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小孩定理
坏小孩定理,也称贝克尔定理,是经济学家贝克尔在分析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所谓的“坏小孩定理”,意谓为人父母者对于子女都具有“利他心”,都会为子女的利益和幸福着想,虽对不同的子女会有程度上的区别,但基本上都会为每个小孩的利益着想。
不过,为人子女者却往往有“自私自利”者,贝克尔就称这些只具“利己心”却没有“利他心”的子女为“坏小孩。
坏小孩定理文化渊源
在拉丁语语源上,“文化”这个概念来自于乡间,起源于农民的世界,它的本意是指培植耕作自然作物,这一含义至今尚有残留;它的隐喻是价值观的培育过程。
所谓“企业文化”,因为与“企业”这一范畴相联系,从而诞生了一个新的范畴。
按照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就是从事创新的企业家为实现价值增值所做的资源重组的努力,以及在这一努力所规定的企业目的之下参与企业活动的人及其文化传统的相互作用与融合的过程。
如果从文化的隐喻上来阐释,企业文化则是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企业文化可以看做是在企业内的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均衡可能是最优的也可能是次优的,要取决于企业家和员工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
经济学解释
利己与利他都是“经济人”可能具有的两种行为特性和行为倾向,利己主义是一种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利他主义是一种以追求他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
正是数千年的多种私有制支配了人类社会,才促使私有经济的活动主体逐渐驱散了利他心态,甚至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
似乎那些不受提高他们自己物质福利欲望所驱使的个体,将被那些为自私的动机所驱使的个体所取代。
然而也有经济学家声称,利他的个人也可能在这样一个严酷的物质世界里生存。在贝克尔那里,利他主义行为被认为是个体理性选择的结果。
企业家必须是利他主义者
在企业中员工可以被比作“坏小孩”,因为他们都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在给定员工是利己主义者的前提下,如果企业家也是利己主义者,那么,在企业中就会陷入“囚徒困境”。
通过合作或利他主义的行事,双方都能移动到A方框,这时结果对双方都会更好。这就需要企业家首先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作为企业的决策者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看,不仅仅要推动技术创新,更要扩展为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
在制度与文化创新中,企业家为每一种制度的每一次演变提供文化上的阐释,赋予其企业文化的意义。只有发挥企业家的个人魅力,利己主义的员工(坏小孩)才可能被企业家(大父亲)的利他主义所诱导,才可能达到方框A的均衡,形成一种最优的企业文化。
企业家的利他主义可以看做一种敬业精神,作为企业家,必须突破“小富即安”的精神幻觉,永远追求出类拔萃,全身心地专注于塑造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最终形成企业前进的强大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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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坏孩子定理”
所谓的“坏小孩定理”,意味为人父母者对于子女都具有“利他心”,都会为子女的利益和幸福着想,虽对不同的子女会有程度上的区别,但基本上都会为每个小孩的利益着想。这个定理的关键是父母有慈悲为怀的利他心。
不过,为人子女者却往往有“自私自利”者,贝克尔就称这些只具“利己心”却没有“利他心”的子女为“坏小孩”。坏小孩定理,也称贝克尔定理,是经济学家贝克尔在分析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扩展资料
核心本质:贝克尔采纳了个体理性这一传统经济学概念。理性的行为者被假定为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最大化其效用函数。但是在贝克尔的分析中,“效用函数”与“有效资源”都是在非传统的意义上给出的。
对利己主义者实施帮助的利他主义者b的效用,被假定为不但是b自己消费的函数,而且也是i消费的函数。而且,类似的,b的有限资源,即“基本的”预算约束,被贝克尔称为社会收入。社会收入不仅由b自己的收入组成,而且也由i的收入对b的价值组成。