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听到人们用十恶不赦这个词来形容一些罪大恶极、不可饶恕之人,其实这个词在我国古代是泛指“十种罪恶”,那么你知道十恶不赦是指的哪十恶吗?在我国隋唐时期,将之定义成了十种罪不可赦的罪名,今天VIP历史小编就给大家来一一介绍一下。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1:谋反、2:谋大逆、3:谋叛、4:恶逆、5:不道、6:大不敬、7:不孝、8:不睦、9:不义、10:内乱
“十恶”最初是佛教中的一个词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在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中即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到了隋唐时期,被发展为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十恶不赦是真有律法规定的十条大罪,始见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北齐法律。隋、唐把这十条大罪的内容略加增删,正式定名为“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
1、谋反(十恶之首)
谋反就是指的企图推翻现有朝政之人,这种罪名在我国古代那是第一大罪,基本上都会被处以死刑的。在隋唐律法上以及后世的宋、元、明、清各代,都将其定义为十恶之首,是乃十恶不赦之人。
2、谋大逆
谋大逆也是十恶不赦中的罪名之一,排在“十恶”的第二位。谋大逆,指谋划毁坏帝王的宗庙、祖墓或宫室的行为,列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十恶之二。封建统治者认为“干纪犯顺,违道背德,逆莫大焉",故名大逆。其处罚与谋反同。汉律规定,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不问老少一律弃市。三国魏时,以言语犯及宗庙园陵,称“大逆无道",腰斩,家属从坐,不及祖父母孙,有女许嫁已定,不缘坐。唐律规定有此谋划,而无毁坏行为,亦构成谋大逆罪。
3、谋叛(叛国者)
谋叛也是十恶不赦中的第三大重罪,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指的卖国贼、叛国者,若深处古达是要杀头的大罪。《唐律疏议》曰:谋叛罪指“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即如莒牟夷以牟娄来奔,公山弗扰以费叛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