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解放军军歌歌词
中国解放军军歌歌词如下: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们是人民的子弟。我们是人民的武装,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旗帜高高飘扬。听,风在呼啸军号响。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向最后的胜利。向全国的解放,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们是工农的子弟,我们是人民的武装。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旗帜高高飘扬,听。风在呼啸军号响,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向最后的胜利,向全国的解放。冲啊。歌曲赏析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最具代表性的进行曲之一,曾在国内外重大活动中广泛演奏。中国解放军军歌不仅具有激励士气的作用,也是中国军人的精神象征。歌曲以雄壮的旋律和铿锵有力的歌声,表达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斗意志和胜利信念。这些军歌通过激昂的音乐和深情的歌词,唤起了人们对祖国、对军人的敬意和赞美之情。无论是在训练场上还是在战场上,这些军歌都鼓舞着中国军人,让他们时刻保持着强大的斗志和信心,为保卫国家、维护和平而奋斗。
解放军的天 歌词
歌曲名:解放军的天歌手:红月亮女子合唱团专辑:红月亮6解放军的天―红月亮女子合唱团解放军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 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 呀呼嗨 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解放军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 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 呀呼嗨 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music~解放军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 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 呀呼嗨 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解放军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 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 呀呼嗨 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END~~~~~http://music.baidu.com/song/19202372
“解放军的天是晴朗的天” 是哪首歌
歌名:《解放区的天》《解放区的天》,又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刘西林于1943年根据冀鲁民歌曲调填词而成。歌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伊咳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伊咳呀嗨。呀呼嗨嗨嗨。扩展资料:创作背景——该歌曲的作者曾长期错误地标注为“佚名词,陈志昂曲”,原因是陈志昂曾于1944年冬根据山东胶东郭城的秧歌调创作《儿童团的红旗迎风飘》一曲,与《解放区的天》的曲调相近,使陈志昂错以为《解放区的天》是根据《儿童团的红旗迎风飘》填词而来 。后证实《解放区的天》是刘西林根据河北民歌直接填词而来,得知后陈志昂认可了这一说法 。该曲在1964年10月2日人民大会堂演出的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为“齐唱、轮唱”,位于第六场《中国人民站起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词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作词:张松如(公木)作曲:郑律成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们是工农的子弟,我们是人民的武装,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听!风在呼啸军号响,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向最后的胜利,向全国的解放!扩展资料: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歌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原为《八路军进行曲》,由张松如(公木)作词,郑律成作曲,创作于1939年,是组歌《八路军大合唱》中的一首。解放战争时期,《八路军进行曲》被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歌词略有改动。1988年7月25日,被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二、军歌集锦:《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路军军歌》、《新四军军歌》、《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娘子军连歌》、《在太行山上》、《游击队之歌》、《抗日军政大学校歌》、《我是一个兵》、《打靶归来》、《飒爽英姿五尺枪》、《消防兵之歌》《义勇军进行曲》、《红军不怕远征难》、《游击队歌》、《保卫黄河》、《一二三四歌》《咱当兵的人》、《我们都是神枪手》、《为了谁》、《当那一天来临》、《好男儿就是要当兵》、《士兵的桂冠》、《强军战歌》、《走向复兴》、《学习雷锋好榜样》、《 军港之夜》、《军中绿花》、《团结就是力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百度百科:军歌
歌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下一句
下一句是: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整首歌歌词如下:歌曲原唱:张伟进填 词:刘西林谱 曲:民歌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伊咳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呀呼嗨嗨伊咳呀嗨。扩展资料:《解放区的天》 创作于1943年,是刘西林用河北沧县南部和盐山一带的传统民歌《十二月》的曲调填词而成,当年作为晋绥边区战斗剧社创作演出的小秧歌剧《逃难》中的主题歌问世。这一主题歌词虽然寥寥数语仅有34个字,却生动地反映了受苦难的人民逃到晋绥边区,受到党和政府关照以后感激和欢乐的心情,表达了他们对共产党的支持和拥戴,对太平生活的渴望。并且有力地歌颂了共产党的领导,热烈、直白、痛快地表达出人民对“解放”的欢欣鼓舞。
