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专项附加税扣除包括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成人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1、子女教育;
2、成人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赡养老人的支出;
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
7、而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