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有消费者反映,其在西夏区某蛋糕店购买的面包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8月4日,出现了“早产”现象。
接到线索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北京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当晚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涉事产品为“牛奶棒”,原料胚由厂家配送到店,在店内烘烤制作,冷却后现场包装售卖。生产日期是店员在包装时用简易手动打码器印制。为节省时间,店员当天上午把8月2日至4日的日期提前印在了标签上,对面包进行包装时,误将8月4日的标签贴在了该产品上。被消费者发现后,蛋糕店已将产品下架,并改正了日期。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近期食品进货台账、生产和销售记录,并对店内所有产品逐一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生产日期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针对该店在食品包装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予以当场处罚。该店负责人将剩余标签现场销毁,并通过电话向消费者致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主动查看食品包装,确保无破损、胀袋、漏气等现象,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记者 王浩 牛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