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蓝极速网吧事件吗
之后,等我们吧。经过全体参战官兵1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无任何消防措施,内部能见度很低、宋某某无期徒刑。
大火发生后,就是这一瓶1,浓烟高热在室内蓄积无法向外扩散,3时10分大火得到控制,只知道大家是朋友。不完全燃烧产生了大量高浓度的有毒烟气,小张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弟”,点燃了蓝极速网吧门口的红地毯,“蓝极速”事件的起因是2002年6月14日,致使被困人员无法逃生。网吧的建筑面积只有220平方米。张某当时不觉得他们是当真的。
而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小纠纷
酿成大火灾
蓝极速网吧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内的石油粮店2层,而使用空间却被分隔成为1个39,加之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高浓度的烟气积聚室内空间。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时也给消防队员营救被困人员和灭火行动带来极大困难。火灾时由于现场照明供电中断:“小心点,烧毁电脑42台。几分钟前,7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 6月15日19时,刘某某,12人受伤、宋某某两人进蓝极速网吧时被拒,带着张某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多汽油 2002年6月16日凌晨,致使火灾中死亡的多数人员是死于窒息,要讲义气,互相帮助。”张某回了句,燃烧面积95平方米,迅速充满整个空间、支队指挥共计12部消防车。”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生命,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出2个消防中队和总队,我们去烧网吧了.4平方米的大厅(内部密集放置了23台电脑)和11个小房间(其中5间机房共放置电脑64台),电脑及桌椅均为易燃物品,但其中暴露出了网吧管理的很多问题,给被困人员逃生和消防队员的灭火救人行动增加了难度,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并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3个人照常去网吧,建筑物外窗均被安装了防盗护栏并焊死。两个男孩顺手拎走了张某家中桌上还没喝完的雪碧瓶,这家网吧老板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开业经营。消防部门指出.8升汽油点燃了蓝极速网吧,3时43分大火彻底扑灭:“姐。
网吧内
无消防措施
尽管这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人为放火,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该网吧在装饰装修中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记者翻阅资料了解到,他们在OICQ上说,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窗口蹿出火舌时。 然而这起火灾仍然造成25人死亡
如何看待蓝极速网吧事件?
很悲惨。因4名纵火者均当时为未成年人,所以只能说是刘某某、宋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四人。“蓝极速”事件的起因是2002年6月14日,注意刘某某、宋某某两人进蓝极速网吧时被拒,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网吧上网的注意事项:1、首先我们上网要去正规网吧,拒绝去黑网吧或证件不齐的网吧。2、在网吧上网个人财产一定要保管好,虽然网吧有监控,但丢了东西一般是不容易找回的。在网吧最好不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等。防止个人性息和密码丢失。输入密码时要防止别人偷窥等。3、在网吧上网要有素质而且低调。网吧是公共娱乐场所。不管你是一个人还是和朋友同学,不要一进网吧就大吼大叫。好像网吧是你家开的。这样别人上网就没有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体现你个人素质的低下。
回顾北京蓝极速网吧事件:网吧突起大火,25条鲜活生命陨落,后来怎样?
