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驴之刑
古代的法律不完善,社会也不够文明,因此斩首或者腰斩这类残酷的刑法在古代可谓是遍地横行,这在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和文明社会看来已经是全然无法接受的,但是如果你认为古代的残酷刑法也就如此,可就真的错了。我们接下来就盘点下古代刑法,和斩首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
古代刑法最可怕的一种
很多人认为凌迟就已经足够可怕了,毕竟要割上整整一千刀,并且要割到身体的每一部分,想想就是令人害怕!但是个人认为最可怕的应该是俱五刑!这种刑罚有点像是大卸八块,先砍断人的双腿,再砍断双手,然后割掉耳鼻舌,挖掉眼睛。想想吧!凌迟好歹能留个全尸,遇到俱五刑就是缺胳膊少腿!有些犯人能够从俱五刑中活下来,被称为人彘,在痛苦中和黑暗中,成为残疾人过一辈子。
古代刑法木驴是什么意思
木驴这种刑法也被成为“骑木驴”,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刑法并不是真正存在的,只不过是在小说中出现,然后在民间流传开来。这种刑法是专门用来惩罚淫荡的有夫之妇的。如果因为通奸,外遇等情况被查实,就会使用木驴这种刑法,会让受刑者骑上一架木头制成的驴状刑具,上面会有一根很长的木柱,在行刑时会插入受刑者的下体,并且极深,非常痛苦
古代刑法在脸上刻字
这种刑法也被成为“墨刑”,通过在犯人脸上刻字,然后涂抹黑炭,让其无法抹去,成为其一生的耻辱。这种刑法也算得上一种酷刑,但是受刑者受到的肉体上的痛苦,相比传统酷刑是很小的,因此这种刑法多是发挥精神上的折磨作用,成为受刑者挥之不去的耻辱,同时也会对其他人产生威慑作用,可谓是杀鸡儆猴。
“铁裙之刑”和“坐骑木驴”是什么啊
铁裙之刑是一种专门用于女性囚犯的酷刑,是用铁片做成裙子给人穿上,然后把人放在火上烘烤。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为钉住犯人手脚(史料中为男性)的刑法。在小说中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小说中的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按晚清小说《冷眼观》的作者王浚卿认为,这种性酷刑并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叶小说《倭袍传》 。
扩展资料:
铁裙之刑典故传说:
清朝时期有民间传说,朱元璋有一个妃子叫“碽妃”,由于她未足月就生下了朱棣,朱元璋怀疑她有私通之嫌,龙颜大怒,赐碽妃“铁裙”之刑“铁裙之刑”和骑木驴一样是对女性囚犯的刑法,刑具受热,犯人的皮肉如被烙铁烙,其惨状不言而喻,结果可想而知,其带有严重的侮辱女性和性虐待的色彩。
骑木驴历史典故: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