求歌名:歌词 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欢喜
《解放区的天》歌手:张伟进作曲:刘西林作词:刘西林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相关新闻法院判决 保护刘西林署名权1999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守云诉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未对《解放区的天》予以正确署名的出版物;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书面致歉;被告赔偿原告胡守云相关费用。3年之后的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就胡守云诉另外一家公司的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出版发行的涉案光盘中收录了歌曲《解放区的天》,署名为“佚名词曲”。未能给创作者以正确署名,侵害了刘西林的署名权,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未对歌曲《解放区的天》予以正确署名的光盘,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这是两个不同的案件,却都是涉及到《解放区的天》作者为谁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为《解放区的天》作者刘西林正名。其实,1995年12月20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对《解放区的天》进行过作品登记,记谱作词为刘西林;同年12月26日,北京市版权局也对《解放区的天》进行了作品登记。但这些登记并不广为人知,由于作品以前为口头流传未曾正式出版,有关音乐类书籍里,对这首歌曲的署名,不是“佚名”,就是另一音乐家陈志昂。虽然陈志昂曾在媒体上发表过自己不是《解放区的天》作者的声明,多名知情人士在《人民音乐》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刘西林创作《解放区的天》词曲由来等多篇文章,可惜的是,署名问题在以后的出版物中依然出现了偏差。两起案件里的原告胡守云,是刘西林的遗孀,而刘西林,已于1998年12月4日去世。刘西林生前未能看到法院对《解放区的天》署名权的保护,成为遗憾,而家属的心情和《解放区的天》的真正作者,却如歌词所写的那样,随着判决的到来而明朗起来。
歌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歌名:解放区的天歌手:张伟进填词:刘西林谱曲:民歌解放区的天,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嘿嘿一个呀嘿呀呼嘿呼嘿,呀呼嘿嘿嘿,呀呼嘿嘿一个呀咳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嘿嘿一个呀嘿,呀呼嘿呼嘿呀呼嘿,嘿嘿呀呼嘿嘿一个呀嘿,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嘿嘿一个呀嘿呀呼嘿,一忽嘿呀呼嘿,一忽嘿呀呼嘿嘿一个呀嘿,嘿扩展资料:《解放区的天》,又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刘西林于1943年根据冀鲁民歌曲调填词而成。歌曲背景这首歌创作于1943年,原名《边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在战火纷飞的抗战后期,曾在各边区、抗日根据地普遍传唱,鼓舞着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洪流中去。这首歌曲的词作者是河北沧县人刘西林。1937年,18岁的刘西林参加八路军,第二年被分配到贺龙领导的120师战斗剧社,到冀中发动和宣传群众对敌人作斗争,从事一些民歌的记谱和配歌工作。1942年,刘西林被派往延安鲁艺学习。1943年春,在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指导下,刘西林随战斗剧社到晋绥边区开展大秧歌运动。
解放区的天的歌词是什么?
《解放区的天》歌手:张伟进作曲:刘西林作词:刘西林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得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呀呼嗨嗨一个呀嗨,呀呼嗨呼嗨呀呼嗨嗨嗨。相关新闻法院判决 保护刘西林署名权1999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守云诉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未对《解放区的天》予以正确署名的出版物;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书面致歉;被告赔偿原告胡守云相关费用。3年之后的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就胡守云诉另外一家公司的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出版发行的涉案光盘中收录了歌曲《解放区的天》,署名为“佚名词曲”。未能给创作者以正确署名,侵害了刘西林的署名权,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未对歌曲《解放区的天》予以正确署名的光盘,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这是两个不同的案件,却都是涉及到《解放区的天》作者为谁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为《解放区的天》作者刘西林正名。其实,1995年12月20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对《解放区的天》进行过作品登记,记谱作词为刘西林;同年12月26日,北京市版权局也对《解放区的天》进行了作品登记。但这些登记并不广为人知,由于作品以前为口头流传未曾正式出版,有关音乐类书籍里,对这首歌曲的署名,不是“佚名”,就是另一音乐家陈志昂。虽然陈志昂曾在媒体上发表过自己不是《解放区的天》作者的声明,多名知情人士在《人民音乐》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刘西林创作《解放区的天》词曲由来等多篇文章,可惜的是,署名问题在以后的出版物中依然出现了偏差。两起案件里的原告胡守云,是刘西林的遗孀,而刘西林,已于1998年12月4日去世。刘西林生前未能看到法院对《解放区的天》署名权的保护,成为遗憾,而家属的心情和《解放区的天》的真正作者,却如歌词所写的那样,随着判决的到来而明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