少年网吧通宵几天几夜猝死、网吧打架斗殴致死致伤、某某嫌疑犯夜宿网吧、网吧抓获吸毒人员,网吧总是和一些不好的形容挂钩,网吧事件的主人公大多也都是有问题的青少年。北京蓝极速网吧的一场人为大火,25个含苞待放的年轻生命终止于此。绝望的一小时2002年的一个凌晨,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火光照亮了一方天空,惊呼声、破碎声,浓烟滚滚。那一刻,是生命的绝望。因怕网吧被封查,网吧老板在离开时将大门上锁,窗户本就带有铁护栏,当大火蔓延时,无路可逃,令人窒息的有毒气体飞速侵蚀着身体。死亡,降临在这一群形形色色的年轻人身上。2:40大火弥漫,消防队赶到,3:30大火扑灭,窗户口,大门,本属于生的出口却是最让这25个生命绝望的地方,谁也不知道这一个小时,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痛苦与绝望。七位幸运儿网吧附近的居民最先发现火灾,奋力打开铁护栏,救下7名幸运儿,这些求生者还来不及表达感谢,被浓烟熏得只能大口呼吸,跪地呕吐。即使消防车来得及时,但私营网吧并没有做紧急措施处理,找不到备用消防用具,现场能见度极低,救援陷入难题。在大火中,有刚拿下云南模特大赛的冠军情侣,有为梦想拼搏的大学生,若没有那场大火,他们现在应该是意气风发,生活美好。纵火犯是未成年根据警方调查,纵火犯是4个问题少年。起因是网管曾看到他们欺压网吧一个男孩,等他们再次想进入网吧时,被管理员认出并拦下,禁止入内。一气之下,四人商议,购买汽油,分别倒在网吧拐角处,点燃卫生纸进而引燃汽油。未成年犯罪罪不至死,四人商量如果事情被揭露,让最小的张帆背锅。我玩不成,别人也别想玩这是纵火犯陈晓丽所说,细思极恐的一句话成了25条生命陨落的理由。年龄小却懂得法律对未成年人予以极大宽容。事实亦是,最小的张帆因不满14周岁,在那时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宋春和刘柏是本起案件最关键的人物,这场火灾也是因此二人一时心生恨意,最后被判无期徒刑,而大姐大陈晓丽被判12年,网吧老板自是不能推卸责任,被判三年以内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事后几人在狱中深受教导,重新为人,良心备受煎熬,因表现良好,无期徒刑减刑到18年和12年减刑成7年。这些,远远不抵25个人命,若有良知,即使出狱,岂能余生心安。问题少年源自家庭的变故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未成年的教育,是导致问题少年频出的主要原因,家庭教育对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问题少年的家庭大多是支离破碎的,要么父母不管不顾外出打工,要么父母抽烟吸毒起反面教材,要么父母离异对孩子无人看顾,没有明辨是非的教导、没有温馨成长的环境,这些孩子为了寻求更多自己的天地,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让自己"过得舒服",既可怜又可憎。这样来自特殊地方的教导即使真的能让这些手染鲜血的少年重唤本性善良的一面,但无辜受伤的那些人已经无法再挽回,对其家庭带来的惨痛伤害更加无法挽回。未成年的心理问题愈发严重,没有人能知道一个受了刺激的孩子在下一秒可以做出什么。
什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
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简言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即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
第一,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第二,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第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此刻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第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下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趋势
(一)年龄呈现低龄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网络的使用在趋于普遍的同时,使用者年龄的低幼化也在不断加深。而受到网络信息影响的程度,也与使用者年龄低幼化成反比加大。据了解,全世界范围内的黑客,平均年龄也都在16周岁左右。他们或许是在校大学生,甚至是高中生。因为他们在这段年龄中,学习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上,都正处于旺期,他们的网络犯罪手段和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和精进,作案手法也就呈现出一种高水平的状态。他们之中,或许是因为对学校社会的一种不理解甚至是厌恶,或许是试图利用网络犯罪来展现自己的技能,由此来填补一种自我认同或者是他人崇拜的感觉,再受到网络和社会的不良信息的影响,致使学生心理上出现问题,甚至是扭曲,在黑科技上实行骗取财物和信息,以此达到发泄和自满的目的,从而进行了犯罪。
(二)犯罪成人化,智能化和暴力化
