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昨天,偶然发现姚晨的新剧正在播出。估计热度不太高吧,这剧想要蹭蹭曾经的爆款《都挺好》的流量。
可是毕竟过去这么久了,所以估计效果甚微。不过我倒是想起复旦社会学教授的一项研究”女儿比儿子更孝顺,但父母却还是更偏爱儿子“。
说实话,曾经我也是这样想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当女儿的细心体贴,隔三岔五给父母买东西等。结果父母将所有的房产都给了儿子,只有生病养老才想起女儿。
不过,后来我发现,有些父母即使女儿嫁得近,你让他们去女儿家住,他们也不会去。不管说啥,都要跟儿子住在一起。
至于原因,其实也很好理解。由于深入骨髓的养儿防老观念,他们觉得儿子的家才是自己的家,只有在这里才住得自在。
在他们看来,跟着儿子更享福,心里更踏实。而在女儿家,则是寄人篱下,没有归属感。
尤其当女儿是以下这2种情况,父母可能根本就没想过去指望。
女儿在婆家没地位
如果女儿在婆家没有地位和话语权,即使经济条件还不错,但想要将父母接到家里养老,却属实不容易。
她们不仅要努力工作,孝敬公婆,做一个好妻子,还要各种讨好委曲求全。可是婆家人却觉得,你作为媳妇,所有的付出都是应该的。但是如果你的父母来家里养老,那就是不应该。
到时候,不但动不动就给女方父母脸色,甚至可能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而且尽管嘴上不说,但不耐烦的态度,真的让人心里很难受。尤其是那高人一等的气势,会让女方父母觉得自己是在要饭。
唉,别说过个舒坦的晚年,很可能整天过着低声下气的日子。不敢说话,就连身体不舒服,也不敢开口说。
所以,如果知道女儿在婆家也要看别人的脸色,当父母的是根本不会去指望。一则不想去受窝囊气,二则不想让女儿为难。
女儿经济条件差
曾看过一则新闻,一对老夫妻,由于三个子女对自己不管不问,一气之下,将孩子都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并承担医疗费。
审理的过程中,有个女儿说,自己的父亲有退休工资,而自己一直都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收入,完全依靠丈夫生活,没有能力赡养父母。
最终法院认为,她丈夫所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也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所以,给父母的赡养费可以从丈夫的工资中支付。
说实话,这对老夫妻,可能并不是非得要钱。而是被子女们的不孝顺,寒透了心。倘若子女平时经常去看看他们,即使不出钱,老两口也不会有太多怨言,更不会走到诉讼这一步。
毕竟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也是希望子女能过得好。
尤其到了晚年,即使女儿很贴心孝顺,但如果女儿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他们也是不愿意去给女儿添麻烦的。
因为,在他们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指望这样的女儿给自己养老。他们的愿望很简单,只要女儿能顾住自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