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包括哪些内容
唯物辩证法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是在不断地同形而上学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这一斗争,首先表现为两种发展观的对立。
第一,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把发展看作对立面的统一。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形而上学发展观则把发展看成是量的增减,是重复,否认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第二,是否承认事物的“自己运动”。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认为,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把发展看成事物的“自己运动”,是内因论;形而上学发展观则把事物运动、发展的原因归结为外力的推动,否认事物的“自己运动”,是外因论。
第三,是否把发展理解为质变,理解为事物的前进和上升运动。唯物辩证法把发展理解为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即飞跃、质变,因而它是生动活泼的、丰富多采的、朝气蓬勃的;形而上学则把发展理解为同类事物的简单重复,实际上是否认发展,因而它是死板的、贫乏的、枯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