网络的隐蔽性和不足够健全的网络环境下,致使仍由不少漏网之鱼在网络之中传播着色情,暴力的信息。青少年在这种信息充斥泛滥的情况下,很容易就受到了影响,他们的成长也是直接受到误导。那些传播宣扬,甚至鼓吹暴力色情的信息,也在无时无刻不刺激着青少年的犯罪心理。他们把网络上的这些暴力色情信息进行着模仿和崇拜,并且将这些行为,当成是一种乐趣,从而将自己实行这些犯罪的行为也转化为乐趣,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残酷血腥。这样混乱的网络环境中,青少年的犯罪在不断接受诱导的情况下,犯罪成人化已经成为了青少年犯罪趋势中的一个显著特征。而这些青少年在犯罪中,思维缜密,并且倚靠网络,进行隐蔽,也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三)空间范围逐渐从城市向农村蔓延
由于网络的普及推广,青少年网络犯罪,也不再单单是在城市之中进行,而是慢慢扩散到了农村。而农村里因为生计问题,许多的父母外出打工,儿童留守也成了一种常见现象。这些孩子长期缺少关爱和正确的管教,生活孤单枯燥。网络和智能手机的发展,在给农村里的这些留守儿童带来可以与家人便捷通信的同时,也给了他们接触网络信息的机会。这些孩子在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乐趣和便捷中,很容易就会沉迷其中。加之父母外出无法及时引导监管,他们将许多的时间都荒废在了网络之中。而这其中,许多的不良信息也会同样灌输给这些孩子。因为孤独和寂寞,留守儿童便会十分依赖这些网络社交工具,喜爱与陌生人聊天,这也导致他们接触到这些不良人群的几率大大增加,从而受到蒙蔽和蛊惑,走上网络犯罪的道路。
蓝极速网吧事件的后续
法庭上,三名纵火少年被要求向所有遇难者家属道歉,其中一人顽固地拒绝,入狱后为了争取减刑,摇身一变立刻变成惹人怜爱的乖乖小天使“蓝极速”纵火事件发生一年后,2003年7月,刚过完周年祭日的遇难者亲属们踏上了索赔之路。一位遇难者亲属这样形容自己的感受:“如同把刚刚结了一层痂的伤疤又生生地揭开来了。”家住河南,常年外派在甘肃工作的邵荣是抱着“一定要见见仇人”的想法来北京参加庭审的。一年前,他的儿子邵文峰葬身火海。邵荣说,儿子从小就贪玩,“玩电子游戏,我也打过他,但他特别喜欢计算机,他所有的课外书都是关于计算机的。”邵家从来不吝于给孩子花钱,个人电脑刚兴起时,邵荣就花了近万元给儿子买了台386。在庭审过程中,邵荣两次“气得发抖”。第一次是7月4日的法院庭审中,一位家属提出实施纵火行为的被告人应当庭向所有遇难者家属道歉。经法庭同意后,两名少年道了歉,但另一名却拒绝道歉。邵荣说,这位模样很“成熟”的纵火案犯当时非常张狂,顽固地拒绝道歉,还说自己已被判了刑,家里没钱也赔不起等话。听了这些,许多遇难者家属心里难过,都哭了起来。对于邵荣来说,丧子的打击就跟天塌下来一样。“对我们这样岁数的人来说,将来怎么办呢,指望谁呢?”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有哪些
1、不利于青少年的视力。长时间对着手机或者是电脑屏幕,是很容易让孩子视力下降的。当今社会,许多孩子长时间对着手机或者是电脑屏幕,从而导致我国青少年患上近视的人数与日俱增。
2、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由于青少年长时间对着手机或者是电脑屏幕。从而导致孩子亲人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进而导致孩子与家长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所以说网络问题,如果没有合理处理好,是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的。
3、不利于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经研究表明,许多孩子为了玩手机游戏或者是电脑游戏,经常会熬夜。长此以往,是非常不利于孩子的身体发育的。
网络对青少年的利与弊是什么?
网络对青少年的利:网络对于青少年确成长与发展确有一定的帮助首先可以开阔视野,以较快的方式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其次可以对外交流,学生的一个被人经常提及的缺点就是缺乏信心,不敢与外界对话。网络开辟了另一种人际交往方式,对青少年用户的人际关系有了良好的影响。网络对青少年的弊:网络是伦理道德的真空地带,多数未成年人极容易受到网络偏激言论的误导和教唆。学校和家庭要有意识地关注网络对未成年人三观的影响,妥善引导。网络管理部门也要对网络伦理问题引起重视,给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扩展资料: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从用户(个人、企业等)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避免其他人或对手利用窃听、冒充、篡改、抵赖等手段侵犯用户的利益和隐私,访问和破坏。从网络运行和管理者角度说,他们希望对本地网络信息的访问、读写等操作受到保护和控制,避免出现“陷门”、病毒、非法存取、拒绝服务和网络资源非法占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胁,制止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北京蓝速网吧纵火案回顾:问题少年为报复网管,纵火烧死25人,后来怎样?
