大用户规模,目前网通家园已成为山西省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网通家园在发展直营店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借鉴省内外网吧连锁发展的经验,充分尊重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对当地网吧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规范、有序地开展网吧加盟连锁业务。  对加入网通家园的连锁网吧从经营管理上、市场营销、品牌形象上进行统一规范,公司将提供品牌、接入、内容、技术、管理、增值等服务,从而引导网吧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网吧家园网吧增加更多的盈利模式而存在,我们为网吧降低更大的运营成本而存在,我们为网吧连锁事业的长期繁荣而存在。


连锁网吧的经营策略

直营连锁首先在存量网吧中通过资本手段发展直营店。这是网吧连锁企业生存的需要,发展的基础,也是为达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特许连锁,必需做好的准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除对从事的条件有一定要求,还为规范特许商的行为制定了具有管理性质的一些制度、措施和要求。条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还对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数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对规范特许经营合同作出了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是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特许经营活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纠纷,与特许经营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为此,条例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发展特许加盟店在直营连锁店达到一定数量,具备一定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资源、服务能力,再在存量市场中发展特许加盟店。这是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低成本快速扩张占领市场份额的需要,是低成本迅速树立品牌的需要。今后政策如有限制的部分放开,审批新的网吧时,连锁网吧也有能力去吸引这些新进入的投资人加盟。再拓展增值业务拓展增值业务,实现连锁体系价值的倍增。这是网吧连锁企业做大做强的需要,是连锁经营的真正目的,也是风险投资和产业资本进入行业并获得高额回报的需要,更是参与乃至影响未来五年中国的互联网、数字娱乐、IT软硬件、分众传播与娱乐营销、IPTV、3G、下一代互联网、民用卫星广播等行业或领域的绝佳机会。

怎样开连锁网吧?

A、申请条件除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在省内从事连锁经营的,注册资金或出资不得少于1000万元;从事全国性和跨省连锁经营的,注册资金或出资不得少于5000万元;(三)在省内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必须开办不少于20家直营连锁门店,方可向省文化厅申请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获得后,方可申办特许(加盟)店;(四)拥有统一的上网网页和对连锁门店统一实施的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五)有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B、申请材料(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和章程;(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等有关证明材料;(三)资金信用证明和符合规定数量的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四)筹建方案;(五)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及连锁店加盟章程;(六)统一上网首页合作意向书或自建网站筹建方案;(七)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筹建方案等。C、批准后连锁网吧门店条件计算机终端数量设区的市不少于150台,县(市)不少于100台。


连锁网吧的政策管理

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特许或加盟等形式的连锁网吧经营单位不在本办法调整范围内。第三条 国家扶持和鼓励网吧的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支持和引导非连锁网吧向连锁业态发展。第四条 网吧连锁企业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为促进网吧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我国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做出贡献。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公布和年审工作;(二)指导各地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工作,接受网吧连锁企业备案;(三)受理有关举报,受理对认定结果或年审结果的复核申请;(四)根据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适时修订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条件和相关政策。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二)将本行政区域已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名单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申报认定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四)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五)协助其他认定机构调查本行政区域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审批及管理情况。第七条 国家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网吧连锁经营业态的发展:(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在制定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时,优先考虑发展网吧连锁企业。网吧连锁企业可依据有关政策开展直营门店布点工作;(二)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兼并、收购、控股单体网吧经营场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为其提供简化便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三)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承担相关公益性上网服务职能;(四)研究出台网吧连锁企业的其他优惠和扶持政策。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第八条 申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二)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少于5家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数量;(三)符合连锁经营组织规范;(四)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第九条 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除满足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二)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第十条 申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四)网吧连锁企业投资或控股直营门店证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五)直营门店相关材料:名单列表、各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六)连锁经营规范制度:统一的财务制度,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等资料;(七)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八)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的,应向总部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依据文化部2003年《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批复的全国连锁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直接提出认定申请。第十二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属于本行政区域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并按照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认定条件和内容,在20日内完成认定审查,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二)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的意见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四)对符合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条件的,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后,于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按照第九条规定的认定条件和内容,在20日内完成认定审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认定审查中,可向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其他权威中介机构进行核查。上述审查方式不计入认定审查时间。第十四条 省级或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本级通过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颁发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认定结果须向社会公告。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因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变更的,应在每年年审前向其原认定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申请认定。第十六条 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级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已批准的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度认定合格的企业在认定证书和符合条件的直营门店名单列表上加盖年审专用章,对年度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停止其网吧连锁企业资格。第十七条 企业对认定结果或年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提请复核的企业应当提交复核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受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作出复核决定。第十八条 获得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因经营能力等原因,不能达到认定所要求的网吧连锁企业条件的,应主动报告,由原认定机构终止其认定证书,并予以公告。第四章 罚 则第十九条 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网吧连锁企业的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资格等行为。第二十条 已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认定机构或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取消其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二)倒卖网吧牌照,为非本企业投资或控股的单位或个人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三)其所属直营门店一年内累计5家次或直营门店总数的10%以上的门店受到文化行政部门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被取消网吧连锁企业资格的企业,文化主管部门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者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主要职务的企业的认定申请。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其所在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公益性上网场所管理办法、网吧连锁企业所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由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条 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由文化部制定。第二十四条 各省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文化部备案。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文化部办公厅2009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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