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陈思琦
编 辑丨孙超逸
图 源丨图虫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继8月全国第一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后,推进《条例》各项法规高效实施的一部重要的配套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路径图,即到2022年底,测试示范车辆达到300辆,开放道路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到明年底,推出“双百示范”工程,即100辆以上自动驾驶出租车和100辆智能网联公交车,打造全国首个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全城开放的示范城市;到2025年底,率先实现“一城千辆”,建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打造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城市标杆。
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
《条例》生效已三个月有余,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与产业集群发展迈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业内人士指出,下一步需完善道路测试、产品准入、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为自动驾驶在更丰富的应用场景下的商业化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据此,《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快推进《条例》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体系建设,构建覆盖智能网联汽车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协同管理制度环境,加快推进“1部特区法规+N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法规政策体系及配套标准体系的建设。
具体来看,《条例》明确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审批权下放,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选择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具体办法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将简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申请流程,建立异地测试互认、无人化测试示范管理机制,营造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
随着自动驾驶的快速发展,高精地图、智能座舱等软硬件设施成为汽车厂商差异化竞争的重点,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也需提上日程。
在这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将推动自动驾驶测试、数据安全、车联网等地方标准以及汽车电子、智能座舱、边缘计算、高精度地图等推荐性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研制,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开放道路测试、车辆网络安全防护、软件升级与数据存储等方面的测试要求,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烨蔓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针对自动驾驶汽车责任的商业保险产品仍在开发的初期阶段,成形尚待时日。相关产品的研发难点在于,自动驾驶通常涉及多项设备的联合使用,可能出现多个致损原因并存的现象,增加了事故责任认定的难度。
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将研究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保险的政策,即结合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迭代、安全性、功能稳定性等特征,研究推出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保险条款及相关管理政策,引导鼓励保险企业开发覆盖设计、制造、使用、经营、数据与算法服务等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全链条风险的保险产品,形成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为创新发展提供风险防控保障。
将坪山打造为国家级“双智”先行示范区
去年9月,深圳坪山在全市率先印发《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拟对辖区内除特殊规定非公开道路以外的道路进行分级分类全域开放,包含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道路等。
据了解,坪山区建立了深圳唯一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已服务的自动驾驶相关企业20余家,总共测试里程超6万公里,已启动对高快速路、主次干道及180多个重点路口的智能化改造,当前正在建设深圳首个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
此次《实施方案》强调了坪山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及国家级“双智”先行示范区的定位,明确将深圳(坪山)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打造为场景丰富、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检测高效,辐射华南地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
所谓“双智”,即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以“聪明的车+智慧的路”实现车路协同。在“智慧的路”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推动坪山区全域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端网联设施渗透率,搭建大数据云控平台,以交通安全、效率等应用为导向,率先落地多场景规模化应用,探索并验证面向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可持续运营服务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将建设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统一政府监管平台,即以深圳(坪山)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为基础,基于全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车联网管理平台,进一步打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建设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人、车、路、环境等数据统一接入、统一管理,支撑对智能网联汽车实时动态监管及车路协同信息服务。
到2025年底实现“一城千辆”
《条例》自8月生效后,元戎启行、百度Apollo等自动驾驶车企相继在深圳福田、南山特定区域开展全无人自动驾驶道路测试。
与此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此前公布全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第三批开放道路目录,新开放道路53条,覆盖南山、福田、大鹏新区部分片区,三批累计开放道路里程约201.37公里。
为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创新应用,逐步提高智能网联汽车占有率,《实施方案》提出了系列目标,包括到2022年底,实现开放道路里程300公里、示范应用规模300辆以上;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城市道路开放;支持巴士集团开展公交自动驾驶示范运营,支持企业开展出租车自动驾驶示范运营,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双百示范”工程,即100辆以上自动驾驶出租车和100辆智能网联公交车,到2025年底率先实现“一城千辆”。
除坪山区做特别强调外,此次《实施方案》还鼓励各区政府结合辖区基础优势及发展需求,建设差异化特色示范区。例如,支持福田区重点开展城市中心区智能网联公交、出租车等新型出行服务试点;支持南山区开展高效、便捷、全天候24小时按需响应的智能网联公交及无人物流示范,重点打造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创新工场;支持宝安区依托机场、港口、物流园区等,率先探索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船、无人机)协同联动的创新应用场景等。
鉴于自动驾驶的技术迭代、商业化运营等成本较高,《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允许由各区政府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制定辖区建设任务的资金方案,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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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实习生 吴梓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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