案件背景2002年6月16日,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发生一起恶性纵火案件,行凶者年龄均未满18周岁,曾与网吧管理员之间生出矛盾,随后便纵火报复。此次纵火,共计造成25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害。究竟四名未成年人与网管之间发生了怎么样的矛盾,会致使四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今天就请大家跟随小编走进北京蓝速网吧纵火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无照经营,酿成惨祸2002年6月16日夜间,一众学生正在北京一家名为蓝速的网吧内上网。由于时至凌晨两点时许,大部分上网的学生早已昏昏欲睡。突然,网吧内弥漫起滚滚浓烟,网吧内的学生发出剧烈的咳嗽。此时,学生们发现网吧内燃起大火,赶忙四处奔逃。但由于网吧老板无照经营,担心警察突袭检查,便在晚间离店之时,把门窗全部上锁。待到次日,老板再前来解锁。铜墙铁壁,招致祸患由于大门上锁,任凭学生怎样撞击,也无法将其打开。而网吧的窗户早已安装防护栏,即使将窗户玻璃砸碎,防护栏缝隙狭小,网吧内的人员也无法从缝隙内钻出。就这样,网吧内的数十人便被困在其中。网吧火势越来越大,引起旁边居民注意,随即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与此同时,网吧旁边的居民也参与到了救援行动。一些居民,自带工具,冒着火势冲向网吧,打开了网吧西面窗户的防护栏,并救出7名孩子。另一些居民则打开了网吧东面的小门,救出一名受害者。警方到场,难以救援很快,消防官兵与公安武警也赶到现场,加入到救援队伍中。由于网吧老板,为了逃避相关部门监管,给网吧添加不少防护措施,这些防护措施也成为此次救援的最大障碍。尽管警方浴血奋战,但最终由于火势太大,仅救出一部分幸存者。凌晨3点30分许,网吧大火终于被扑灭。最终,此次大火共计造成25名年轻少年殒命,12人遭受不同程度的烧伤。迅速调查,找出原因事后,北京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但结局令人大感意外,不曾想此次纵火元凶却是四名未成年人一手造成。事件起因,却是因为先前4人与网吧管理员之间产生矛盾,纵火仅是为了报复。四名纵火犯,年龄皆未满18周岁,年龄最大的陈晓莉年仅17周岁、年龄最小的张帆(化名)年仅13周岁。究竟是何原因促使四人如此叛逆,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究其原因,多半是成长环境所致。家庭分裂,酿成腹黑性格陈晓莉,原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待到小学五年级时,由于照料自己的姥姥去世,从此便跟随自己父母生活。父母整日争吵,毫无安宁之日,此后,陈晓莉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后来,由于父亲吸毒杀人,被法院判处死刑。母亲不愿与杀人丈夫有任何瓜葛,便拒绝女儿与丈夫见面。因此,陈晓莉与母亲之间也生出嫌隙。经历这些遭遇后,陈晓莉便逐渐变成问题少女。与网吧管理员发生矛盾,纵火复仇其他三人成长经历,与陈晓莉颇为相似,四人很快便混迹一处。案发前几日,15岁宋春(化名)和与13岁的张帆一同打劫了一个学生,却被网吧管理员撞见,遭到制止。事后,二人便想去网吧上网。但遭到管理员拒绝,原因是网吧禁止未成年人上网。尔后,二人便心生怨恨,找到一同混迹江湖的其他二人,开始密谋复仇之事,震惊四野的北京蓝速网吧纵火案便发生了。写在最后最终,北京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分别判处两名网吧经营人有期徒刑3年和1年零6个月。判处陈晓莉有期徒刑12年、宋春及陈柏无期徒刑,由于张帆未满14周岁,因此无罪释放。通过本案的讲述,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多么重要。听完本案的介绍后,你们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欢迎大家留言,与小编一起进行讨论。
蓝极速网吧事件的影响
蓝极速网吧纵火事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界、法律界和信息产业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观点认为需要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力度,有观点认为监管部门玩忽职守,甚至在默许和纵容,有观点认为需要简化网吧审批手续,而有观点认为需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事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很快就宣布全部全市网吧停业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政府也迅速开始对网吧的整顿工作,以及加强控制新网吧的审批。在此过程中,数以万计的网吧被关闭,当时北京最大的飞宇网吧停业一年。但是在事件发生一年之后,在很多地方,整顿效果却并不明显。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实施。2003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了对网吧的管理,并且提出要建设适合未成年人上网的健康网吧。在全国网吧大整顿之后,很多网吧寻求联盟以简化审批手续。更多的网吧在考虑转型。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法律主观:(一)、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随着我国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也越来越快。然而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却并不与生理发育完全同步,这样就形成了生理“早熟”与心理“相对晚熟”之间的矛盾,加上不良文化的影响等诸多原因,致使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低龄化的趋势尤为突出。从他们的分布年龄上看,一般是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17岁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峰年龄,18岁以后成为违法犯罪的主力军。几年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还在17岁,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只有15.7岁。据大量材料显示,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明显增多趋势,且14—16周岁在八类严重刑事犯罪以外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撅,如盗窃、抢夺、敲诈、轻伤害、寻衅滋事等,14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也存在发展的苗头。从有关方面证实,未成年初犯年龄大约在14岁左右,对我国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年龄正处在接受中学教育的阶段,在大人们的眼里,他们是少不更事的孩子,在学龄前儿童的眼中,他们已经成了“准大人”,在自己的心目中,他们则感到对社会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形成了对独立生活的渴望感,对老师、家长的教育不能理解,甚至认为是多余。据有关资料显示,许多孩子在小的时候,曾经犯过错误(如中央电视台“聊天”栏目中报道过在青岛水产博物馆发生的“龙牙”节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家长能及时发现或孩子能及时改正,长大后不会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但如果家长不能及时发现任其孩子随意发展,将来很可能危害社会,有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正是从小时候的一点点小事发展到最后走上犯罪道路。(二)、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自制力、判断力比较差,却对自己有着过高的认定,他们本应当在学校里接受系统的教育,使之健康健全的成长,但却因为种种原因过早地脱离学校进入社会,由于他们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没有一个明确的是非标准,缺乏理性、粗野、放纵、不讲道理、不懂法律、受到了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仅凭自己感情意气行事。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身心发育尚不完全,自制力较差,缺乏道德和法制观念,喜好刺激,追求享乐,具有逆反、报复心理,模仿性和易受暗示性较强。如稍有挫折就会形成各种程度不等心理疾病,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小学文化或初中文化,由于文化知识的不足,直接导致未成年人对外界的不良影响缺乏识别能力或抵制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是犯罪的屏障,愚昧是犯罪的诱因。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现已审结的未成年罪犯中,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未成年罪犯人数的80%,而其余20%的未成年罪犯,也只是中专、技校的文化程度。可以说,无心向学、文化素质低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普遍现状。(三)、犯罪手段越来越成人化众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表明,有的未成年人虽然只有14---15岁,却已在社会上闯荡几年,学习或无师自通地总结出一套犯罪经验和集团管理方法,居然将多个人组织、指挥的井然有序,由于未成年人具有喜欢模仿且模仿能力强及好动不好静的天性,顾而对充斥于影视屏幕及书刊中的警匪故事特别感兴趣,从耳濡目染到刻意模仿,把学到的成年人集团犯罪“经验”融入到自己的犯罪实践中,使其犯罪形式呈现出成年人化的趋势。这种趋势虽然刚刚出现,却忽视不得。未成年人犯罪一开始都是从小偷小摸开始,逐渐胆子越来越大,犯罪数额越来越多,在一些案件中,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起犯罪时,未成年人胆子就更大,特别是有的成年人曾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未成年人与他们勾结一起作案,更不考虑后果,如徐占某、徐永某、林某等人盗窃、抢夺一案,徐占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无劣迹,徐永某曾被法院判刑六年、林某曾被公机关劳动教养一年,三被告人在游戏室相识后,共同租房居住,未成年犯徐占某因结交不良朋友,又无工作,三被告人即多次预谋盗窃摩托车,并在盗窃过程中,实施抢夺行为,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基本相当,均构成盗窃、抢夺罪,被依法判刑,这属于一典型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勾结共同犯罪的案件。(四)、犯罪动机简单、讲究哥们意气且不计后果未成年人知识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北京蓝极速网吧事件!!
蓝极速网吧事件,这个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依然让大家感到害怕,不安。谁能想到几个孩子能衍生出如此之大的恶意。那些在网吧上网的人,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的命运就这样终结在了那,而且是以一种惨烈的方式。
蓝极速网吧,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
石油大院内的石油粮店2层,事件的死因是2002年6月14日。刘某某,宋某某两个人进蓝极速网吧的时候被拒绝,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
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窗口窜出火苗的时候张某某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他两个一起玩的弟弟。几分钟前两个弟弟在qq上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张某回了三个字“小心点!”
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张某给的10块钱买了一升多汽油,点燃了蓝极速网吧门口的红地毯。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的生命。
大火发生后,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出12部消防车78名消防官兵奔赴现场进行补救。经过奋力扑救,大火彻底扑灭,然而这起大火仍然造成25人死亡,12人受伤,燃烧面积95平方米,燃烧电脑42台。
根据调查,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服务员起纠纷进行报复,纵火者中两名被判无期徒刑,一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
后来被判无期徒刑的未成年,从无期徒刑减刑为18年有期徒刑,被判12年的未成年从有期徒刑12年减为有期徒刑7年,并于2009年刑满释放。
这场火灾的死者半数以上是学院路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他们正在上大学,迎接着自己崭新的人生。却被几个小恶魔用无情的火焰吞噬了自己的未来,而且这些罪恶的人完全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可以等待出狱以后迎接自己的人生,可是那惨死的25个人呢?除了他们的家人,谁又能正真的关心他们呢。
网上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害怕鬼,但鬼未伤我分毫,我不害怕人,但人把我伤的遍体鳞伤。”
愿逝者安息!好了,咱们下个故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